隨機殺人之後,集體社會創傷的修復之路 — 專訪小燈泡媽媽
「小燈泡命案」高等法院更一審辯論在今日結束,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出庭時多次哽咽,希望法官能判兇手死刑。有些人看到這則新聞說,王婉諭不是主張廢除死刑,為什麼立場改變?是因為要參選立委嗎?
去年,我「在燦爛時光會客室」節目訪問小燈泡媽媽時,她並沒有說要不要「廢除死刑」,她強調的是,要釐清隨機殺人犯的精神狀態、生命歷程,而除了司法審判之外,還要知道,社會結構哪裡出了問題?國家還能夠從哪些制度加以檢討?她還說:
身為父母,其實我們的不安全感、擔心和恐慌是一直非常強烈地存在的,這也是我們為什麼希望能夠處以極刑。至於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者是說無期徒刑之後的作法是不是能夠讓他免於再對社會造成傷害,這也是我們希望可以得到答案的。我們也希望政府、國家可以讓我們看到一個這樣的可能或其他方式,而不是讓我們現在只能不得不選擇希望他被判處極刑的方式去表達我們的恐慌和恐懼。
以下是節目的完整訪談內容:
兩年前內湖隨機砍童的小燈泡案,戳痛了台灣父母的深層恐懼,人人驚恐成為下一對在大街上失去孩子的父母,或是下一個隨機殺人的受害者。
王婉諭、劉大經夫妻倆歷經從大街上失去孩子的痛苦,歷經兩年多司法審判,2018年6月3日二審結辯,合議庭宣判王景玉判處無期徒刑,再次掀起社會對於死刑存廢的爭論。
王婉諭說,「我們可以理解合議庭的判決,但是無法接受。」小燈泡的父母王宛諭與劉大經,在歷經法庭對兇嫌的各式精神鑑定、生命歷程分析後,盼望法院能對王景玉判處極刑。
劉大經曾表示,「在我們尚未有能力處理被告重返社會其再犯風險的情況下,任何極刑以外的量刑,極可能將社會大眾置於被剝奪下一個無辜生命生命權的風險之上,這對人權不也是一種嚴重的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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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小燈泡案中,除了隨機殺人兇手該承擔的罪與罰之外,被害者父母最想追問的是,就算兇手被處以極刑之後,破掉的社會安全網、整體社會家長的安全感又又該如何重建?國家該如何保有人人免於被剝奪生命權的恐懼擔憂?
被質疑非典型受害者?王婉諭:這不是一種選擇。
管中祥問道,面對如此巨大的傷痛,這兩年多來,王婉諭一家人到底如何走過?
王婉諭提到,「這兩年來我們都會避開小燈泡出事的那條路線。對家屬來說,尤其對長輩而言比較難開口談這樣的事情,剛開始會去談對小燈泡的思念,但不太容易去談這樣的事情。這樣的現象就像是房間裡有一隻大象,只是大家都不願意去談。」
王婉諭過往不論是在媒體上、還是在臉書上的發言,經常被外界認為非傳統的受害者,甚至因此遭到非難。除了情緒之外,王婉諭夫妻仍堅韌保有理性空間,不畏己身的傷痛,一再試圖與社會展開對話。
王婉諭說,「跟傳統被害者家屬不一樣,這對我們來說這不是一種選擇,而是我們很真實地去表現自己。」
判決最終沒有符合王婉諭夫妻希望處以「極刑」的期待,王婉諭說,「其實沒有辦法接受,但我們很能夠理解。」
在小燈泡案的審理過程中,對於精障犯罪者做過各種詳實討論,避免社會再次出現憾事。王婉諭認為,遺憾的是,各方專家仍然對教化沒有信心把握;尤其單看個案,無論兇手被處以死刑或是其他判決,父母的擔憂終究沒有辦法被解決。
「我不知道我們這輩子還有沒有辦法回復原本的生活。但我們是家長,我們還有其他小孩。」王婉諭說。
極刑的盼望,來自父母的恐慌永遠存在
身為父母,其實我們的不安全感、擔心和恐慌是一直非常強烈地存在的,這也是我們為什麼希望能夠處以極刑。至於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者是說無期徒刑之後的作法是不是能夠讓他免於再對社會造成傷害,這也是我們希望可以得到答案的。我們也希望政府、國家可以讓我們看到一個這樣的可能或其他方式,而不是讓我們現在只能不得不選擇希望他被判處極刑的方式去表達我們的恐慌和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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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我們希望知道這個人發生了什麼事
身為受害者家屬,每日每夜飽受失去親人的痛苦與思念,為何王婉諭夫妻還要去在乎兇嫌的疾病與過去?王婉諭回想事情發生後,接觸到很多司法資源與心理諮商協助,但是讓王婉諭感到疑惑的是,「很多單位跟我們說知道社會安全網出了問題,社會有一些狀況,但是我們不知道問題在哪裡?不知道哪裡可以去改變?」因此更加強王婉諭夫婦在司法過程中,釐清隨機殺人犯的精神狀態、生命歷程,除了司法審判之外,社會結構哪裡出了問題?國家還能夠從哪些制度加以檢討?
當加害者是一個「病人」 國家社會可以做什麼?
因為我們清楚他是一個病人,所以對二審的判決結果我們可以理解,但沒有辦法接受。但也就因為他是一個病人,我們才覺得這個國家可以做更多事情,如果他不曾生病,或是他犯罪前有被治癒,或許就有可能不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
偵查不公開?媒體卻比家屬搶先得知進度
在2017年的司改國是會議中,王婉諭獲邀進入司改國是會議擔任審議委員,針對長久以來,引人詬病的,媒體洩漏偵查進度、揭露受害者個資,王婉諭針對偵查不公開以及隱私修復式司法也提出不少看法。
社會重大刑案發生時,媒體緊盯案情進度甚至比受害者家屬還搶先知道偵查細節、暴露受害者家屬個人資訊、獵巫式地對嫌犯未審先判,不啻是對受害者家屬的二度傷害。
王婉諭說,「我們期待媒體可以更加嚴謹,這些資訊對社會公義沒有幫助。對於我們已經在大街上失去孩子,安全感備受打擊之後,私人資訊曝光,再次嚴重傷害我們安全感的重建,也會加深我們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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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我們所受到的禮遇跟資源不該是特例
自小燈泡案發生後,進入司法程序的過程中,王婉諭認為一路上受到許多律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幫助,但許多受害者家屬未必像他們一樣。
王婉諭說,「我們是幸運的,容易被看見、被聽見有受到尊重,這不應該是特例而是通則。我們希望,我們不是被看見的特例,或是因為是被關注的案件而被禮遇,應該是所有被害人都應該能得到保護和協助。」
王婉諭認為,每一個被害人都應該在法庭中有一個地位存在,所有被害人都應該能得到保護和協助,在法庭中能夠自由說出他們的感受。
修復式司法不單單是和解道歉
王婉諭指出,一般人很容易把修復式司法把和解、調解畫上等號,「總覺得好像我們接受了就是原諒了,但我覺得不盡然。」
王婉諭認為,修復式不只是侷限在個人與個人、不只是受害者與加害者之間,「以我們理解的修復式司法意涵應該是修復一段關係,我們在想是不是家族與家族或是家族與案件之間。安全感是不是能夠被修復被建立?疑惑能不能被解答?能不能更廣義的進行?」
司法判決之後 社會安全網從何修復?
管中祥指出,蔡英文總統曾提到要加強社會安全網。但社會安全網應該包括兩個層面:一個是如何讓社會每一個人能免於恐懼,安心自在生活,各種保護心理機制是健全的;另一方面,在可能加害者身上,理解他們如何產生犯罪行為,對於他們的生命史與人格發展史,造成犯罪成因可能的理解。
王婉諭認為,社會案件不應該就此停在司法體系,社會安全網的補足同樣需要行政權在教育其他層面上的接軌。
王婉諭說,「我們不希望好像案件進入司法體系以後,就和行政權無關。在司法部分很努力,達到極限,後續行政權應該要接軌。那些報告、那些結果分析,行政權應該要參考,作為政策的執行方式。我們在想像的是,你對事實已經有所了解,延伸的政策概念,會比你坐在辦公室空想、紙上談兵更貼近現況。」王婉諭期待政策更須加強跨部門的資源整合。
管中祥最後總結,在司改國是會議上政府已經投注那麼多資源,有當事人、學者專家參與重大會議,希望不是一個大拜拜,而是更有誠意與實際作法去解決問題;而大眾對於隨機殺人案的關注也不單單停留在情緒面,對於司法、社會制度應有更全面性的反省,讓悲劇不再發生。
(文字整理 / 陳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