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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交桥迫使公交车改线

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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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交桥迫使公交车改线

                                    2005年12月25日

何必

新车绕道行驶那相关服务也必须先做到位才行,否则出行就更不方便了。(略。)

看了这样的新闻,让人真是啼笑皆非。

所谓公交优先的原则,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乘坐公交车感到舒适便捷。这公共汽车原本就是为了居民出行方便,要合理布局,尽量满足市区各处人们对公交车的需求,站点设置本身就应该考虑到人口密度、出行距离等因素。本来还有的站点,应该尽量保留,并且随着公交优先原则的贯彻实施,公交站点还应该继续扩大与密集,真正做到星罗棋布才是。

而现在,北京有不少公交车由于车型太高的原因,不得不更改线路。那么,这里面就有了几个层面的问题。

首先,公交车属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交车发生的变化应该听取社会的意见;公交车线路布局应该是事关广大民众出行利益的事,更改线路原本就应该召开听证会,听取相关利益人的意见,而不能是公交部门为所欲为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必须经过社会意见征集并进行改变方案的公示,广泛采集各方意见后才能实施;而且,从法律上看,对于公交车使用者来说,通过纳税和购买公交车票,已经与公交部门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公交车更改线路,属于对服务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经过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乘客的同意。擅自更改线路,属于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并且致使服务质量受到影响,公交部门应该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赔偿。

其次,进行线路更改应该广泛告知,而不仅仅是在被取消的站点上张贴告示就万事大吉了的。这公交车更换车型,并不是突发事件,早就被社会耳闻目睹,从今年夏季就已然开始。所以,公交车无法通过一些立交桥,也决不是现在才被发现的。故此,更换线路的通告应该早就通过各种媒体广而告之,这原本就属于更换服务内容的公交部门的法定义务。如今,公交部门事到临头只是在被取消站点上张贴点子告示就算完事,却不顾很多乘客从现有站点上车可能会以被取消站点为目的地、以及那些可能乘坐该线路并想抵达这些被取消站点的乘客的利益所受到的侵害。说到底,公交部门这种行为方式,还是拿公共利益不当回事的典型表现,而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交部门,如此作为实在令人扼腕遗憾。

再次,更换公交车,是经过了至少是形式化的论证的,价格、车型、运载能力、环保、安全等诸多方面都在表面上经过了严格的考核,可怎么会出现对于北京大大小小上百座立交桥的限高标准不知道的情况?除非是智力有严重缺陷,否则不会出现如此窘境;而如今的官僚们个个神通广大,这么点小事都被忽略显然是说不通的。于是,结论只能是,更换公交车时,也知道不符合北京市区立交桥高度限制,可即使如此,还是要一往无前地选择这种新型的公交车,就算是牺牲部分公交车使用者的利益也在所不辞。而这种为了公交车生产者与经销商以及权力部门利益而放逐公众权益的做法,应该又是个违背现代社会运行原则的案例。

还有,北京市的立交桥在设计时就是充满了短视,从目前情况看,北京若干座立交桥都面临着拆毁重建的命数;而新改建的西直门立交桥成了一座名副其实的迷宫并且令人匪夷所思地取消了自行车道,就是立交桥腐败的典型。由此可见,立交桥设计修建翻新时,原本就是把公交车还当作是低矮破旧的卡丁车般的地出溜,像笔者这种接近1米9身高的乘客总是要找天窗处才能让脖子好受些,而让乘客稍微能抬起头的公交车就被北京市区的立交桥所不容,这也是使人莫名其妙的创举,莫非要把北京人都压扁成蟑螂模样才能有个过得去的乘车环境?

线路改了,北京有30多座立交桥都不能通行新型的公交车,改变线路是大势所趋,公交部门与立交桥设计部门怎么着也弄不到一起,最后,苦了谁呢?显然是那些乘客。

所以,公交优先?这不是痴人说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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