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載與翻譯的討論
關於 @Friend 涉抄襲 + 攫取他人幣權 一案,前日社區已經給出了 判決公告。但考慮到此案件今後將會成為 判例,勢必會產生更加深遠的影響,因此希望能夠展開進行更加深入探討。
「強制隱藏」的缺陷
就目前的判決結果(強制隱藏)而言,我認為只是目前阶段有待商榷的權益之計。並且就權宜之計而言,我認為也是值得進一步商榷的,目前來看更好的作法也應是:罰沒轉載文章所得的 Likecoin 收入。下面我列出四點理由。
「強制隱藏」功能並未實裝

第一個原因是我認為這一功能目前並沒有實裝。當我們打開這篇文章时,网页會顯示「404 —— 作者親手隱藏了這篇作品的痕跡」,與「404 - 你來到了沒有知識的荒原」無異。更好的文案應該是是顯示該文章因為 xxx 而被 yyy,並提供導向相關條款或判決公告的链接。所以就「強制隱藏」這一功能來說,Matters 並沒有準備好。
社區的核心訴求在於「攫取他人幣權」
我認為這才是本案件會引起社區廣泛關注的關鍵,如若處理不當,必然會召來大量轉載文章灌水,並最終導致 劣幣驅逐良幣 的後果,畢竟這種方式相比創作的成本要低太多了,
但事實上是「強制隱藏」或者「禁言」都是不能保護這一訴求的。執行「強制隱藏」必然需要經過社區討論,但這通常發生在所訴文章已經攫取了足夠多的 Likecoin 之後,而此時文章已經過了時效期,後面想必也不會獲得更多的 Likecoin,因而我只需利用大量小號,選擇爆款文章。進行規模化的轉載,就足以形成對 Likecoin 的攻擊。
對評論區的波及
原来的号炸了……犹豫了好久要不要重发,感觉有点像炒冷饭,但毕竟是满满的回忆。博客炸了不可惜,就是小天使们的评论没了,哭瞎。
——【整理】总结下写到目前为止的盾冬&Evanstan文
雖然文章本身屬於轉載,但考慮到原文是一篇在微信朋友圈之間流傳甚廣,頗有影響力和代表性的一篇文章,轉載到 Matters 中來,使之可以脫離原先的 Echo Chamber 形成有價值的討論絕對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事實上已經有很多篇文章就以那一篇開始展開創作了,例如 香港叙事的困局,知识精英的败局 三部曲系列。
@fide 在訴狀的回覆 中也指出:
我們真的有辦法分辨或個別定義創作 vs 訊息嗎?
如果說 Likecoin 作為一種 Micropayment 的形式,意在 reward 訊息。Friend 這篇文章很明顯不是原創,但是也許有訊息的價值:
- 讓沒看到原文的人看到文章(無關乎文章本身的價值內容)
- 引發討論,甚至有可能是比原生態空間更好的討論——參照 @k粒码 的評論(然後又可以繼續思考討論的訊息價值 —— 優質的評論價值應屬於評論者,但在這種情況下,Friend 就變成沙龍主人了!)
但「強制隱藏」的作法無差別的波及了下面的評論區,傷害了公共討論的空間。
打壓二次創作
接著看 @fide 的回覆:
如果 Likecoin (+ Matters) 生態圈夠大,原作者也在 Likecoin / Matters 裡面,那麼按照 Likecoin 白皮書的概念,Friend 扮演的就是 content distributor 角色,然後當別人讚賞 Friend 時,兩人都可以分得 LikeCoin 轉載即便非“原創”,但仍有訊息價值。
翻譯當然是更有訊息價值,因為還得加上譯者的勞動,“編譯”更是混雜體。
但是因為 Matters x Likecoin 仍然是一個相對小的社群,所以造成傳播者無法和原創者分潤的現象。
然後又衍發新的問題:在無法獲得原作授權的情況下,還可以在 Matters 上發表轉載、翻譯文章嗎?
如果不,這個門檻就變得很高,也許過高,Matters 因為使用 IPFS,對於儲存及散佈一些可能會被 404 的文章是有價值的。
原案下已經有很多評論,包括兔兔自己都表明了策展也是創作的一種。這裡我們不妨認為,轉載,翻譯以及策展,都是二次創作的一種,顯然他們不應該與原創放在同一套機制下進行。而更廣泛意義上,原創也會基於許多現存的內容,這些廣義的二次創作與原著如何界定,如何分潤,這些都是需要討論的議題。
但目前的判決,無疑會對這類二次創作形成一定的打壓。(這篇文章可能個特例,屬於不規範轉載,但是幾乎所有人都能看出來他時候一篇轉載,和完全意義上的抄襲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更進一步,對於更廣泛的抄襲,洗稿行為,未來如何去界定?例如《少年的你》涉嫌抄襲《白夜行》,《夏至未至》涉嫌抄襲《Nana》,《獅子王》涉嫌抄襲《森林大帝》(以及她們都源自《哈姆雷特》的故事內核),甚至已經出現並且注定會在未來更加氾濫的自動洗稿的 AI 新聞機器人 (Automated journalism),都是我們不得不去面對的問題。
關於二次創作的機制設計
這種二次創作是一個生態良好運行的必要條件,只是目前 Matters 集中與討論香港的議題,而弱化了其他內容的展現。Bilibili 開始的發展 也幾乎全是依靠來自 Niconico 以及 Youku 的搬運,直到今天在上傳視頻時,也會區分原創與搬運。首先我認為,應該在呈現上明確的區分出轉載和翻譯作品。緊接著我們需要從機制設計上對這些分類進行規範與調節,而非每個案件都引入社區進行表決。
加權
最簡單的作法就是對搬運和翻譯作品進行降權,根據原創程度降低這部分作者收到的 Likecoin,但是如何去定義「原創程度」,是讓作者自行去定義,還是讓社區投票,甚至引入預測市場,又會成為另一個問題。
原作認領基金
當轉載站外作品產生收入時,我們希望這部分收入的一部分可以歸到原作者,這時我們可以將這部分 Likecoin 進行保留,並設置一個冷凍期,以提醒原作者進行認領。這樣也有助於擴大 Likecoin 的生態。當原作者沒有來認領時,則可以將這部分基金以捐獻的形式交給社區。
穿透讚賞
當讚賞二次創作,特別是翻譯的作品時,我們希望可以將這篇文章收入的一部分的 Likecoin 回報給原作者,以鼓勵社區間形成一種廣泛的協作的關係。而穿透的比率可以交由作者自行進行設定(理想的情況最好是經由原作者授權時,一併設定出這個比率,並且這可視作一種更廣泛意義的 Like,與單純的 Like 相比,這種則是會給原作者帶來持續的 Like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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