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上-2)
注:以下是我于2020年7月9日在“格致学院”在线讲座《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上)》的文字誊录稿的剩余部分(由于Matters的字数限制,一份文字稿分成了两篇来发,前一部分见此);讲座录音已上传至播客《催稿拉黑》。后续讲座《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下)》的录音及文字稿也将在近期整理上传。
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上)
(续前……)
我们为了避免这个讲座被半途下线,举一个遥远的例子吧(对我来说很近)。美国2016年大选的时候Trump当选了,然后现在搞得美国的疫情很糟糕,死亡人数、感染人数蹭蹭蹭地上涨,这些问题——Trump的无能、腐败、种族主义狗哨这些问题——大选之前一直有很多人都在说,但是为什么最后他能当选?这就是一个很值得考察的问题。当然很多人提出了很多解释的方面与因素,比如说全球化或者贫富差距拉大等等,这些都是整个过程中很重要的、需要去考察的因素。
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呢?就是洗脑的力量。比如说有一些研究美国的地方性的政论电台的著作,或者研究福克斯新闻台(狐狸台)——大家应该听说过——的一些著作。美国的这些中西部以及南部的那些乡村,他们的信息渠道都是被谁掌控的?
比如说如果你到中西部去的话,在美国因为中西部地广人稀,你去哪个地方都需要开车对吧?比如说周末去买个菜,开车要开将近一个小时45分钟什么的,到沃尔玛或者到costco去打包买好多菜回来。在路上你会很无聊,怎么办?打开电台听广播,对不对?打开电台以后听到的是什么呢?是Rush Limbaugh这些所谓右翼势力的名嘴。如果你只听广播的话,或者你只看地方性电台、地方性电视台的话,那地方电视台被谁买断了?像辛克莱尔广播Sinclair Broadcasting,背后的大老板是一个右翼集团、右翼势力的大金主。2016年大选的时候,辛克莱尔广播集团下属的这些地方电视台,就向地方电视台的这些主持人,提前发通稿,通稿里面要求你骂希拉里、夸特朗普。你如果不这样干的话,你就被雪藏,你就不能上电视,诸如此类的。
Rush Limbaugh这种电台里,几十年持之以恒的说,“不存在全球变暖”,“打疫苗的话就会得自闭症”,“民主党都是魔鬼,民主党在搞一个地下的贩卖儿童的地下渠道,华盛顿有一家披萨店,地下室里面就在搞性奴交易”诸如此类的。假设说你几十年以来,生活在这样的信息环境里面,很显然你会对美国政治产生一种非常扭曲的认识。
伯克利有一个社会学家,Arlie Hochschild,2016年出了一本书叫做 Strangers in Their Own Land(《自己土地上的陌生人》)。这个书讲什么呢?作者去南方很穷的一个州阿拉巴马做田野调查,在那里住了5年。阿拉巴马那个镇上污染很严重。有一个湖,以前70年代的时候大家打鱼为生,结果后来有一个化工厂入驻,湖被污染,鱼都不能吃了,住在那边的人都得病了。所以当时的联邦政府就派了环保署的人去调查,去对化工厂罚款,要整治污染什么的,结果遭到了当地人的强烈抵制:“州权至上!联邦政府是魔鬼!”要把联邦政府赶走,这是很奇怪的一个现象,对吧?所以Hochschild他就去研究,在那边住了5年、跟当地人交谈,想要理解为什么明明整治环境对他们有好处他们却要阻止环保署的人。
于是他就去考察当地人平时都接受了什么信息,当地人平时去参加教会的时候,牧师都跟他们说什么。后来发现说原来他们成长的环境就完全是一个信息污染的环境。这个信息污染背后是有一套意识形态的——“维护州的权力”,“联邦政府是来干预我们的”,然后“联邦政府离得越远,对我们越好”,“维护我们自己的生活”,“维护所谓的南方遗产”。当然这又涉及到美国内战的历史,涉及到奴隶制和种族隔离的历史,从奴隶制以后南方的那些白人们对奴隶制很缅怀,他们觉得内战是北方人来欺负我们南方人,诸如此类的。
在一系列这样的意识形态运作之下,他们形成了对联邦政府深深的恶意、厌恶。当联邦政府的人、环保署的人来的时候,他们首先是用阴谋论的眼镜来看问题,觉得联邦政府来了肯定不安好心,反而觉得“虽然湖污染很严重,但是你们不要来管我们”。而且在这种环境之下,在这种意识形态和假信息假新闻的不断轰炸、打击、内化的过程中,成长在这种环境之下的人,他们会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就觉得“我穷,我过得很苦,但是我活过来了,这个就是命!我活该生活在这种污染的环境之下”,而不会去怀疑或者抵触现状。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控制了信息渠道,控制了教育渠道,控制了社区生活包括宗教生活里信息如何流动、哪些信息可以流动,通过控制这些东西,通过操纵意识形态,你可以对个体的能动性产生非常强大的影响。那谁能够控制这些东西——不是间接控制行为而是去控制信息的渠道——这个背后也是有权力关系的。
我们讲了好几种关于权力的定义。我们回头来看,发现从第一个达尔的那种定义,到最后Steven Lukes的定义,对权力的囊括范围好像越来越大。从开始的“控制行为”,到后来“控制议程”,再后来“控制偏好”,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激进。这些不断演化的定义,确实有助于我们去理解现实中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但也有人会产生新的疑惑:不断扩大定义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当然有好的一面,但是它有没有有问题的一面?
比如说有人会说,如果我们把这个权力定义得过为宽泛的话,最后会出现一个问题——我们没有办法去测量权力,或者说权力越来越难测量。当然,权力要不要被测量,或者说越来越难被测量,这是不是一件坏事情,这本身也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现在政治学走过头了,什么事情都想测量,都想定量一下,但至少对搞定量的那些政治学家来说,我想要把这个权力的强弱,权力的大小给给明确化一下,明晰化一下。
在第一种定义之下,不管你偏好是怎么样,只要最后我对你的行为有影响,然后你对此表示不满但是还照做了。我们在现实中很容易找到例子,很容易满找出明确的案例,然后也很容易量化。当然对学者来说,吃这碗饭的人,巴不得如此:我们更容易出论文,对吧?我们去设置几个变量,然后去考察一下、去看一看过往20年内这个议员通过了多少法案,那个议员又通过了多少法案;这个议员在多少法案上投赞成票……诸如此类,很容易出论文,学者巴不得这样做。确实,好像只有给出一些更明晰的量化指标以后,我们才能更容易地意识到这个问题有多严重,我们也更容易知道说这个人权力大一点,那个人权力小。
但是如果我们说权力是关于意识形态的,关于洗脑的,关于控制偏好的,这个似乎就很难量化了。首先,怎么确定一个人有没有被洗脑?比如一个人说我很爱党爱国,我读了很多书,我开始我小时候对这个东西抱有怀疑,但是我通过阅读,我发现爱党爱国才是对的。你们那些公知们才是被洗脑的,是被美国洗脑的。公知说五毛被洗脑了,五毛说公知被洗脑了,那到底谁被洗脑谁没被洗脑?这是很有争议的问题。
还有,假设我们能够确定,按照某个特定流派的观点,这些想法是被洗脑、那些想法没有被洗脑,或者说出现这样表现是被洗脑,那样表现是没被洗脑,那我们要有一个参照系。假设有一个人说“并不是所有爱党爱国的人都是被洗脑的,有人是被洗脑的,有人是独立思考、独立阅读得出的结论,虽然这个结论我不赞同,但他没有被洗脑”诸如此类,那我们就需要有一个参照系,我们需要有一个对照的标准或对照组。
这个对照组是什么呢?好像我们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保持自己的理性的想法,他就被不会按照被洗脑的想法去做事情。如果说我认为这个人他在现实生活中是被洗脑了,那是因为假如他本来是理性的话,他本来会如此如此。也就是说我们给出的参照系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是一个平行世界,是另外一个可能世界。我们说在那个可能世界里面这个人没有被洗脑,因为他表现出了种种理性,我们就假设说在虚拟世界里面,没有被洗脑的人会持有某种不一样的观点。
但是这时候问题就来了,你怎么知道在你的平行世界里面,没有被洗脑的人一定会持有那种观点?比如说刚才那个阿拉巴马州的那个例子,你考察了历史、考察了现状,你说在历史中、在现状中由于种种信息控制,导致最后他们反对环保而支持特朗普诸如此类的,然后你说他们被洗脑了。但对方可以挑战你说:你怎么知道这些条件不存在的时候,他们一定不会这样,他们就一定不会支持特朗普,他们就一定会心甘情愿的让环保署的人来检查环境污染问题,对不对?你没有办法去证明这一点。你没有办法证明这一点的话,就没有办法去量化它。
而且还有前面提到的那个问题:双方都会相互指责。五毛说公知被洗脑,公知说五毛被洗脑了;反川的人说川粉被洗脑了,川粉说你们这些反川的人才是被洗脑了,你们天天看纽约时报,你知道纽约时报上那些东西都是在瞎扯吗?你才是被洗脑,你们这些城市精英,你们这些高校白左们,高校就是一个专门洗脑的地方,你们这些小孩子送到高校里面去,天天听那些白左教授说什么“美国国父都是奴隶主,罪该万死”什么的,然后你们毕业以后就一心想着要推倒那些雕像,你们才是被洗脑了。
所以这个事情你要这样一扯起来,一涉及到意识形态问题,似乎就陷入了口水战,就讲不清了。当然,就像我刚才说的,并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一切政治问题都要去量化,才能够研究。
Part 4 回到「政治」及「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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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谁被洗脑谁没被洗脑,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回到我刚才的说法,“政治是一个自反性的概念”,“政治是一个不断争论、不断对抗、不断有不同意见相互冲突的这样一个过程”。争论说谁到底有没有被洗脑,本身似乎就是政治生活中一个题中应有之义,对不对?政治确实包含着许多的分歧、争执(当然政治中也有共识),但是政治中永远有这些分歧,这些分歧似乎是不可能被完全解决掉的。这就是一些政治哲学家说的the fact of disagreement——在政治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个分歧的事实。
在讨论政治的时候不能想象一个美好社会,这里面所有人都是完全同意的;我们也不能想象一个静态的政治生活,在静态生政治生活里面,好像每个人都持有自己已有的那些观点,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立场去投一下票,然后就完了就回家了。不是这样的。我们在政治生活中一定是会有争论,一定是会有冲突,然后这一派的一些人被另一派说服了,另一派的一些人被这一派说服了。然后有的时候没有被完全说服的时候,通过拳头,通过比声音大小,这也是不断会出现的现象。
但是由于在政治生活中存在这样的分歧,同时由于我们在政治生活中又必须永远不断地争论下去——因为我们没办法单方面停止政治生活——当你说“我不再争论”了,要么是你自己本人退出政治生活,你过去做一个隐士,你到一个孤岛上做鲁滨逊;要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想再争论了,我要用拳头把你打倒,我现在人比你多,我就把你声音压制下去”,这样的话就回到前面说的,通过暴力来压制另一方面的意见,这样也停止了政治生活。当暴力开始的时候,政治就停止。
因为我们总是希望自己在政治中能够去说服别人,同时我们也知道有可能(而且在现实中确实)总有一部分人不会被我们说服,而且我们也知道不管我们能不能说服和我们不同意见的人,我们总是还要跟他们共同生活下去。我们存在在一个共同的公共空间里面,而政治是关于一个公共生活的这样一个过程,所以我们就需要找到一定的解决的机制。即便有分歧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做出决策,我们需要去执行决策。
所以这个就回到我们刚才对政治的定义中,是不是有某个要素我们还没有提到,也就是说似乎政治生活它最后一定要有一个机制,一定要有一个解决分歧的机制。或者说不是解决分歧的机制,而是说存在分歧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让大家同意“我们现在应该做出一个决定来”、“我们现在应该把决定执行下去”,这样一个机制。当然这个机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中间又包含着权力的成分,因为机制要能执行下去,要能把决定执行下去,一定要有一种强制力的背书,所以这个强制力背后又涉及权力的过程。
如果说政治生活一定要包含这样一个机制,那么我们接下来要问的问题就是:什么样的机制是一个好的政治机制?什么样的机制能够尽可能频繁的做出好的决策——这是一个方面。不要说我们制定了一个政治机制,一个解决分歧或者执行的机制,结果机制80%的时候都作出的决策最后发现都是很糟糕的,似乎是一个很成问题的一个事情。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考察说什么样的一个政治机制能够做出尽可能好的(决策)。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段上,你不能保证一个机制永远都是正确,它总是会出错,总是会答出一些错误的结果,但是能不能整体而言做出正确决策的概率比较高一点?或者是在那些越重大的问题上做出正确决策的概率越高一点?这是我们需要政治机制好坏的一个面向。
那么要考察政治机制好坏的另外一个面向什么?就是它能不能让社会中的所有人或者绝大多数人(可能总会有一些人不同意)心悦诚服,能够让他们觉得,虽然我没有被对方的意见说服,虽然我不同意机制达成的决策,推出的政策,但我在执行、服从政策的时候,我也不是完全的心不甘情不愿,好像一有机会就要推翻它,或者是明里暗里给他捣乱。而是觉得,既然是通过了这样一个机制做出的决策,虽然不同意它,但它好像具有了某种意义上的正当性、合法性。所以一旦决策出台了之后,我还是要执行它。这是考察政治机制好坏的另外一个面向,就是正当性的概念,legitimacy。
这个词刚才我用了几种说法——合法性、正当性,在中文中有一些有不同的翻译,像每个翻译都没有办法完全对应到英文(当然这个英文词本身也是很有争议的,就是说它的基本性到底是什么东西,这又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在后面的课程里面也会回过来接着谈这个问题)。
比如说有人把Legitimacy翻译成合法性,这样的话就容易跟另外一个词legality相混淆。legality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酒后驾车合法吗?不合法;开车不系安全带,在大多数国家是不合法的。当你这样说的时候,好像说这个行为它是没有legality的,是illegal。
但是legitimacy描述的是什么?描述的是政治机制本身,描述的是政权,描述的是政治权力,机制及其背后的权力的合法性。那么当你用合法性去描述去理解这个概念的时候,好像多多少少有点问题。为什么?因为法律是通过这个权力、通过这个机制才制定出来的。如果权力在先而法律在后的话,显然这个权力本身一定会是合法的,对不对?所以当你用合法性去讨论权力的时候,好像会让人们觉得有点本末倒置。没有直指问题的核心。当然如果你能理解合法性这个概念它指的不是日常意义上的“符合法律条文”,你可以接着用这个词,在中文中确实有很多人继续使用这个翻译。
那么另外一个翻译,把legitimacy翻译成正当性,听起来可能要稍微合理一点。我们说这个权力好像“不够正当”、“来路不正”,可以这样说。不过这样的翻译跟另外一些我们在后面课程里面会讨论的其他一些概念,有的时候也容易混淆。比如说 justifiability——一个行为能不能被正当化,能不能被正常化,能不能被justify,也就是说能不能找到恰当的理由帮某个事情来辩护。
那么legitimacy和justifiability是有一定的联系的。比如说当我们认为说一个政权是正当、有legitimacy的时候,背后的潜在含义之一是说可以找到一些理由为政权辩护。但是似乎这两个概念之间又有一些微妙的区别,因为我们在讨论legitimacy的时候(当然这跟legitimacy这个概念它本身的争议有关),当我们说存在一些理由为某个政权、为某个政治体制辩护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理由”这个东西它有很多种,是不是所有的理由都适合拿来替政权的正当性辩护呢?
比如说有人经常使用的一个词叫做绩效合法性、绩效正当性,可能有些朋友听说过,performance legitimacy。这performance包括什么呢?经济发展——比如说 GDP每年8%蹭蹭蹭地往上涨,这个政权就有legitimacy了,有绩效上的合法性。这是大家在日常中会听到的为某些政府辩护的一种方式。但是这时候就涉及一个争论:绩效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足以为一个政权的正当性辩护?
当然我们要注意这要区分两个问题,一个是说为一个政权辩护的时候,是不是完全不需要考虑绩效,可能也是未必的。比如说过去几年,欧美国那些自由老牌的自由民主国家,它们遭遇了一些所谓的合法性危机、正当性危机,背后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人在说经济停滞了或者是贫富差距扩大了,也就是说“绩效”上出了一些问题,所以绩效似乎是至少在现实中人们考察正当性的一个要件、一个元素。
但反过来,绩效本身是不是足够充分的能够为一个政权的正当性辩护?这似乎又是一个很值得争议的问题。比如说假设一个政权,它确实经济发展得很好,但是贫富差距在扩大;或者说经济发展得很好但是污染很严重——这时候好像我们看到绩效中间有很多相互冲突的元素,一方面的绩效突出,另一方面绩效不突出。再比如说一个政权在很多方面绩效似乎都很好,但是它没有保障人权,它没有保障法治,它随意地监禁它的普通公民,你如果在网上表达一些对最高领袖不敬的话,第二天你和你的家人就消失了。那么这时候是不是应该仍然去说这个政权有legitimacy呢?这是一个很值得争议的问题。
但这里面又可以分出两个更进一步的问题:正当性这个概念就和我们在后来的课程中要讨论的许多概念一样,它可以同时被做两个不同意义上的理解,一个就是实然层面的理解,一个是应然层面的理解(我刚才说的实然和应然的张力我们在后面会不断地回到这个问题上)
正当性这个问题你可以实然地理解,就是“社会中大多数人拥护不拥护这个政权”;应然的理解则是“我们应不应该用‘正当’这个词去称呼一个政权”,因为正当这个词它似乎包含着某种规范性的力量:当我们说一个政权正当的时候,我们内在地是说因为它正当,所以我们应当对它采取什么态度,或因为它不正当我们应当对它采取什么态度。
比如说因为它正当,所以我们应当去承认它,或者是应当宽容它的某些错误。就像我们刚才前面说的,为什么我们会提到正当性这个词,是因为正当性它涉及到说政治机制它可能产生了某些我们不想要的结果,我们对此不同意,但是我们仍然要在某种程度上、某种意义上心悦诚服地去接受这个结果,所以它有一种应当、有种应然性在背后。所以我们是不是要用正当性这个概念,在这个情境下使用正当性这个概念,在这个政权身上。或者说正当性这个概念是不是太过宽泛了,我们还要进一步区分几种不同意义上的正当性。
在实然层面上,就有很多人会说:好,就算在应然层面上,你个人认为这个政权是不正当的,我们不应该把它称为“正当”,但是实然层面上我们去做一个民调、做一个调查,发现这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心悦诚服地支持这个政权。这时候我们是不是能够由此推出一个应然结论说“我们至少要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而大多数人认为政权是正当的,所以我们要接受这个事实的存在”。
但是这个实然的结论,似乎又回到了前面关于权力的一那场争论之中。那些持有激进的权力概念/观念的那些人会说:大多数人支持政权,或者大多数人认为它有正当性,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我们还要去考察这些人有没有被洗脑,这样一来你看这个问题又被拉回到了之前的争议。
这时候我们可以看到,我们今天还只是一个导论的导论。我们都只是在讨论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权力、什么是正当性这几个问题,还没有涉及到后面更进一步的那些政治哲学中常常争论的那些更深入的问题,就已经可以看到所有这些问题似乎都是环环相扣的,全部都纠缠在一起。
你讨论政治的时候,总会涉及到正当性问题;讨论正当性的问题,讨论实然层面的正当性的时候,又会遭遇到那个激进意义上的权力概念的挑战;然后激进意义上的权力概念又会涉及到政治科学应该怎么做、要不要量化这样的挑战。所有这些问题都会最后都会牵涉到一起。
我们在今天的这场讲座里面,等于说没有任何一个问题能够被解决(当然也可能整个学期讲下来,你仍然会觉得没有一个问题被解决了),因为我只是在不断地抛出一个接一个的问题,然后告诉你们,存在这样的不同的观点,存在这样的解决方案,而这些解决方案相互之间又有挑战,这些挑战又引出了新的问题。最后这就是一个坑接着一个坑,我们也只好一个坑接着一个坑往下跳。
刚才我们讲了这些关于权力、关于政治、关于正当性的种种争论之后,我们发现,就像我刚才说的,这些争论背后似乎有一些更加元层次的争论。什么叫“元层次”或者是“二阶的second order”的争论?关于应然和实然的争论,关于如何纳入经验素材的争论,如何纳入日常语言中的素材、如何纳入经验现象的这些争论,我们对概念和观念的定义多大程度上要接受量化科学的挑战……这些好像似乎跟政治这个事情并不直接相关,但是对我们思考“如何思考政治”这个问题,又有很大的关系。
政治哲学,就像我刚才说的,是一个主要关注规范性领域的一个学科(当然这一点其实有很多政治哲学家是不同意的,这个又需要我另外开一个专门的讲座去讨论大家对哲学分别有什么不同的观点,其实我以前做过一个类似的讲座,就是说哲学的性质和意义,如果能上油管的朋友是可以看到的,anyway,我自己的持有一个观点是政治哲学是一个首先聚焦于规范性的一个学科)我们考察的是应然,考察的是如何去衡量政治的好坏,如何去衡量权力的运用的好坏,如何去衡量分配权力的机制的好坏,然后如何去评判说一个政治权力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正当的、是拥有正当性的。
但是在讨论这些规范性问题的时候,描述性层面的那些事实材料、经验材料的挑战。描述性和规范性的张力,不仅局限在政权合法性正当性的争论上,我们在后面的课程可以看到它渗透在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里。任何问题,只要我们谈起一个政治问题,就一定会潜在地存在描述性和规范性的冲突。
举一个近几年的一个政治哲学里面的例子,在过去几年的政治哲学领域里面出现一个比较新的流派(在历史上它不算新,很多流派它是在历史上流行过一段时间,然后不再时尚了out of fashion,沉寂了一段日子,然后过段时间又被人挖掘起来,然后加入一些新的现实材料和思想资源)在过去大概从05年10年前后,政治哲学领域里面兴起了一个新的流派,叫做政治现实主义 Political realism。这个学派对过去几十年政治哲学的这种在他们看来过分关注规范性的发展觉得很不满。他们认为像比如说罗尔斯写正义论,是太过理想化了,是空中楼阁。
什么意思呢?这些学者他们试图在想象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怎么样的、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什么样的,然后对照现实社会,来批评现实社会中存在种种这样的不足,而需要去进行改革等等。这些现实主义学者认为,实际生活中很多这些美好的原则是完全没有办法实现的。为什么完全没有办法实现?因为人性,因为现实中有很多的经验的约束,人性可能天生是自私的,比那些学者想象的自私(当然那些学者不是不承认人是自私的,但是现实中的人可能比他们想的要更自私),或者说人有各种各样阴暗的动机,然后人有争权夺利的念头,现实中有种种的约束,族群之间身份上的差异会构成冲突和这种张力,国家之间有冲突,国家内部有人服从法律有人不服从法律等等。似乎在他们看来,过去几十年的政治哲学没有充分的把这些现实生活中的约束给考虑进来。
今天就忽然间虎头蛇尾地来收一个尾,就是说这个问题我可以留到以后的课程里面再讨论。我们会讨论说现实中有很多的约束,有经验约束。经验约束在多大意义上构成了我们思考或者说我们建构一种关于理想社会的理论或者关于规范性、关于如何思考政治的规范性的制约?我们如何去调和这些我们的理想要素和非理想的要素?比如说我们去建构一个理想理论的时候,其实任何的理想理论都不是像某些现实主义者说的那样,完全是一个空中楼阁、不考虑任何的现实限制因素。比如说罗尔斯的这一个,我们在后面会讲到,他考虑了现实中资源的有限性,他考虑到人性有自私的成分,诸如此类等等。
假设说任何一个理论,都会考虑一部分的现实约束条件的时候,这时候就导致一个更高一阶的问题:到底哪些元素在我们建构理论的时候需要被预先考虑进来,当做这个理论的预设?而哪些理论需要暂时先排除出去、当做一个事后的变量、当做我们在建构完这个理论以后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过程中的一个变量加以考察?凭什么这些要素要被预先考虑进当做预设,凭什么那些要素要被当做后面的变量?这背后又有一系列非常丰富的争论。
这个我们可以放到后面的课程之中,再进一步的考察,结合到——后面的课程会围绕比如说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民主、民粹、爱国、分裂、文化多元主义、领土划分、战争——所有这些问题,每个问题我们都可以结合案例,结合这些不同学者之间的争论,来思考我们到底如何去建构一个好的关于政治的规范结论,以说明“做政治应该是这样这样的”,以及如何拿我们认为应该如此的论述来对照现实,去说“现实应该这样这样去进行改革”。今天我就先讲到这里。
注:《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上)》的完整文字稿亦可见我的个人博客及微信公众号,讲座录音在播客《催稿拉黑》可听。《政治哲学的意义与限度(下)》的录音与文字稿亦将于近日整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