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大股东天价“离婚” 恰恰证明他们情比金坚
如果只看字面意思,会觉得大A咋有点晦气呢,不是天天都未来光明吗?咋这么多夫妻都倒在了今天,离婚的那是一对接一对。
1月11日,长春高新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的通知,获悉金磊与王思勉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
金磊是长春高新的“灵魂人物”,为长春高新旗下重要子公司金赛药业创始人,现为长春高新的第二大股东。2023年10月,他以100亿人民币的财富位列《2023年·胡润百富榜》第585位。
根据金磊与王思勉签订的离婚协议,金磊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01.4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磊持有公司463.16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思勉持有公司3001.4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7.4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以1月11日股价计算,此次离婚分割股份价值超40亿元。
从表面上看,夫妻关系不和,婚姻走到了尽头,男方净身出户。
但是从深层次来看,这哪里是夫妻关系不和,这简直就是夫妻二人情比金坚,有没有那个结婚证都不会影响他俩的感情,人家玩的是“萨特、波伏娃”的那套,也就是著名的“开放式关系”,“彼此承诺绝对坦诚,允许彼此有情人,不得有任何隐瞒,为期两年,可以续约”。
当然,这只是调侃一下,并不是说A股的大股东、高管们离婚之后都去搞“开放式关系”,萨特和波伏娃的这段感情,我个人也觉得是萨特在PUA波伏娃。
虽然不一定去搞“开放式关系”,但是我认为这种40亿的天价离婚,恰恰证明了金磊、王思勉这一对夫妻在金钱方面是存在“彼此承诺绝对坦诚”的情况的。
毕竟,我10多年大学老同学、隔壁寝室的、当年一起打篮球的、走入社会还在一起生意合作的这种级别的关系,现在要找我借1万块借1年,我都得在心里掂量掂量;这可是40多亿的股份呀,说给就给了;要知道在“我图你肉体,你图我金钱”的这种关系中,婚前财产的安排都是非常严苛的,看默多克就知道了,1999年6月25日,默多克同邓文迪结婚。两人结婚前曾签订协议:邓文迪不得继承遗产,而默多克的财产将分配给他与前妻的几位成年子女。甚至在后来的2002年和2004年对协议还进行了补充。协议规定,不管默多克生死,邓文迪都不能享受遗产继承权,也不能获得新闻集团的股权。
所以,这次长春高新二股东,这么爽快的把自己的绝大部分股份/财产划转给女方,是对女方的绝对信任,这对夫妻已经超越爱情和婚姻关系了,用“利益联合体”来形容可能会更合适一些。
我的这段话,更直接的表述就是——“离婚式减持”,这也是1月12日长春高新股价大跌的原因,因为股民们第一反应均是“假离婚、真套现”。一位股民调侃该股为,“离婚套现概念,遥遥领先” 。
就连长春高新自己都心知肚明,这种天价离婚案一出来,股价要大跌的,根据媒体报道,对于股价下跌是否与披露的离婚股东权益变更有关,1月12日,中新经纬以投资者身份致电长春高新,其董事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来看有一定的关联。”
你要去问长春高新,问他们两口子离婚是不是为了减持呀,他们肯定矢口否认,长春高新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股东的私人行为,是上市公司没有办法控制的,市场猜测比较多,引发了一系列市场反应。还有长春高新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因为金磊与王思勉二人不是长春高新的管理层,不参与公司决策,因此对长春高新的经营没有影响。他们二者离婚是个人行为,公司不清楚其股权分配比例的原因。
反正就是一问三不知,没有的事,私人事情不好过问之类的。
也有人要说了,那公告披露了,金磊和王思勉两人共同作出了未来12个月都不减持的承诺。12个月以后,减持是要符合持股5%以上的股东对减持的规定,如果未来两人各自减持,减持额度合计累计达到公司股份1%时,上市公司就要公告。
那现在股价又大跌,他们肯定损失了呀,应该还是感情问题,可能不是为了减持。那咱们来好好分析一下。
2023年8月25日,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问题答投资者问,明确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持续共用大股东减持额度。
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后进行减持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需要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不过就是90个自然日限制减持嘛,人家大大方方承诺12个月不减持,如果12个月后减持,那就管不着了。
至于说12个月以后,股价跌了怎么办?我只能说格局小了呀,现在是减持赚40个亿还是30个亿的问题吗? 这是能不能落袋为安的问题!
就算是股价涨到了1万亿,不能交易不能减持,全是空头支票,你只能干看着,身家全是虚的,你总不能去菜场买大白菜的时候,跟大妈说,我不给你钱了,我给你股票,你看我股票值1万,你看大妈认不认账就完事了;就算少套现一点,就算只套现了1000万出来,那也是打到自己银行卡上的,才是真实的。
而且一开始就说了,金磊是长春高新的“灵魂人物”,这种元老级的,拿的应该都是原始股吧,持有成本很低的,可能几毛钱一股吧,现在长春高新股价125一股,去掉前面的1,就算是只剩25块钱一股了,人家减持也有得赚。所以这也就回答了这个问题,12个月以后,减持要符合持股5%以上的股东对减持的规定,如果未来两人各自减持,减持额度合计累计达到公司股份1%时,上市公司就要公告。公告也没所谓呀,股价跌了就跌了,只要能减持套现出来,无非赚多赚少的问题,但是人家肯定是稳赚不赔的。
All good things come to those who wait.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降临到等待的人身上,人家现在很可能是在做减持的前期安排,不可能今天安排好了,明天就套现完毕了,哪有那么快,还有你要照顾监管面子吧,所以好饭不怕晚,良缘不怕迟,准备工作做好了,到时候减持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离婚式减持”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双通道。上文也说了,确实,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持续共用大股东减持额度。但是,“离婚”减持共用额度不是永久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需要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
还是90天后,大家就可以“你减你的,我减我的了”,“夫妻”上阵,效率加倍。
借用《让子弹飞》里面的一句话来形容“我来此地只为3件事,减持、减持还是TMD减持”。
根据2019年的一篇报道,从薪酬来看,2018年吉林省共56位上市公司高管年薪超百万元,长春高新原董事、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磊年薪约411万元,拔得头筹。税前年薪411万。这样算下来,人家打工一年税后200万左右吧,虽然已经是顶薪级别了,但是干10年,工资才到手2000万左右,赚钱速度还是太慢。
如果说分红呢?长春高新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以4.05亿股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税后9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05亿元。
按比例算,金磊持股约占长春高新总股份的8.56%,4.05亿分红的8.56%就是3400多万税前,对于个人股东,上市公司分红实施“一股一抵”政策,即每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12万元,分红部分超过免征额的部分需要缴纳20%的所得税,扣税以后到手,2700多万,干10年,公司稳定分红,也就2.7个亿。
所以看看干10年工资2000多万,干10年,稳定分红到手才2.7个亿左右,再看看那市值40多个亿的股票,突然发现这工资收入和分红“不解渴”呀,如果1年内完成目前持股数一半的减持,税前就至少20个亿了,哪还需要上班10年累死累活慢慢积累,直接辞了工作,开始花天酒地的生活都可以了,而且只要不创业,就吃喝挥霍,剩下的钱还可以保他们家族3代吃喝不愁。
没有人能经得起这种诱惑,再加上我刚说的,他们两口子肯定感情很好,不会出现股份划转以后一方跑路的现象,所以离婚也就是个“必然”的选择了。
不过我最后还是想问一句,当时不是说好的“先富带动后富”么,金磊这样的人都实现“先富”了,你觉得有可能带动我们这些人“后富”么,走到现在,看看这频繁的“天价离婚”以及“减持惯犯”,我只想说没有我们这帮“后富”的支持,你们哪有机会“先富”呀!
参考资料:
40亿“天价离婚”是绕道减持?长春高新回应质疑——投资快报
股价暴跌近8%,40亿“天价离婚”是绕道减持?公司回应——中新经纬
40亿!长春高新二股东被前妻分走九成持股 市场担心“离婚式减持”——封面新闻
二股东天价离婚,长春高新跌超7%!回应:股东私人行为,公司无法控制——澎湃新闻
"离婚式"减持?沪深交易所明确这些规矩!——证券时报
曝邓文迪离婚不得继承遗产 结婚前曾签订协议——武汉晨报
长春高新2022年度10派10元——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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