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作為一種人權:從外送員的身分爭議談起
發生於今(2019)年10月喧騰一時的外送員死亡事故之後,勞動部先是迅速介入調查與勞檢,認定兩起事件的外送員為「雇傭關係」;一周後更公告foodpanda、Uber Eats、lalamove小蜂鳥、Cutaway、Quick Pick快點網路點餐等五家業者,被抽檢到外送員為「假承攬、真僱傭」。
在資訊科技帶來便利的糖衣下,外送員的身分認定一直頗有爭議,目前勞動部看似已有初步定調,是否代表後續外送員就得到足夠的保障?恐怕不太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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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認定的理由
根據報導,勞動部認為Uber Eat和FoodPanda 兩家平台業者對食物外送員有指定工作時段、未能接單要24小時內回報、指定要穿品牌制服、指定用品牌保溫箱、黏貼平台貼紙在機車,依此認定食物外送員和外送平台有一定的指揮關係,具備組織從屬性,雙方有僱傭關係。
其他實務上來說,多數外送平台的外送員並無和平台議價的權利,已被規範不得兼其他平台的訂單,這點均不符合承攬制的精神;其次,如遇資訊錯誤或消費糾紛時,外送員難有自主權選擇拒絕接單。
二、基於契約自由、市場經濟不行嗎?
許多外送平台聲稱,自己是一間資訊科技公司,只負責消費者和餐廳業者的媒合,並主張與外送員的關係是合作夥伴;更有支持平台業者的聲音指出,這件事情和Uber與計程車的爭議相似,認為新科技帶來經濟的創新,政府不應該將新型態的工作與經濟模式因套用在陳舊的法規。
雖說平台有和外送員自由訂定契約的原則,然而勞動學者邱駿彥教授也認為,國家基於保護弱勢勞工的立場,不可能毫無作為的放任勞雇雙方完全自由約定。
三、外送員的顧慮
現實面考量,固然有外送員真的不知道承攬制對於勞動保障的薄弱,然而也有不少外送員知道承攬制相對於雇傭制,對於業者與外送員有較少的勞動規範,「願意做便有高薪」便是早期促使外送員捨棄雇傭制的工作,選擇全職做外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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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勞動部雷厲風行地將所有外送員的認定雇傭制的話,必然會引發全職外送員的顧慮,除了自己被接受雇傭制下工時與休息的規定,更擔心外送平台將新增的成本轉嫁在外送員的獎金與津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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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解放抑或是奴役,「零工經濟」是否和童話一樣美好?
隨著勞動部持續進行勞檢,也頻頻和平台業者溝通外送員的保障與權利的規範;外送平台也逐漸釋出善意,願意提供如商業保險給外送員。也有外送平台修改/鬆綁規則,對外送員的規範更符合法律定義下的承攬制。
在2016年《零工經濟來了》一書提到:十年內,自由契約工作者將超越全職工作者,甚至鼓勵大眾改變思維,擁抱零工經濟,其背後論述更認為新科技讓人們有新的自由選擇,猶如洗衣機的發明讓人們將洗衣的工作交給機器,人們得以騰出雙手和時間從事更有價值的工作。
「零工經濟」固然帶給人們更自主的想像,我們必須面對這套經濟模式下的黑暗面,例如傳統勞動體下的衝擊、消費者的保障以及營利課稅的爭議等等,這些都不應該用新科技/新經濟當作規避的藉口。什麼是數位經濟下理想的勞動保障?這必需有賴政府、專家學者與民眾的對話與碰撞,才能梳理出一套合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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