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最近的新聞,關於狗與人
IPFS
這兩天除了地震外,其實有則新聞讓小鹿對狗狗有了無限的同情....。
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找一下這個標題,這個新聞小鹿覺得感嘆的點有兩個,一是對檢察官: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許男雖然沒用繩子牽好狗狗,但畫面並無檢方起訴書所稱「狗隻奔竄於人車往來車道」情形,事發前、事發後,許男跟狗狗都是遵從交通規則,慢慢走在斑馬線上。
.....法官看了監視器畫面就會發現並沒有吳男所稱的:
飼主沒將狗狗牽好,讓牠在馬路上亂跑,最後害他經過路口時撞上摔車,認為許要負過失責任提告傷害。
那....檢察官到底是怎麼在偵結後,認為飼主當時確實沒將狗狗牽好,放任牠在馬路上亂跑,最後還能依過失傷害罪將飼主起訴的?
檢方只聽吳男一方的說詞...沒去看監視器畫面嗎?
這算不算瀆職?
另一個點是:
連狗狗都會等綠燈走斑馬線.....,為什麼讀過交通法規,考過駕照的人,會超速還闖紅燈?
還在撞到狗以後不想著去補償狗狗,還認為是被狗害到要去告飼主?
......到底哪來的臉......。
而且狗到底有沒有怎樣啊?
當然,狗狗在外行走,能用牽繩還是比較好的,主要是避免有人傷害狗,主人來不及救....。
這則新聞,大家的看法如何呢?
話說,不少流浪狗真的會等紅綠燈喔,就算是綠燈也會左右看一下在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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