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網上說的話,怎麼變成了互聯網公司的財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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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ers.News x Planet : 去中心化內容分發的未來

日期:11 月 23 日(下周三)

時間:12:00(東八區)

在這場直播的1:08:58-1:16:27 DenKen發問:“如何證實這是存在的需求?”

這裡有一個未被開發的需求:【普通民眾並不知道互聯網公司是怎樣獲得高額回報的】

網路上的留言區,本來是公共的。但是互聯網公司有意從交互設計的空間結構上去降低留言討論的重要性——留言的可視層級被提高,交互層級遠遠低於可視層級的內容 ;這意味著從可視層級插入的廣告打斷了用戶與用戶之間的往復交流的公共性。

互聯網公司是通過植入廣告,破壞交流的公共性獲得高額回報的。

2017年9月,新浪微博修改《服務使用協議》,規定微博成為了用戶內容的獨家發布平台,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

由於內容生產者質疑微博平台利用條款侵占用戶版權和使用權。幾個小時後,微博緊急修改了協議中新增的條款。只留下了禁止用戶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的條款。

微博 CEO 王高飛解釋說,更改《協議》只是防止第三方直接抓信息,“如果有人在微博上發了違法的信息,被其他第三方轉發了鬧大了,最後我還要被請去喝茶。”

但是五年後的輿論局勢,顯然加強了《服務使用協議》可以被修改為更利於【審查】

DenKen發問:“如何證實這是存在的需求?” 最大的需求就是【抗審查】

從《服務使用協議》一般形式來看,互聯網公司如何使用用戶信息,大致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所有的權利都屬於互聯網公司所有

一旦接受協議,即表明您主動將您發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內容(如商品評論,話題文章)的任何可轉讓的權利(如著作權、財產權),全部獨家且不可撤銷地轉讓給某某互聯網公司所有

第二類,不強制要求轉移你的權利,但是平台獨家擁有使用權

用戶發表內容的知識產權獨家排他性地無償轉移給平台使用,並獲得以平台自身名義維權後全部賠償。

第三類 ,信息的所有權還是你,但無條件的全部授權都屬於平台

用戶在平台上傳、發布或傳輸的內容的知識產權歸用戶所有,一旦您使用我方平台服務即代表了您同意在全世界範圍內,永久性的、不可撤銷的、免費的授予我方對該內容的存儲、使用、發布、複製、修改、改編、出版、翻譯、據以創作衍生作品、傳播、表演和展示等權利以及再授權給其他第三方以上述方式使用的權利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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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特在乎馬特市,2020年秋天听说过,2022年6月加入。不久的將來會成為讚賞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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