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文人相輕
文人相輕,自古而然。
文人間互相輕視,從古代以來就是如此。
曹丕,典論論文。
還記得高中時,國文課本有這篇文章,當時的我只覺得非常無趣,沒想到有一天我居然能想起這篇文。
我認為,曹丕寫的這篇文最適合拿來說馬特市的廢文理論了,別人的文章都有可能是廢文,然而自己的文章絕對不可能是廢文,絕對有一定的價值,這樣的想法不也是一種輕視呢?
夫人善於自見,而文非一體,鮮能備善,是以各以所長,相輕所短。里語曰:「家有敝帚,享之千金。」斯不自見之患也。
自己的優點自己容易看見,但文章並非只有一種體裁,很少有人能夠精通各種的體裁,因此常常就會拿自己的長處去輕視他人的短處,俗話說,將家中的破掃把視為珍寶,這就是看不到自己的垢病。
我認為對自己的作品、對自己所擅長的領域有自信是一件好事,畢竟連自己對自己的作品都不肯定了,又有誰會欣賞呢?但,馬特市,是一個大鍋爐啊,並沒有特別限定只能寫哪類的主題又或者是哪類的文體,只要不違反社區規範的內容都是可以寫的,不像有些網站,他就是有限制主題,像是科技文、旅遊美食、又或者小說,如果跑去科技類的網站發佈歷史類的文章,那就不對了,因為這叫做文不對題,因此我認為,只要是在馬特市的原創文章都是有價值的。
再來,每個人所擅長的領域本來就不同,有人擅長小說、有人擅長文史哲、有人只想在馬特市的寫日記,又有誰能夠精通所有的領域,如果你今天只對歷史有研究,如果請你去寫一篇自己完全沒研究的科技類的文章你寫的出來嗎?所以又為何要去糾結,深度文、又或者是日常文的問題呢?因為各有所長,自己也會有不懂的地方,正因如此,才使得馬特市擁有著多樣化的特色,自己也可以藉由別人的文章來學習自己不懂的地方,又或者藉由別人的文章來找到自己的靈感,這樣難道不好嗎?
當自己輕視他人的作品時,同樣的,自己的作品也是有可能被他人輕視的。
原因很簡單,因為沒有任何一篇文是能讓百分之百的人喜愛的。
為何這麽說?
可能因為作者本身的關係,可能因為個人的興趣,又或者因為個人觀點或因為對方的文筆。
有些人會因為,不喜歡某個作者,而同時也不喜歡對方的任何作品,但這樣就是對人不對文了,我認為這樣有失客觀的欣賞。
有些人會因為興趣,如果請你去讀一篇自己不感興趣的文章,你能讀的下去嗎?甚至懂的欣賞嗎?同樣的,也有可能,其他人會對自己所寫的文章不感興趣
因為每個人的背景、經歷、思考模式都不同,所以不需要用自己的主觀意識,自己所認同的觀點去壓在其他人的身上,要對方絕對的接受自己的想法,可以表達自己的看法與討論。
我認為,文筆這種東西,除非本身就是很有天份的人,又有誰能在一開始就寫出能令人感動的文章呢?我認為,可以給予對方建議,但不需冷潮熱諷,在給對方建議時,同時對於自己也是一種學習。
綜合以上原因,在批判他人文章是不是廢文時,是否也能反思一下,別人也有可能正在用他的角度在批判自己的作品呢?
說了那麽多,古人因為生存,而互相輕視,畢竟在古代,文人間的競爭可是代表著自己的身價啊,那麼馬特市上的文人相輕又是怎麼回事呢?
是因為個人喜好?又或者希望馬特市更好?
如果說因為個人喜好而去批判,那麼我認為,這挺自私的,因為每個人都有寫自己文章的權利。
希望馬特市更好?我想這點,馬特市官方一定會比大家還緊張,因為,萬一馬特市不存在了,馬特市團隊的人可能會失業。
不管什麼原因,為何常常都得文人相輕,而不選擇以文會友,甚至相知相惜呢?
四處去尋找與自己志同道合的作者,彼此間相互學習、成長,這樣難道不好嗎?
為何要靠著批判他人的短處而凸顯自己的長處呢?
總之,我認為每篇原創的作品,不管何種文體、主題,都是有他的價值的,而這價值也不該由他人來決定,因為每個人在讀文章時,常常都會被自己的主觀意識給影響,影響自己的喜好,自己不感興趣的文章,就應該變成沒價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