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不要臉的徵文活動】結案報告 part 2
在先前 最不要臉的徵文活動】結案報告 part 1 中先以文字做了本活動的總結。本篇就針對統計數字、積分計算及獎金分配等後續事項再做補充說明。
首先,必須先向投稿者道歉!
由於本人思慮欠周,雖然在贊助金額之計分方式曾說明請投稿者以 likecoin 贊助,以利積分換算並避免損失 (原文如下),但是繼而回頭一想,近來 港幣 vs. likecoin 的幣值已大約落在 1 : 80 左右,並且若是贊助港幣達 5 元以上還可以推上熱門,現實面來說,港幣贊助的含金量更高,沒有理由不另立積分規則,於是,我在最後再將規則修改為:
贊助金額:
若以 Likecoin 支持且發文者,積分以贊助之 likecoin/ 5 計算。
若以 港幣 支持且發文者,積分以贊助之 $HK* 10 計算。
為何做這項規則更動? 因為剛好就有這樣的狀況發生! Jeger 在活動之初便以 $HK 5 支持並將本活動推上熱門,後來也發文參與投稿,主辦方實在不應該因為自己的疏忽抹煞了投稿者的熱心參與以及獲獎權益! 但這會不會造成其他的不公平? 一定會,做為主辦方,投稿者的損失我一概負責補償!
再來,因為自己多事,搞了一項 Top 10 鐵粉加權計分,所以我把徵文活動期間 (4/27-5/31),文友閱讀累積時數也做了一份追蹤統計如下:
由上表得知,五位投稿者皆進入 Top 10,並依據排名的不同,各自獲取不等的加權計分。
最後,就是總得分的統計了!
由上表得知:
@Flora異想 獲得優選首獎,毫無懸念。將致贈 likecoin $300。
@Jeger 因最後規則修改,獲得第二名,將致贈 likecoin $200。
@北漂.長住 因最後規則修改,落居第三名,本人將補償她因規則疏漏之損失,同樣視為第二名,將致贈 likecoin $200。
@野人 與 @孤立子 積分相同,原本並列第三,因規則疏漏之損失,最終同樣視為第三名,將致贈 likecoin $100。
獎金會於該篇投稿發文中致贈予個投稿者。
再次感謝大家的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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