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我自認是一個比較遲鈍的女人。奇怪的是,我在某些方面也許能表現出相對的機靈與聰明,但是在男女關係中,我覺得自己特別傻。我的傻在於我在愛情方面的單純,對人性的無知,對別人的過度信賴。
我的盲點在於長久意識不到自己婚姻上的問題,還以爲伴侶對自己有著一生誓死不渝的愛。有愛,一切都能忍,有愛,所有的問題都可以解決。
我是在大學畢業後幾個月,到了國外認識他的,他大我三嵗半。
剛認識的時候,他瘋狂地追求我。我們住在同一個城市的時候,他三天兩頭來幫我的忙,帶我去購置家俱,請我吃飯、看電影。我們不住在同一個城市的時候,他每天捎來一封情書,外加早、午、晚三通電話聊天報平安。每次通話都是一小時起跳,那時五百公里距離的國内長途電話費是天價。我問自己,這難道不是愛?
他說我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世界上沒有人比他更愛我。他安撫了我在國外失去父親的痛,發誓願意如父親般照顧我,一輩子和我長相守。
當年才二十出頭的我,堅信這就是愛,而我愛他這樣愛我。
我和他試婚了一年半,他每天煮飯給我吃,提醒我天冷了要加衣服,鞋子穿小了會脚疼,關心我每日的行程安排,難道這不是真愛?
結婚的前兩天,我們大吵了一架,差一點取消了婚禮。爲何吵架?我不記得了。只記得那時有一種不詳的預感。
婚後,他不吃、不喝、不嫖、不賭,努力工作,每次出差都爲我帶禮物回來,難道這不是真愛?
至少,這是我二十五嵗以前,對愛的理解。
他有自由穩定的工作。自由,因爲沒有上司,穩定,因爲是公務員。可是,他每晚都工作到九點以後才回家。我告訴自己,他勤奮工作,是典範。
我每天花很多時間做好晚飯,等他回家一起吃飯。他卻只需要兩分鐘吃飯,因爲從九點十五分開始,電視上有好電影播放。或者,他會直接將飯菜端到電視前面,邊吃邊看,直到午夜。我告訴自己,他白天上班累,需要追劇放鬆自己。
他對我忽冷忽熱,愛理不理,我總覺得每次找他商量個什麽事,都是在打擾他。我告訴自己,他太入戲了,沒聽見我講話;他在忙工作,沒有時間回答我。漸漸地,我開始不去找他。
他樂於帶我出去,喜歡買漂亮的衣服給我,別人對我的誇讚似乎能替他多增添幾分能耐。
他對外人相當熱情,對朋友更是熱心幫助。然而,回家關起門來和我獨處時,便又成了一個嘴上長刺的人。「你今天穿這條褲子顯得腿很粗。」(本小姐當年只有45公斤,腿能粗得起來嗎) ;「你臉上怎麽能長得出這麽大的美麗青春疙瘩痘,而且還只長一顆。」(當年你祖母我的招牌就是皮膚美,就是遇上你才會荷爾蒙失調)
他不喜歡我的朋友,總是批評他們如何不正常,對我別有用心。他説他是為我好,怕我受傷才爲我擇友。我猜想,這應該也是愛吧。
他經常去出差,很多時間不在家。在家的時間,多半用於娛樂和運動上,不做家事。爲此,我咨詢過我媽,她說:「男人嘛,不做家事很正常。你老公不吃、不喝、不嫖、不賭,夠標準的了,你有什麽好抱怨的。」(和伴侶有問題時,去問自己的媽是個最糟糕的選擇) 所以,關於這點,我也不應該有意見。
的確,在我媽那個年代,甚至到我這一代,受的都是傳統教育,女人就是要負責一切家務,並儘量支持丈夫的工作。只要認真工作、賺錢回家的男人,就是好男人。
他支持我繼續求學,鼓勵我留在國外工作,幫助我尋找資源,我對他心存感激。
與此同時,他也經常指派工作給我:「你今天沒事的話,去幫我取什麽什麽文件」;「你要聯絡某某人」;「你順便幫我約一下醫生」;「家裏缺這缺那,你有時間要去買」;「今天誰誰要來修理東西,你要等他」;「沒内褲穿了,你要記得洗衣服」;「我中午回家吃飯,你要做好飯。」我心想,他上班沒時間,還是學生的我,相對有餘裕,夫妻不就是要互相幫助嗎?
這一切看似美滿。
直到有一天,他對我動了手。
這一天,記不清是什麽原因,我們起了口角。他抓住了我的領口,把我推去撞墻,我的頭被撞出一個大包。之後,他告訴我:「我沒有打你,你理解錯了,我是跟你玩的,不小心把你弄疼了,我向你道歉。」他還説:「不都説打是情、罵是愛嘛。」隔日,我向朋友傾訴,朋友告訴我:「不會吧,他不是這樣的人,你應該和他好好溝通。」好吧,是我理解有誤,我不應該懷疑他對我的愛。我沒有去驗傷,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經歷到的是什麽。
我曾經跟他説過,也許我們分開比較好。他説如果我敢離開他,他會用刀劃穿我的臉,留下一條長長的疤,這樣就不再會有男人看上我。我嚇得臉色鐵青,然後他告訴我:「我是和你開玩笑的。」
平日的他,是這麽溫文儒雅,學識豐富,正面積極,負責持家,還捨得在我身上花錢。他對我是真愛,我不應該用負面的眼光去看待事情。
又有一天,他突然暴怒,把我的胳膊打出一片青。事後,他努力地表示懺悔,他說他嘴巴笨,不善表達,因爲沒有辦法反駁才會動手打人,都是我惹了他,害他情緒失控。他保證以後再也不會發生,他會用行動來補償。的確,接下去的幾天,他變得特別勤快,特別溫柔,就像剛泄完那樣的軟綿。
我告訴自己,這才是正常的他,他只是一時沒有控制好情緒才會變成惡魔。我依然覺得他是愛我的,我不應該計較,愛不就是要互相包容嗎?我應該再給他一次機會。
事實上,我不願意承認我正在經歷家暴,我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正面陽光的女孩,不可能被家暴,這種事只會發生在低社會階層的人身上。我沒有告訴任何人,這是我心中見不得人的秘密。
不久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樂在其中,覺得前途一片美好,主要是再也不需要去思考兩個人之間的問題。我試著不去惹他,儘量讓他處在「正常」的狀態。
我自欺欺人地和他繼續走下去,因爲我不願意向家人承認我選錯了人,我不希望他們爲我擔心。
我們一起買了房子,我告訴自己,我還是可以通過努力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我們在外人面前還是儘量表現得很和諧,像一對上進有爲的小夫妻。
不久後,我們有了好消息。
大約在我懷孕四個月的時候,省政府通知我們去領取法國國籍。那是個二月天,寒風刺骨。我得了點小感冒,喉嚨很痛。領完國籍之後,他順路開車送我去上班。他把我丟在離我工作地點還有八百米的河對岸。我過了橋,那嗖嗖的風,吹在臉上猶如刀割。我頂著風匍匐前進,走完所有的路之後,我就病倒了。我安慰自己,他趕時間,過河的話會耽誤他半個小時。
過了幾個月相對安寧的日子,就在我預產期那一天的下午,又不知道什麽原因,他因爲一時暴怒,把我踹倒在地上。我流了一點血,急得打電話給醫院。早上為我做過產檢的助產士告訴我,做完產檢會有一點出血,不用太擔心。我不敢告訴她,我是因爲被準爸爸踢了一脚,摔倒在地上才流血的。幸虧,後來我沒有繼續出血。在國外生產,我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他。我不能對他怎樣,我想著肚子裏的孩子。後來他告訴我:「你別説,一開始,我也嚇壞了。只不過你也該生了,真的流起血來,直接去醫院不就好了。」這時,真正流血的是我的心。從這一刻起,我對他已經沒有愛了。
沒有了愛,婚姻中就只剩下了忍耐。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