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應忠於學生或官府?

小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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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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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刊於2020年12月5日蘋果日報)

特區政府宣佈全港公務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早前特首在訪問中還說,考慮將資助學校教師納入規管,意指為港區國安法第6條「就任公職時……確認或者宣誓效忠」。然而教師並非政府僱員,難談公職;另一方面,作為教育專業,有需要向政府宣誓效忠嗎?

在香港,公職人員沒有嚴格定義,但一般而言,除非法例另有限制,都適用香港法例第一章《釋義及通則條例》的定義,公職人員「指任何在特區政府擔任受薪職位的人,不論該職位屬長設或臨時性質」。香港的教育體系當中,官校教師屬公務員,但佔絕大多數的資助及直資學校,教師的僱主為法團校董會,只是法團校董會受政府資助。因此大多教師與政府沒僱傭關係,於職務安排、待遇、懲處等方面,也和政府無關,並不屬於「在特區政府擔任受薪職位」,斷無跟從公職人員宣誓之理。

教師宣誓,本質是政府對社會控制的一部份。過去一年,特區政府藉疫情和社會運動為由,不斷收緊公民自由。在教育界,則透過不合理調查和懲處、介入社交網站私人言論、親中輿論公審教師教材、取消教師註冊等方法,造成白色恐怖,教師人人自危。

然而現行機制,畢竟仍有一定程序和理據、亦需扣連上專業失當。如納入宣誓規管,則不需牽涉教學。在今日的政治氣候,只要找藉口扣上「反中」帽子,除了面臨釘牌,更可能負上刑責。對教師阻嚇力更高、執行也更方便,最終教師噤若寒蟬、聽聽話話,達至全面控制教育界的目的。

核心的問題是,教師應忠於官府,抑或忠於其專業和所服務的學生?醫護人員有謂「希波克拉底誓詞」,為病人的福祉和專業責任盡心盡力,成為不少地方的醫學院必讀經典和畢業宣誓的一部份。當中的啟示正是:為專業服務、為服務對象盡責,便是專業精神。

近年世界稱譽芬蘭教育,當地教師工會OAJ,數年前曾推動教師作民間宣誓,姑譯「康米紐斯誓詞」(The Comenius’ Oath),誓言為下一代、為社會的文化教育、為學生發展和福祉盡心盡力。國際間蔚為佳話,但斷沒有向政體政權宣誓效忠之理。

香港有由教師選舉產生半數議席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擬定《教育專業守則》,道盡對專業、學生、同事、家長、僱主、公眾的義務。致力於培育社會棟樑、對社會各界負責,已是教師間的共識。香港老師畢竟深明,教師職責是春風化雨、百年樹人,並非政治灌輸,也並非向政府負責。

推官版操守 矮化操守議會

近年教育局正推動官方版本的專業操守,意圖矮化操守議會地位,另一教師專業化機構「教師中心」,則以審計理由裁撤。官府正逐步壟斷專業定義,一旦誓詞規管,則私人領域、課堂教學,或不配合政治宣傳一國兩制,可能便面對專業失當、違法失德的指控,教育專業將會徹底崩壞。

過往做老師,只需向學生和家長問責、對專業負責,便可安心。當局一直說反對政治干預教育,卻又以政權力量插手教育,如何營造安心的教育環境和培育人才?當下加緊控制,製造動盪,趕走人才,最終一步一步淪喪的,正是香港的教育專業和未來。

當下老師只有繼續恪守專業自主,盡力為香港教育留一點血脈。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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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澤香港中學教師,閒時參加工會運動。就時政、教育,偶有雜談。 近年興趣在近代台灣/日本的時政文化現象。對歷史和政治亦略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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