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追追追 - 醫護出國禁令01
今天忽然看到Ptt有這麼一個消息…
[爆卦] 衛福部拒絕告知法源依據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787725.A.1F4.html
想不到當初弄出那麼大反彈的奇想,到今天衛福部都還打算硬拼到底,這真是開了黑編眼界。
02/25 #記者會報導:
📰影/醫事人員出國禁令不變 適用所有醫事人員至6月底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4370541
『醫事司長石崇良說,依據醫師法,醫師對天災、事變及法定傳染病的預防事項,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的義務;醫療法也規定,於重大災害發生時,醫療機構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派遣,提供醫療服務及協助辦理公共衛生,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黑編沒記錯的話,上述當時的說法就直接被醫勞盟打槍,黑編也以為事情也差不多到此為止了吧!想不到這也還能有後戲…
02/27 #記者會石司長:
『目前醫護出國之規定與補償以及法源依據,今早有跟醫護團體討論。因為目前都尚在研究中且涉及多項法條,所以法源依據還無法確定及公佈。』
📜依據我國 #中華民國憲法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而目前疫情指揮中心和衛福部似乎是打算採用下列,#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
...六、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
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前項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第一項地方主管機關應採行之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很明顯的針對個人的部分都是明顯違憲,除非總統下令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那我們在這次武漢肺炎防疫,可就真的超英趕美了😑。
病人是人,醫事人員也是人,如果硬要犧牲醫事人員的權利,那請在合情、合理、最重要的是合法的情況下,來做出判斷。相信這樣也不會有人不服你。
⚠️然後拜託主管機構人員,能不能自己查好法條,確定能幹的事情再宣布?這個要求應該不過分吧?宣布一個兩光命令被人打槍,還造成醫事人員不滿,我們普羅大眾還要靠這些醫事人員撐過這段疫情誒!你政府沒事讓他們不爽是在哈囉?
剛剛才看到這則新聞🙄
📰[新聞] 國軍寄發「動員召集預告書」 收信者將編為「戰時動員」對象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793295.A.018.html
妳宣布黑編就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