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年後恐遭強拆 黎明幼兒園偕高雄兩迫遷案 籲總統廢除市地重劃惡法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林金連強調,去(2022)年5月台中高分院更四審已判決黎明重劃會非法成立,除了無權向其請求拆屋還地,重劃會分配的土地也不具法律效力,然而台中市府無視法律判決,不受理幼兒園年年以同樣資料申請的公安申報,還標明幼兒園是違章建築,隨即媒體大幅報導一名何姓地主聲稱持有黎明幼兒園的土地所有權狀,他只好拿出幼兒園繳了46年的地價稅證明,質疑何姓地主權狀何來,「難道台中市府一地兩賣?」
林金連說明,何姓地主原有土地是在台中93公園對面一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經重劃會分配後的土地才是黎明幼兒園,但是重劃會已判決違法成立,其分配的土地也不具法律效力,更何況幼兒園自始至終都拒絕參與重劃。
「我們反對重劃!我老人家什麼都不懂,要來拆我家,我們真的很害怕,不知道該怎麼辦」,今年已經80多歲的林錢寶,代表「反高雄第74期大寮伍厝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發言。她表示從高雄千里迢迢到台北,懇求蔡英文總統救救他們,說完痛哭下跪。
反高雄第84期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代表黃富華表示,20年前高雄市府要開路,說要徵收父親六成的土地,未來會歸還四成土地,未料20年後卻變成自辦市地重劃,就算重劃公司已經被檢調調查涉嫌違法、就算內政部說可以劃出重劃區,但高市府地政局卻坐視不管,還讓該公司通過重劃。她哭訴,得知重劃通過,父親氣到中風住院,「都把地給你們做路了,可以不要凌遲我們了嗎?可以放過我們嗎?」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表示,高雄第74期大寮區伍厝、高雄第84期大樹區湖底等自辦市地重劃案情況都非常危急,尤其後者已經築起圍籬恐面臨強拆。他強調,「自辦市地重劃」既然是「自辦」,發生問題時都被認定是「私權爭議」,理應要比照日本「百分之百的地主同意」,不過台灣的自辦市地重劃卻只要超過五成同意即可;以大寮案為例,即便44%的地主不同意,也無法拒絕參加。
徐世榮強調,「自辦市地重劃」的法律位階是「辦法」,不能凌駕在《憲法》及《土地法》之上,希望蔡政府不要讓民眾在恐慌中過年。他指出,《兩人權公約》已正式國內法化,國際審查委員會特別提到台灣自辦市地重劃嚴重侵害基本人權,建議台灣政府應修改土地政策,而蔡英文也曾向國際人權委員說:「你們的結論跟建議,絕對是我未來施政的地板,而不是天花板」,但至今從未做到。
記者會後,徐世榮偕同「反高雄第74期大寮區伍厝自辦市地重劃」、「高雄第84期大樹區湖底等自辦市地重劃案自救會」、「鳳山鐵路地下化反重劃自救會」、「屏鐵反迫遷自救會」等代表,欲進入總統府陳情,一度因為陳情室整修被限縮代表人數而靜坐抗議,而後協調在車庫擺上椅子供陳情民眾休息,由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萬科長出面接陳情。
而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遭到總統府拒絕進入,將訴求交由徐世榮轉達,林金連將自己攜帶的黑白無常神像擺在門口的鐵柵欄上,未料警方關門時將神像震倒在地導致神像破損,林金連氣憤痛罵「你們這些貪官汙吏會有報應!當一個警察不要這麼惡劣!」
註: 「市地重劃」依照主辦單位不同,分為「公辦市地重劃」及「自辦市地重劃」。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重劃會,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的市地重劃,就是「自辦市地重劃」。 「自辦市地重劃」的法源依據為《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它的母法是《平均地權條例》。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要得到地主過半數同意、且其土地面積要過半。因為只要過半數同意,從而衍生出建商透過「灌人頭」衝票數,或檯面下威脅恐嚇的爭議。 以爆發弊案的黎明重劃會為例:全台面積最大的「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面積達186公頃,涉及2600個地主。台中地方法院2021年10月判定,承辦開發的富有公司董事長楊文欣、黎明重劃會理事長傅宗道、富有公司總經理林世民等共12人,因虛增467名人頭地主,將購入的土地登記其下,平均每名地主持有土地僅一張A4紙面積,藉此取得重劃會主導權。更虛增拆遷補償、公共設施工程費超過13億元、詐取1萬2千多坪抵費地,依背信罪、偽造文書罪判決楊文欣兩年徒刑。 過去黎明自救會委任律師柯劭臻也強調,《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屬於「辦法」,不是法律位階,卻被用來剝奪人民的權利,造成擁有畸零面積的人重劃後分不到土地,自始自終不同意重劃,卻被多數人趕出去,面臨流離失所。「如果此辦法不能廢除,一定要保留在《平均地權條例》中,那自辦重劃至少要獲得百分之百的同意書,才符合人權保障。」(詳見《燦爛時光會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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