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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善忍”有爱德华,共匪有爱德华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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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先森引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里“男女’有相同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这句话,在CEDAW英文版里的原文是长这个样子的……

今天在大纪元上读到一篇文章《男女比例失调 徐州一相亲大会 五女相百余男》,里面提到:

针对男女比例失调,大纪元评论员爱德华2019年撰文《共产暴政录:计划生育是毁我中华的屠婴战争(下)》说,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中国人口结构呈倒金字塔式的严重畸形,是中共计划生育暴政所致。

于是我就找到了那位“爱德华”写的文章《共产暴政录:计划生育是毁我中华的屠婴战争(下)》,看看这位砖家扯了些啥。

我不得不承认,那篇文章写得很有“真善忍”特色,然鹅当我想截图保留证据时,却发现我电脑里的截图工具无法使用。昨天用大量网页截图证据证明张菁在说谎之后,今天我的截图工具就被黑客破坏了,事情咋就这么巧呢?

虽然截图工具不能用,但我还有手机可以拍照啊。这就是我在“爱德华”那篇文章里看到的论据:

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0》统计,1980~2009年,共有妇女上环2.86亿次,妇女输卵管结扎手术近0.99亿次,人工引流产2.75亿例,中国每年记录在案的人工流产手术至少1,300万例,是世界上堕胎数量最多的国家,而这只是中共官方的统计数字。美国国务院的资料,中国每年堕胎2,300万例,平均每天有超过63,013名未出生婴儿死于堕胎,换算每小时2,625次堕胎,也就是每分钟有43次堕胎。
如果以每年1,300万计算,36年来,最少有4亿6千8百万多胎儿被屠杀。如果以每年2,300万计算,36年来,最少有8亿2千8百万多胎儿被屠杀。
网页照片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出这些数据存在的问题:不管是共匪政府的官方数据还是所谓的“美国国务院的资料”,都没有区分那些堕胎哪些是计生委的强制堕胎、哪些是女性的自愿堕胎。而这位“爱德华”在下文中把这些堕胎全部算作计划生育针对胎儿的“大屠杀”,全部算到计生委头上了。

这就像公安局抓到一个杀人嫌疑犯,然后检察院起诉他的时候,除了指控他杀死了被害人,而且还找了一帮人做假见证,说那些自杀和意外死亡的人也是那个嫌疑犯杀的,巴不得判他一万次死刑。

亲爱的“爱德华”,你这是在做假见证诬告计生委你知道吗?

接下来“爱德华”又说:

2007年的调查显示,当时中国15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有5万人不具备医学执业资质。1980-1990年代合格人数则更少……

这一点我可以证明“爱德华”说的是事实。不要说计生服务人员了,事实上从毛时代至今,在中国广大农村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那些赤脚医生,绝大多数都没有受过系统的医学培训,更遑论什么“医学执业资格”了(毛时代和1980年代也没有针对赤脚医生的这个资格认证好吗),他们中有很多都是要么跟着当地已有的中医学的医,要么在当地乡卫生院学的医,还有人是订阅医学杂志自学的。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政府才开始把这些赤脚医生组织起来,作了一些培训。我知道这些是因为我就有亲戚当赤脚医生。

21世纪之前中国农村连基层的赤脚医生都没有“医学执业资格”,更何况计生服务人员呢。拿这事证明计生不合理,计生手术不规范,完全是“何不食肉糜”嘛。

跟赤脚医生不同,易富贤倒是受过正规医学培训,说不定还有“医学执业资格”。然鹅他并没有留在国内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却跑到美国去造假撒谎骗中国人多生娃了。这些出口转内销的砖家,比那些没有“医学执业资格”的赤脚医生或计生委服务人员,给中国人造成的危害大多了。

“爱德华”接下来谈到的什么“’一胎化’政策的恶果”我就懒得逐一批驳了。性别比失衡是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问题,这个我已经在《张菁,你还在继续撒谎》里用出处明确、内容详实的证据加以证明。

“计生委官员充当国际人口贩子”的“恶果”是一大批被西方人收养的弃婴,例如这次代表美国参加冬奥会的Kai Owens,得以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地成长,而不是像那个被自己亲生父母通过“积德”的人贩子转卖的刘学州那样,被亲生父母二次遗弃,又被反节育派媒体《新京报》煽动起来的网络暴民逼得自杀。计生委造成的这颗“恶果”有多“恶”?跟杨支柱笔下那些“积德行善”的人贩子相比哪个更恶?“爱德华”先森你慢慢品。

“爱德华”在“计划生育可导致亡种灭族”这部分表达的观点,我认为非常值得重视,因为这恰恰是习瘟猪在对汉人放开计生的同时却对新疆维吾尔人等穆斯林强制节育的“大汉族主义反节育派”的观点。所以我特意拍了那部分文字留作证据。那些数字我就懒得去验证了,玄数学这种高端学科,不是我这种非名校毕业的土鳖能够搞得懂的。

“爱德华”先森接下来又说“不实行'一胎化',中国人口也不会'爆炸'”,可是他显然忘记了,自己在文章开头刚说过“如果以每年1,300万计算,36年来,最少有4亿6千8百万多胎儿被屠杀。如果以每年2,300万计算,36年来,最少有8亿2千8百万多胎儿被屠杀”,也就是说实行计划生育使得中国人少生了4亿-8亿人。4亿-8亿!这不是人口爆炸是什么。

如果“爱德华”先森做不到做人要厚道,至少要做到做人不要自相矛盾嘛,更何况还是在同一篇文章里前后自相矛盾。

台湾和印度搞计生的事我就不说了,至少这推翻了部分反节育派认为全地球只有罪大恶极的共匪才搞计生的观点,而且印度最近又在搞计生了。为什么印度人那么“傻”,非要把中国人抛弃的垃圾当个宝贝一样捡回家自己用呢?这个我也搞不明白。

“爱德华”先森在他那篇文章的最后提到计生政策违反了国际法和国内法,这完全是歪曲1968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德黑兰宣言》保障公民生育权的初衷:避免女性被父权制家庭用作繁殖工具。

“爱德华”先森引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里“男女’有相同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这句话,在CEDAW英文版里的原文是长这个样子的:

...women have equal rights as men in their choice of whom to marry and whether to marry, and any matters relating to the birth, adoption, and raising of children, such as the spacing and number of children.

比较准确的翻译是“女性拥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来选择跟谁结婚、是否结婚,在与生育、领养和抚养孩子有关的任何方面,例如生育间隔和生育子女的数量,女性也拥有跟男性同等的选择权”。像“爱德华”先森这样,把“女性拥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偷梁换柱地简化为“男女”而且还把男性放在女性前面,其实是为父权制家庭通过丈夫侵犯女性生育权打开了一道畅通无阻的后门。

共匪搞计划生育,就是为了防止父权制家庭侵犯女性生育权——徐州刚烈女子被铁链锁住被迫生下8个孩子,就是父权制在这方面戕害女性的典型例子。所以计划生育本身是符合国际法的,只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基层层层加码导致暴力计生了。

从国内法方面来说,《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47 条第一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也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些也都是按照《德黑兰宣言》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精神,确保女性少生不生和堕胎的自由权。制定计划生育的初衷同样是为了保障女性的这些权利。

当然也有一部分被父权制家庭多子多福思想和基督教洗脑的高端精英女性“自愿”多生孩子,而被计生委强制堕胎。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我这里暂时不讨论。

纵观“爱德华”那篇文章的原文,里面充满了混淆数据、前后矛盾、不了解中国现实的“何不食肉糜”式批评和扭曲联合国人权宣言原文原意的硬伤,以及大汉族主义反节育派危言耸听地利用人口问题制造汉人和少数民族矛盾的恶意

这篇文章标题里的“毁我中华”几个字表明作者是个华人(汉人),却给自己搞了个歪果仁的名字“爱德华”,大概觉得用老外的名字骗人更容易成功,跟共匪利用瑞士砖家“威尔逊·爱德华兹”混淆视听的手法如出一辙。考虑到该文产生的时间比“威尔逊·爱德华兹”登上世界舞台的时间更早,我推测这一次不单是“真善忍”学共匪造假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且还是共匪这个师父反过来跟徒弟学了一招。

恭喜“真?善?忍”们,你们的造假技术已经登上世界之巅了。

CC BY-NC-ND 2.0 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