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是什麼?從「資訊和價值交換」的角度來觀察
從2021年開始就很頻繁地聽到「Web3.0」這個詞,也看了不少大佬和媒體的解釋,大概的說法是這樣:
Web 1.0的時代,網路大體上是用來讀的,一個一個網站像佈告欄一樣單向提供資訊給大家。
進入Web 2.0,大家可以輕易的互動交流,但是必須依附在某個平台上,平台越來越大漸漸侵蝕到個人權益。
到了Web 3.0的時代,資料擁有權回歸個人所有,強調去除中心化平台的掌控。
對我來說這樣的說法只描述了表面狀態,人類社會會自然而然,沒有由誰明確計畫地走向Web3.0的狀態,應該有更深刻的理由,或者說,需求。
WWW做為全球資訊網滿足了大家對於資訊的需求,我們不再需要去圖書館查找資料或是佩服博學強記的老書袋,因為資訊隨手可得。在這個過程中,Google做為最強大的資訊搜索者獲得了巨大的成功,雖然資訊/內容創造者來自世界各地,但是Google才是人們獲取資訊的流量中心。能夠快速提供資訊的平台攫取了最大的價值,Google賺得盆滿缽滿,而真正的資訊生產者卻只能收取微薄的分潤。
進入Web2.0,更容易雙向互動的網路平台讓資訊創造者可以培養自己的粉絲,增加了價值轉換的需求,也因此出現許多流量變現的方式,前提是必須遵守平台的遊戲規則。如果你創造的內容違反規範(也有可能只是稽核者當天心情不好?),或者想離開平台另起爐灶,過去你在其上創造的資訊內容和流量價值將很難完整移植過去。你創作的內容並不屬於你(至少不完全是),你的帳號和購買的虛擬資產其實是網路或遊戲公司的資產。
前面提到人類會自然而然地走向Web3.0的狀態應該是因為有個深刻的需求。這個需求,我認為是對資訊和價值的處置與交換。
這裡的「資訊和價值」指的是個人以任何形式所創造出來,並且對於個人或他人有一定價值的內容,可以是任何有形或無形的資產。「有形」當然不是指實體,而是有一定型態且能明確辨認的,例如一篇文章、一張照片、聊天紀錄、粉絲/會員資料、個資、虛擬寶物、貨幣、PFP (Profile Picture)、遊戲、NFT、甚至打包NFT與線下商品的整體賦能...等。「無形」則例如地圖上的移動軌跡、購物紀錄所組成的喜好推薦、按讚訂閱喜好所累積的興趣模型、演算法對你的信用評級...等等。
過去我們能對虛擬資產做的「處置與交換」大概就是創造(還需要符合平台歸範)和刪除(甚至還刪不乾淨),Web3.0強調使用者對資訊和價值的所有權,也就是我們除了要能夠「自由創造」,要能夠「完整刪除」(可以參考歐盟的被遺忘權的概念),還要能夠移動、協作、交易、隱藏、延伸...等等,自由地對資訊和價值進行處置。
Web 3.0的時代,你是你的,你在網路上寫過的文章是你的,你上傳的video和podcast、買下的電影、遊戲寶物和pfp,也都透過區塊鏈技術而真正屬於你,極低的轉換成本讓你隨時可以決定帶著所有資產到不同的平台或服務空間,沒有第三方有權奪走或限制你使用。如果我在A平台和B平台上都是同一個人(錢包帳戶),那我對某個數位資產的所有權不該有所不同。
去除了中心化的平台和其他中介角色,我們在網路上的互動也變得更直接。小至轉帳給朋友,大至戰爭期間烏克蘭官方加密貨幣帳號獲取捐款的速度,都絕對比正常流程速度快上百倍千倍。在完善法規和犯罪預防的前提下,如果搭配NFT將服務、商品、權利、證明...等等綁定起來,光是想像因為去掉中介所能省下的金錢、時間成本,及其所能發展創造的未來想像,就讓人對這一切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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