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篇之複息
今天有香港官員放風,有意將可以取回的”強積金”轉為”年金”。首先,講下什麼條件下可以取回強積金:
1. 提早取休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 罹患末期疾病
5. 小額結餘
6. 死亡
以上這些情況,想自然地、自私地取回使用都不太容易,強積金原意是大家年紀大的時候,有些金錢可以使用生活。
年青工作時,每月$3000或以下強制投資儲蓄,雇員雇主各出一半,曾經有美好的願景,估計每年復息累積上去,結果由2000年至2021年,這21年間回報未回理想,可以說強差人意,更加有些連本金都輸掉。
低回報的原因有多個,例如:手績費、市場升跌、投資失誤等等,最重要的原因係投資機構,市場升跌必定發生,未能預計作準備、或反應慢而損失,必定是投資機構問題,買錯股票而跑輸大市又必定是投資機構的不好。至於手績費而未能交出成績更令人失望。
MPF的預計是複息,如果有一年是負數(輸錢),長期計算之下估計總數少了很多。
例如:每年3%回報,正常之下30年有242%。如果當中10年無回報0%,只有20年3%有180%,少了62%。更差之下只有10年3%,回報134%。如果30年中,有些是輸錢<0%,總回報會低過自己所供的強積金。
所以,失去了複息效應,強積金回報差,這點沒有人去指出來,大家輸錢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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