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的作品被違法使用,到底是喜還是憂?

射手媽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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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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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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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覺得這個問題很奇怪?請看過來吧!

這幾天才剛發了一篇文把著作權的部分法條呈現給大家,沒想到今天早上就看到了一篇文表示內容是翻譯自外文文章,裡頭沒有提到有沒有經過原作者同意或授權,如果沒有的話恐涉及侵權行為,先在此提醒。

接著沒多久得知另一位作者在文章中表示發現有個簡體字網站叫做優享資訊裡頭蒐集了馬特市每天的熱門文章,點進去是沒有姓名標示但有全文內容及連結🔗。

日前在此平台發表文章都必須選擇版權類型如下:

倘若作者選擇了第一種需要姓名標示的版權類型,那上述的網站是否沒有符合標示姓名這一項呢?還是有附上連結🔗就算姓名標示?這點可能要請教@Matty 釋疑,謝謝🙏


恰巧今天老公跟我提到多年前曾經參加一個音樂性質的發表會,當時台下有位民眾發問說為什麼在平台上收聽音樂需要付費?平台不是幫這些音樂人的作品做宣傳嗎?怎麼會需要付費?結果台上一位知名企業人士竟然表示他也認為所有音樂應該都要免費!😱😱😱😱😱😱😱😱😱

聽到這裡,我已經不知道怎麼形容我的訝異,但也確實不是每個人都在意自己的作品是否被抄襲、改作等等,因為有些人希望自己被看見的慾望勝於一切,於是告訴自己那是對自己的肯定,假以時日如果爆紅再來開條件也不遲!而那些認為別人的創作應該免費的人也正好利用了這一點大放厥詞。

作品被盜印違法在淘寶販賣、製作成電子檔供人下載等等的事情我們確實都遇過,也跟盜版的人親身接觸有過交涉及對話,得到的感想只是大言不慚不知悔改,心裏滿滿的無奈。

或許大眾對於智財權的認識還不夠,這都沒有關係,但我們不應該漠視甚至用那是看得起自己這個理由安慰自己,一旦ㄧ起步你就放任了自己的作品被踐踏,那以後真的做出成績了,別人還會覺得你有價值嗎?

不知不覺就又嚴肅起來,會寫這篇主因也是有感而發,因為想到以前時常有朋友抱怨自己作品被人轉載而沒有標示出處的矛盾心情,就如同現在登上熱門的作者們或許很開心,但若是在不合法的狀態下被轉載還開心得起來嗎?


補充:本文提到的網站是否符合站上版權類型的規定還需要@Matty 認定。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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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手媽咪婷婷射手座,全職媽咪/斜槓寫作者/新性感雜誌共同創辦人 喜愛音樂、電影,更熱愛閱讀,資訊焦慮症患者 臉書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83298701145 方格子:https://vocus.cc/user/5d4b0ef1fd89780001fc7e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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