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無辜?
最近發生了一些事,雖然等紙包不住火時才曬到眾人面前,令人吃驚
但是兩造說法,各自敘述的眾多瑣事中
真難定義主張自己是受害者的一方是否真的無辜
我覺得人際關系就是這樣撲朔迷離
有時候起因可能是自己沒做好的一件事
但是就算有錯,也不一定認為自己有錯
就算真認知到自己的錯,也不見得能忍受別人對你態度不佳
即使對方沒罵你
光是愛理不理的態度
竟已能令人難過的想死
沉澱下來才發現
愛情與職場裡似乎都是相同的
心委屈了、不快樂了,
果然還是要果斷離開
改變不了他人,只能自己遠離
愛情與職場都一樣,很多事情沒有所謂的對錯
合則共伴走一段路
不合則微笑祝福分道揚鑣
沒必要把自己的身心都賠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