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手攝影日記:想像的追尋
看攝影的書、看攝影師的作品、想攝影的事,從年初到現在,扣除上半年的放縱,大概是9月才開始想好好認識攝影。因為其魅力的緣故吧,想像自己究竟想拍甚麼,甚至幻想自己能成為所謂攝影師,那些能自在透過鏡頭說故事的創作者,那些能將相機化成畫筆的創作者。
自己究竟想從「拍些老東西」裡頭得到甚麼呢?
曾經兩度糾結日記該寫些甚麼,寫了之後又覺得與攝影沒有太大關聯所以刪去。今天才忽然意識到,既然是日記,那又何必糾結於文不對題呢?
雖然這篇文字跳躍,但至少是內心心聲。
有時候,夜拍期間反而會去想著其他事情,想著投稿的事、想著生計的事、想著小說的事。曾經被父親告誡不要太輕易把自己的私事任意公布,「那是為了保護自己」,當時對他的話有點不以為然,認為如果連自己都無法坦蕩承認,不論好與壞都是自己的一部分,那又要如何以此為題材書寫呢。後來才慢慢理解保護自己的意思。不論甚麼事情都有一體兩面,有幾種人就有幾種想法,自然有人肯定就會有人反對,而直到對方表態前,我也難以知悉眼前的人究竟會以哪種眼光看自己。
三張沒有規律的照片,他們唯一的聯繫就是同一個人拍的。
或許自己嘗試找尋城市的角落,是為了探尋人生活過的痕跡,然後再從裡頭嗅出時間的氣味,借此想像人存在過的溫度。
喜歡在深夜拍照,也許只是想提醒自己孤寂的感覺,透過拍照的過程與結果,告訴自己:先記住自己也有孤單的情緒,才能試寫人物的過往,尤其當自己想寫的是邊緣、是異類,是暗自祈禱找到歸主的人們(還是會暗自期待有天可以出版小說)。
也許,拍攝那些不起眼、被人丟棄的遺物或垃圾,只是內心在作祟吧。在他們身上,看見了自己的其中一個面向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