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日朝鮮・韓國人社群的仇恨犯罪,一審確定有罪
住在奈良縣櫻井市的有本匠吾,因接連針對在日朝鮮・韓國人社群的根據地放火,遭檢調單位以「非現住建造物等放火罪」起訴。本日(8/30),京都地方法院判決出爐,増田啓祐法官指出,民主社會無法容許因為偏見與厭惡犯下的罪行,同檢方求刑 4年的請求,判懲役 4年。
受到網路資訊影響的仇恨情緒
他在 2021年7月24日,放火燒了名古屋中村區的在日大韓民國民團北葛支部與韓國學校,雖然沒有人員傷亡,但造成建物損傷。同年 8月30日,他又在京都府「ウトロ 51番地」的空屋放火,火勢延燒 7棟建物,雖然這次也沒有人員傷亡,但 7棟建物不是全毀就是半毀。原訂用於今年 4月開館的「ウトロ平和祈念館」的看板,也因此遭損毀。
ウトロ地區是位在京都府宇治市伊勢田町、佔地約 1萬1,000平方公尺的土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原為軍用京都飛行場預定地,戰後成為在日朝鮮・韓國人生活的根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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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ウトロ 51番地」居民與其他被害者共同組成的委任律師團主張,這一連串犯罪行為是針對在日朝鮮・韓國人的仇恨犯罪,呼籲法官從重量刑。
有本匠吾在法庭上也承認,自己過去雖然沒有和韓國、或朝鮮出身的人有接觸,但受到網路上的資訊影響,對韓國抱有敵對情緒。他也坦言自己在「ウトロ 51番地」縱火的原因,是為了阻止今年 4月「ウトロ平和祈念館」開館,遭縱火的空屋正是收藏展品的地方。至於選擇名古屋作為第一個犯案地點,則是因為 2019年在名古屋舉辦了「2019愛知三年展」(あいちトリエンナーレ2019,Aichi Triennale 2019)特展「表現不自由展・在那之後」(表現の不自由展・そ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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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有本匠吾犯案前剛失去工作,犯案動機主要是要消除失去工作的負面情緒,但不可否認當事人單方面憎恨在日朝鮮・韓國人社群及相關團體。此外,嫌犯燒毀「ウトロ平和祈念館」展品,企圖引發外界關注一事,犯案動機相當自私。
可以暫時安心的判決結果
本次判決關注焦點,是法官是否會從重量刑。因為日本雖然早在 1995年就簽署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並於 2016年6月成立《消除仇恨言論法(ヘイトスピーチ解消法)》,但這部法案並沒有任何罰則,在施行上有一定難度。截至目前為止,日本的刑事裁判也不曾以「種族歧視」為由,要求加重量刑的案例。所以這次訴訟案相當具有代表性。
面對這次判決結果,「ウトロ平和祈念館」副館長金秀煥與「ウトロ 51番地」地區的委任律師表示,法官依據檢方的資訊作出判決,代表法官也認同這一連串縱火事件的嚴重性,對於居民來說,是可以暫時放心的判決結果。但在另一方面也提到,這次法官以「偏見和厭惡」來形容犯案動機,而不是明確指出種族歧視的危險性,法院的判決距離正面迎擊歧視還有一段路要走。
在日大韓民國民團愛知縣地方本部的事務局長趙鐵男也說,雖然心裡面期待判決結果可以提到「仇恨犯罪是不被允許的」,但判決結果某方面反映了大家的聲音。日本現在還沒有仇恨犯罪的相關法律,希望今後可以推動相關法律的制定。
仇恨犯罪需要法制化
熟悉歧視問題的律師師岡康子評論道,這次的判決雖然沒有使用「歧視」一詞,但法官認定這一連串犯罪行為是針對特定出身的族群的偏見,對於刑事案件來說是向前一大步的判決結果。
她也說到,在法律上,日本至今並沒有仇恨犯罪相關的準則或是法律規範,這次法官雖然某種程度上承認這是針對特定族群的犯罪行為,但如果本案上訴後遇到其他法官,很可能會出現不同的判決結果。如果要讓這次的判決結果作為未來相關犯罪的審判標準,就需要將仇恨犯罪的判斷依據法制化。
本文同步刊載於 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