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解的「性解放」
二零二零到二零二一,十八歲到十九歲,是我正式踏入sexuality的一年。如果僅從性經驗上來看,我的經歷很可能是符合很多國人對於「性解放」的定義的。性解放,在那個語境下,指的是把「性交」當作一種如同吃飯喝水般稀疏平常的事,隨意、大膽地去做,具體到行為,更多指的是婚前同居、約炮、一夜情等。
於是,這樣的說法就產生了:女大学生性解放 成功男士成“猎物”;近些年中国人的性解放已经到了超越欧美的程度,約炮成為一個時髦詞彙;一個女星的懺悔——是性解放害了我。
如果我們將「性解放」洗漱為一串行為,如約炮、婚前同居等,再搭配女性身體上普遍比男性脆弱,以及在男權文化下不少女性依然被人們(包括自己)當作需要依附男性的第二性,尚未完成主體性的建立,那麼這樣的「性解放」似乎既沒有什麼難度,也帶來不了什麼價值反而是不良後果。例如和男友同居的未婚女大學生,不久後懷孕,同時被男方拋棄、社會聲譽敗壞。這不正符合許多人對於「性解放」的認識嗎?
但如果我們重新審視它,也許會得到另一番完全不同的見解。例如維基百科提到:
台灣及中國大陸等華人社會中有一些個人或團體將性解放與性革命誤解為追求性開放,並且將性解放認為是一種「下流」的事情。這可能是來自於對字面意義的直覺式解讀所造成的判斷錯誤。性長久被視為禁忌、被壓抑,使得人們一提及「性」眼光便容易集中在性慾。於是性解放常被誤讀為盲目地擁抱性、無節制滿足性慾、追求快感,因而偏離了「解放」的原意。部分的保守人士也常將「性解放人士」誤認為是推動濫交、亂倫、等禁忌的性行為者。
首先,任何革命,最初一定都是心靈革命,如果僅僅把革命等同于一系列行動,而不涉及任何思想上的變革,那麼這場革命很可能是換湯不換藥的。歷史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其次,「性解放」中的「性」未必等同於「性交」。如果等同于性交了,那麼国中生都可以説自己性解放了,一旦他們性交。「性」為什麼不可以是性別,性向,性欲,性觀念等一切和性有關的呢?
在真正的「性解放」中,一個成功實現性解放的未必需要大量性交,甚至可以壓根就不性交。即使是一個只和丈夫一人性交的已婚婦女,也是可以實現性解放的,和做不做出性交這個行為沒有直接關係。
對於女性、對於我自己來說,它的內核就是心靈革命,是女性的自我意識覺醒,把自己當作一個獨立完整的人,正視自己的需求、感受,不依附任何他人的情況下也能確信自我的價值,掙脫男權文化的束縛,勇于擁抱「性」(不是指一定要去實施性行為)。
但「性解放」也不衹是女性的事,任何文化的形成,都和處在這個環境下的所有人有關。在一種糟糕的文化下,每一個人都可以是受害者,女性不過是受害更深的一方。性解放是個關乎所有人的話題以及課題,具體到我們的生活,有很多值得我們思考以及做出行動的事:更新性觀念,不再以男性為本位等等;傳播性知識,走進性的世界的同時也需要學會保護自己、保護搭檔;同性戀的平權……
按照這個定義,那麼那些被看作是由於過度性解放而造成不良後果的人,很多往往是由於不夠性解放。例如約炮后懷孕墮胎的女性,是由於沒有學會保護自己的知識如避孕知識(這也是實現性解放的一個部分),或者是在實現自己的目的的同時出現意外、受到挫折是很正常的,哪怕是個小概率事件,就像衹要過馬路就有一定的被撞的可能性。在這個例子里,「性解放」被等同於了「約炮」。
在性解放這條路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