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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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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美國的抗爭

夜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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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George Floyd 遭美國警察殺害而引發的大型抗爭和騷亂延綿至今,一切仍未見平息。一直想寫點東西,但牽涉的細節太多太廣,一直未能下筆。

我想寫的多是一些少有在港被提及的觀察,沒有太多意欲和精力提供各方向面的證據。我不想花太多時間糾結於那一類的爭論,不然很容易就會見樹不見林。在精力限制下,我會盡量提供一些資訊的線索。


一. 只要還願意花點力氣去看維基,或或是翻閱美國的新聞,便會知道美國的警察其實比香港的邪惡與恐怖多了。我想不少人都應該曾看到Floyd的死亡片段而感到震驚,但大家未去細想的是,犯案的警察是在一個甚麼氣氛和環境工作,才會夠膽作這樣的事。要知道,這次的警察不是在示威進行其間(示威中的警察都是惡魔,這點下文再述)。事實上,類似的警殺案已經不是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而每每他們不用面對起訴,或是在被革職後不久被重新聘用。如果將問題由警殺擴大至警員濫用暴力(而沒有後果)的話,問題就嚴重更多倍。隨便在google搜尋’US police get away with murder’或者看看維基上U.S. police brutality的條目,就不難發現這個問題由來而久。而今次警察遭檢控,更是少數的例子(主要是因為事情弄大了)。

作為一個社會主義者,我們自然知道美國式的資本主義民主有其缺憾,但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守護的部份。但其警方-司法方面絕對不是其中之一。

二. 美國警方的濫暴有其結構性的社會因由。美國是一個財富極其不平等的地方,種族問題嚴重。因為缺乏福利,很多的低下階層均走上犯罪的道路。對美國的統治階級來說,透過大量警力控制、檢控、收監黑人窮人是一種結構性的統治手段。美國的監獄系統是全球最大型的,有最多的犯人和最高的監禁率,犯人當中黑人是disproportionally地多。沒有一個發達國家比美國更依賴其警力去維持「治安」,所以才有廣泛囚禁(Mass Incarceration)和監禁式國家統治(Incarceration state)的說法。

NBA歷史上最偉大的教練,現任聖安東尼奧馬刺的波波維奇(Gregg Popovich)便曾用一點說明這個種族主義-警暴的問題:白人和黑人的成長是不同的。其中一個如果你是黑人的話,你的父母一定會教曉你如果被警方截停,必須要極度小心。但白人就沒有這樣的一回事。這樣的說話可以由一個籃球教練提出,而且沒人反駁,便知問題有多根深蒂固。

三. 說回今次示威。事實證明民主國家的警察對示威者的打壓也是相當嚴重。公開攻擊記者,用TG,攻擊無辜的行人,過份使用暴力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等等。這些消息在主流新聞中沒有太詳細的報導。但如果大家多留意在示威者社交媒體傳播的影片,便會看到美國的警察和香港的警察一樣暴力,如不是更甚。

其實我們不應該感到驚訝。反送中期間我們也看過關於法國黃背心運動,便知道法國警方的示威者也是一般粗暴。各地的烏鴉的集性或許有些不同,但天下烏鴉一樣黑還是正理。警暴有多嚴重,終究視乎:一是示威者的規模與衝突程度,二則是看當地監控警力的力量有多有效。事實是統治者必須要維持社會安定,無論示威者有否道理,只要你夠膽衝擊那條底線,國家機器的獠牙就會露出;而在絕大部份的國家,無論有否「民主」,對警方的問責能力都是極低,不然的話警方就無法完成其任務。試想像如果警察每每都害怕會過度使用暴力,反過來被示威者控告的話,他們又怎樣「維穩」?

四. 一個較少人提的觀點——美國的警察對於如何做秀,要比香港警方厲害得多。不少地方的警方均有集體半跪(take a knee),說成是認可示威者的訴求如憤怒。這些都是非常漂亮的照片。不過在我twitter feed裡,就有很多的post指出,不同城市的警方在集體半跪半小時後就開始行動,打得示威者們連媽也不認得。實在高招。

五. 現在其中一個最明顯的訴求,就是defund the police。這固然是不及abolish the police一樣激進,但削減警方的資源明顯是最可行,亦最容易得到主流支持的群眾運動旗幟。大部份的抗爭者均知道他們無法直接對抗警方(以至國民警衛軍)的武力,削資是他們可以透過既有建制,真正擊中警方的痛處,削減它們的影響力。而美國的福利每來就極度不足,很多的市民都值著這機會思考,撥向警方的資源是否更應該放在醫療教育等更有意義而且迫切的問題上。

先前提到,資本主義民主國家也有值得我們守護的地方,那就是他們能一定程度透過選票來管理政府資源的分配。我們在香港也有類似的訴求(財算對警方的撥款),但基本上就沒有任何實質的機制去做到類似的問題。所謂民主的精神,除了一人一票,還有就是市民可以管理國家的財政。

容我不厭奇煩再次提出這個觀點——民主不能只是抽象的價值,一定要有實質的內涵。其中控制公共財務就是最關鍵的一環。而阻礙這一點的不止是沒有普選。基本法七十四條便列明任何牽涉公共財政(i.e.要用錢)的草案必須得到行政長官同意。這種將財政大權收歸行政,不讓民選議員輕易提出財富再分配的精神,是是深深鑲嵌在基本法,一國兩制的框架中。

***

以上均是零散的觀點。我不知道為甚麼香港居然有這麼多的示威者會支持特朗普打擊Black lives matter的抗爭,對我來說這實是匪夷所思。難道經歷了那麼多以後,我們也辨認不出當權者抹黑示威者的語言﹖又或是給予受警方打壓示威者benefit of the doubt﹖有至於那些要抬高美國警察/司法,甚麼他們比我們文明民主甚麼的,就更是離奇。我不是指這些說法經不起事實考驗這一點,而是為甚麼我們需要用他國的文明去襯托香港/中共的不堪﹖They all suck. It’s that simple. 這就是最基本的左翼分析。

——C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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