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人口与人权,习近平快滚蛋!
这是对“爱心哥”在拙文《批评易富贤造假,我从来都是“有理有數據有邏輯清晰無人身攻擊”》后面所发评论的回应,写得比较多,单独拿出来发一篇。
一看你(“爱心哥”)说“土地固定的话,人口密度当然就是由人口数目决定”这句话,我就知道你讨论什么人口数量人口密度是个大笑话。
拿中国现在实际控制的领土来说,青藏高原那样的高寒地带并不适合人居,实际居住的人口也很少,是典型的地广人稀之地。如果在计算中国人口密度时单纯以全国人口数量除以全部领土面积,青藏高原这样面积广阔的区域势必会拉低全国的人口密度,那样根本不能反映中国环境承受人口压力的真实状况。相比之下,把胡焕庸线两侧地区的人口密度分开算,就比较严谨。
再举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你能根据某个自然资源丰富且环境宜居的国家(例如巴西)的人口密度,简单地乘以土地面积,来推断南极洲的“合理人口数量”吗?显然不能。
所以不能简单地根据一个国家的国土面积推算它的“人口目标”,而必须综合考虑其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甚至经济发展水平、生育传统等多个因素。
至于你说的什么“人权才是我们反对计划生育的因素”,也是值得商榷的。
我不清楚你说的“人权”具体指的什么内容,如果是反节育派津津乐道的所谓“生育自由权”,那我可以告诉你,这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根据反节育派自己的定义,只有公权力对个人决定是否生育、生多生少的权利都绝不加以干涉,这才叫真正享有“生育自由权”。
但这也意味着,任何国家的政府通过金钱或其他手段鼓励国民生育,也属于干涉“生育自由权”,至于像一些基督教势力比较强大的国家通过立法强行禁止堕胎,那就更是不折不扣的侵犯“生育自由权”了。
这么一算下来,全世界还有几个国家是真正保障国民“生育自由权”的呢?恐怕不会很多。
如果你说的“人权”是单指“强制堕胎”而言,认为因为存在强制堕胎这种侵犯人权的现象,就应该整个抛弃计生政策。那么我又问你,中国甚至美国的司法系统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人权现象,例如中国的刑讯逼供,美国的虐囚,那我们是不是就应该整个反对甚至废除中美两国的司法乃至整个法律系统呢?
我从来不否认中国的计生政策在执行中存在侵犯人权的事情,但是看看造假大师易富贤,看看作为整体的反节育派,他们中有相当多数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精英。在如今反计生俨然已成为绝对政治正确的正义事业时,他们仍要通过各种造假各种撒谎来维护其“反节育”立场。你觉得,1980和1990年代的中国老农民,有多少人会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听计生委讲优生优育的重要性,然后自觉自愿地遵守计生政策呢?
而且,当反节育派批评共匪政府强制堕胎的时候,还请记住这样一个事实:有一些中国农村的女性(以及部分受过良好教育的城市白领女性)都曾在不愿多生的情况下被夫家以各种手段逼迫去多生。如果说“强制堕胎”是侵犯人权,那么“强制怀胎”难道就不是了吗?光谴责政府强制堕胎,却对民间强制怀胎不置一词、不加批评,这算不算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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