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最大”,原本就擁有的 選擇 自由權
以前的我,不知道有 選擇 的權利,這件事對於人的影響很大。
因為在戀愛之路上的不順遂,我花了許多時間探討心理學、人性探討、情緒練習之類的關係,慢慢的在探討商業、經營管理、創業思維的書籍中,我抓到了共通的一件事情:
這些看似分散的項目的背後,其實都有相同的邏輯脈絡可循,只是無意之中做對的人不知道自己做對了,以為來得順利地一切都是天注定的。
故事案例
上個月在我自由接案的工作經驗中得到一個小啟發。讓我開始思考戀愛關係與創業、接案之間種種微妙的關聯性。
我無意之中遇上了傳說中自由接案者最愛的“頂級顧客”。在以前工作的百貨業,我們叫他“點點客”(買東西都用手點的),不需要花超多心力即可順利成交的難得一見的顧客。
透過接案平台的報價通知,接觸到一名需要文案改寫的業主。起初不知道這名業主的具體的問題,在透過詢問之後,我試驗性地用上了最近剛讀的80/20法則的書裡,為雇主的現有文案做出了剖析,提出了我的見解、建議以及改寫版。
雇主30秒內接受了我的報價,還爽快地預付現金,然後順便問我要不要加價接他們家商品的業配?這對於當時仰賴現金救援的我來說(下個禮拜就要付帳單),無疑是天上掉下來的神救援!(這筆來的及時雨真的解決我的燃眉之急啊啊啊)
可是我默默地沉吟了一下,選擇把它推掉。
原因為什麼呢?因為我發現目前我的平台媒體屬性並不適合該商品的性質,而這一直是我很介意的點(媒體發布的管道與特性必須符合邏輯,出現在該出現的地方,否則只會造成別人的閱讀資訊困擾,傷己傷人。)
我於是誠實地說出我拒接的理由以及我認為應該如何找適合的部落客邏輯標準。
我本來有點怕說業主是否會介意我推掉這份及時雨般的工作,想不到之後,在報價平台的評價機制上,他給了我滿分。整體成交經驗花不到1小時(但不包括我之前研讀文案撰寫的書以及自修過程),過程近乎滿分地愉快,現金也輕鬆地入袋為安。
而讓我更確定這些事物背後的關連就是當我讀了《獲利優先》這本書。還有幫助及啟蒙我文案撰寫的 裴利.馬歇爾的80/20法則裡,都不約而同地提到一些違反人性直覺的事。
三個要點
★不要試圖去討好所有人(顧客)
討好同類是人的天性,因為在以往人類的演化過程中,依附同類才能得到最大的生存保障。
但是無止盡的討好與試圖滿足所有顧客往往失去焦點、疲於奔命的結果,無形之中只會對未來發展方向更模糊,更弱化了心力與資源,也就是傳說中的:犧牲與模糊自己,意圖討好對方。這裡的對方有可能是外在觀感、夫家、另一半、小孩、朋友、團體等等。
(要命的是,這與很多東方傳統家庭要求的婦女角色扮演有相似的邏輯,無怪乎有很多婦女在逐漸開放的年代,受不了跳出來爭取自由)
★擁有自己的不變法則(情緒依歸)
我原本不知道這層重要性,直到我在關於情緒界線的相關書籍裡,才意外的發現這與戀愛是否成功、創業是否順心、交往是否順利有著很大的關連。
這是一個當外在事物考驗你時,你能否知道並且通過考試的關鍵判斷點。
知道自己原本的內在原則是什麼,當外在事物一來,才能分辨得清楚情緒升起的由來,知道自己情緒的標準,才能判斷事物以及知道自己接下來該如何將有利於自身的局面,策略性的做起來。
但是人類是無法完全理性的生物,而且感性的力量往往超越理性,因此了解自身的情緒以及原則(知道自己的地雷之後,才能有意識地避開引爆點),是比腦袋在判斷時更應該先行的步驟。
★不要亮底牌
我後來回憶起在我接到那名神奇的及時雨顧客,我得到了一個感想:
即使那時的我很缺錢,但是我並沒有把這份急迫感轉嫁給我的顧客知道。(這需要一段時間的情緒練習)我依舊照市價報了我認為合理的數字給對方,沒有為了求一時快錢,選擇自貶身價給對方折扣。(當然那時暗暗捏了一把冷汗,想說如果沒有成交我就要吃土了)
我先有意識地選擇讓我自身成為一名有價值的工作者。也可能是因為這無形之中的堅持,對方知道我是不接受殺價的人,也找不到殺價的理由,因為我自始至終,都沒有透露出急需這份酬勞的急迫感。
結 論
我後來藉此經驗反省之前我戀愛不順,無法順利修成正果的原因:
太早想確定關係,太早就表露真心、無形之中亮出了底牌。
因為我以為那是安全的、傳統中兩情相悅的做法。
無形之中,我讓出了選擇權,讓對方以為非他不可,也就讓對方知道了我的急迫感。更無意中強調了”排他性”,將對方的重要性凌駕於我的人生之上,也就給了對方籌碼。
後來透過這一兩年的回顧、反省以及學習,我才慢慢地有意識的學會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除了讓自己保有選擇權以外,也提醒自己時時保持籌碼:
“不要最大”是一句很傳統,但是對於人性,威力無比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