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演義(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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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亦可 平淡亦可

大家有冇覺得奇怪,點解呢部小說入面,我對女主角Winnie嘅著墨咁少?都拍咗個幾兩個月拖啦,點解唔見我寫多啲我哋之間嘅嘢呢?

因為我哋呢兩個月嘅感情生活,非常之平淡。

一講到「平淡」兩個字,好多睇慣娛樂版、韓劇同埋中古時期金莎廣告(唔知今日阿乜乜又點𠱁我呢)嘅讀者,又要準備㩒掣轟我正仆街。因為,係上述幾樣嘢、以至整個香港嘅感情價值觀,平淡=無聊、冇heart、求其、唔珍惜(下刪一千個貶義詞)。

你哋唔知嘅係,就係呢種平淡,令我哋兩個嘅相處非常舒適。因為日常工作嘅嗰種鬥獸場環境嘅煎熬,呢種平淡而互相關心照顧嘅關係,令到我哋可以「回到氣」,唔需要平日忙工作、週末忙𠱁女。

可以話,我同Winnie呢種平淡嘅細水長流感情,係我哋呢十年婚姻嘅要訣。

經歷過《漢城》嘅刻骨銘心,令我再次確認我自細嘅想法:平淡是福。細水長流嘅愛,先係我所追求嘅嘢。


七月中某週末。

星期六拍拖,周街都係人,所以我哋決定過澳門行吓;雖然嗰邊亦應該周街都係人。咁啱永利酒店(Wynn Macau)新開張冇耐(大半年係冇耐,我話嘅),所以順理成章住一晚靚酒店。

我嘅另外一個怪習慣,就係鍾意去澳門shopping。唔係買一般嘢,我去澳門shopping,基本上都係買designer labels同luxury goods。土豪啲講,我去澳門係使錢買貴嘢嘅。喺香港,絕大部份嘅名店,都經已變成自由行嘅天地。香港名店sales狗眼看人低,我哋呢啲一般買唔到六位數嘅「港豬」,會俾佢哋當臭四,連招呼都唔想。

澳門就唔同,由於代理唔同(馬太同沈生都插唔到隻腳落去),同一個品牌嘅名店,澳門嘅招呼,就好過香港好多。如果我預早打電話過去、講明指定時間會到的話,佢哋仲會留定我呎碼嘅衫俾我揀。如果我指定要某條line或者某款嘅衫的話,佢哋都會設法幫我「留貨」。

喺2007年,其實澳門嘅服務業,已經贏香港一班波起碼。

咁當然,去得澳門,就算唔係賭徒,點都玩返兩手、攞個彩頭嘅。我係唔賭錢嘅人,因為唔輸得。但係又有個怪習慣,去親有賭場嘅地方,我都會合埋眼玩一舖。

「你識唔識賭錢㗎?」喺永利賭場某骰寶檯前面,Winnie問我。

「規矩就識嘅,老豆教落,唔識呢啲嘢會好蝕底;」我答佢,一隻眼睄緊之前開大細嘅記錄;捉路吖嘛。「不過我就麻麻地鍾意賭。係呢,你呢?識唔識玩㗎?」

「唔識㗎!」佢眼碌碌望住我。「我都未入過賭場。」

Winnie另一個俾我嘅surprise,就係原來佢仲純過隻兔!唔食煙、唔識飲酒、唔識賭錢、未入過賭場;佢仲連去蒲吓去clubbing都甚少。喺呢個廿一世紀,好似佢咁乖嘅女仔,真係要列入瀕臨絕種動物。

「咁你諗住買乜呀?」佢問我。「大定細?」

「先生,玩吓啦!」個荷官笑容滿面咁同我講。「碰吓運氣都好㗎!」

我望一望,原來得我哋兩個喺呢將檯前面。自從批多咗賭牌之後,呢啲新賭場客又少咗、啲荷官又有禮貌好多。換轉葡京嘅年代,啲黑面神荷官採你都有味!你知啦,賭仔姓賴,對住個西口西面嘅荷,未賭已經輸咗一半。

「又好!」既然佢之前卅舖都冇開過圍骰,應該唔會太「邪門」(老豆教落:開過圍骰張檯唔好賭)。我喺銀包拎咗一千蚊出嚟,五百押咗落16點上面,另外五百買大。

「買呢個賠多啲㗎?」Winnie問我,我點頭。

呢個時候,荷官打骰。約莫卅秒後,因為冇其他賭客,所以佢決定揭盅。

16點!六合彩唔見我中,求其一搏就中咗!哈哈!

「先生你真係好運喇!」荷官滿面笑容咁賠錢俾我;我一睇,兩瓣夾埋成萬銀有多!

我同Winnie都喜出望外,擺低落注嗰五百蚊做貼士之後(又唔係我嘅錢,贏咗怕乜俾?),Winnie問我:「咁我哋仲玩唔玩呀?」

「唔玩喇;」我答佢。「只有『割禾青』先贏到錢㗎!」佢點頭。

既然決定唔賭,我哋就出去行街。原本諗住截的士,點知見到條的士龍就乜mood都冇晒。於是,我哋就沿住水坑尾嘅方向,行咗去荷蘭園禮記食雪糕磚。

食完雪糕,我哋漫無目的咁向新花園方向行過去。喺澳門街,我最鍾意嘅地方,就係荷蘭園、新花園一直去到高士德一帶。呢一帶唔係最bling bling嘅澳門,但亦都冇新馬路、賊船同火船頭街嗰邊咁老舊。呢一帶,先係我眼中嘅「真澳門」。

行到差唔多晚飯時份,我帶咗Winnie去三盞燈,諗住食緬甸菜。點知,我哋係附近兜咗幾個圈,發覺冇任何一間可以引起食欲 — 可能係長大咗,可能係見識多咗,原來,有啲嘢真係返唔到轉頭,幾年前我仍然覺得好正嘅「地踎」美食,已經經唔起時間嘅考驗。

結果,我哋幾經辛苦,截咗架的士去西灣美心食非洲雞。今次再嚟澳門,最大嘅轉變,係截的士難咗好多。以前「伸手牌」周街都係的士,而家差唔多連call車都冇人刮你。


第二日,文華東方酒店商場Giorgio Armani。

今日要做正經嘢,我意思係shopping。

「你係前日打電話嚟留咗西裝嘅張小姐?」Sales姐姐滿面笑容咁同Winnie講。「兩位等一等,我去攞衫俾你哋。」

有個做PR嘅女朋友嘅好處,就係佢會安排好晒必要嘅嘢,確保我哋唔會白行一趟。

轉吓眼,sales姐姐就推咗半架西裝出嚟,全部都係我最愛嘅深色幼間條,呎碼亦都全中。

「馮生,你想睇嘅衫喺晒呢度,」sales姐姐仍然滿面笑容。「要唔要咖啡、茶或者汽水?」

See?! 明白點解我寧願過嚟澳門使錢,都唔幫襯香港名店未?喺香港,我只會去安蘭街幫襯Martin Margiela同Landmark嘅Marc Jacobs;因為我同呢兩間鋪啲sales熟,唔會俾人白鴿眼。

當我忙緊同我堆西裝玩緊帶氧運動嗰陣,Winnie喺女裝部睇緊衫。我去搵佢嗰陣,見到佢睇緊件top。

「鍾意?不如試吓吖?」我提議,佢點頭。

當日買嘅Armani top;呢輯相係我哋嘅pre-wedding photo。

玩試衫換衫玩咗細半個朝早,午飯時間,我哋拎住兩大袋「戰利品」,返咗去Wynn嘅餐廳食嘢。

食完嘢,又未夠鐘返香港,於是我地行埋Wynn個商場。

喺Dior嘅櫥窗,有一樣嘢吸引咗我嘅注意力 — Dior Homme新出嘅「Chiffre Rouge」手表系列。

我望一望手上面戴住嘅Oris,原來,我已經有十年冇換過手表。自從Chloe喺我哋第一個情人節送咗呢隻手表俾我之後,我就一直戴住到而家。十年時間,我有買過其他表,我前妻Miranda亦都送過隻伯爵俾我;只不過,我從來冇換過表,一直都係戴住呢隻Oris。

呢個時候,我心念一轉,就同Winnie講:「不如入去睇吓咯。」佢點頭。

同Winnie相處另外一個優點,就係佢永遠都會順我意,我提出嘅嘢,佢好少會有意見。

我叫sales攞咗其中一款Zenith機芯嘅Chiffre Rouge俾我睇。不平衡嘅外型、紅圈表冠、紅色日曆;Hedi Slimane嘅design難怪如此受歡迎。

最後,我買咗隻表。


晚上九點,屋企。

我將戴咗十年嘅表除咗出嚟,用毧布小心咁抹乾淨。經歷十年時間嘅洗禮,表殼同鋼表帶都已經飽歷風霜。每一條花痕,無論深定淺,都係我呢十年經歷嘅見證。

我小心翼翼咁將隻Oris放返入個表盒度,然後鎖好喺櫃桶入面。之後,我戴上新買嘅Chiffre Rouge。

「小美,我過得好好,你放心啦!希望你都一切安好,身邊有人愛錫你。」我心中向喺首爾生活嘅Chloe講出呢句。

五年,分開之後五年,我終於可以向佢講出呢句、我以為我呢世都唔會有機會講出口嘅說話。

平凡亦可 平淡亦可自有天地 但求日出清早到後 能望見你那已經很好過當身邊的一切如風 是你讓我找到根蒂不願離開 只願留低 情是永不枯萎

(待續)


本故事人物及情節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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