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的生活】靈性關懷 基礎課程 Day2
Day282
今天課程主要是瀕死症狀的觀察、安寧緩和條例與病人自主法案,以及悲傷輔導跟末期病人家屬的需要跟照顧,有生理、醫療選擇、法律、心理照顧,很充實的一天課程。
安寧緩和條例其實已經20年了,記得當初在醫院實習時認識的實習醫師,一個很喜歡跟我講開頭顱手術過程的醫師,那時候我就跟他討論安寧緩和條例的實際實行狀況,他說,病人雖然簽署了不急救,表達了自己的意願,但是,往往到了家屬這一關,那張紙就形同廢紙了。家屬會希望醫生救到底,有時候病人其實已經過世了,但醫生還是必須要做CPR多做半個小時,有時候無效的醫療處置其實是配合家屬的期待,但病人真的很可憐。
大學畢業也十多年了,至今,還是會聽到即便病人已經簽署了DNR、表達自己的意願後,家屬依舊駁回的事件,也不是要責怪家屬的選擇,因為家屬必然有很多的不捨。不過,隨著照顧時間長短,狀況又會不同。如果是長期照顧十多年的,家屬多數會選擇讓病人舒服地離開。照顧者懂得病人所受的苦,照顧者其實也很辛苦,生命的終了反而比較可以接受,也已經準備好了。
我在居家服務的日子中,有一個長輩全癱臥床十多年,臥床難免會有壓傷(褥瘡)的狀況發生,這一次他的傷口很深,深到見骨,旁邊的皮膚也已黑掉,處遇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送醫進行手術清創,但長輩的身體狀況不一定撐得過去這個手術;另一種選擇安寧,止痛,但讓他的生命自然停止。後來家屬選擇了安寧,沒有太長的時間,長輩就過世了。結束這十多年的臥床照顧的日子,長輩的妻子當初為了要照顧長輩,自己的膝關節必須進行置換手術,就為了要趕緊好起來可以恢復照顧者的角色,她直接決定一次兩腳都進行手術,術後的恢復狀況很好,因為她要能夠照顧先生,所以她很積極復健,恢復自己的移動能力。雖然先生沒多久後過世,但也因為這個動力,她現在行動自如,總覺得有些事情冥冥中自有安排著。
我相信面對死亡、醫療抉擇這件事情絕對不是簡單的事情,與其把這麼困難的決定交給愛自己的家人,不如自己就先做好決定吧! 病人自主權利的細節真的很多,光是聽演講其實還是很難判斷,等全球疫情穩定之後,可以團報預約直接做預立醫療諮商,讓家人可以了解會面臨哪些選擇,了解利弊,現在的選擇也未必是未來的決定,因為變動總是在發生,但知道總比不知道來得好。
1.安寧。2.器捐。3.大體捐贈--這是我生命最後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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