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破鏡可真重圓
拜谷歌每年準時的提醒(特別是那個doodle),想不記起元宵節也難。
早幾天碰巧又看到《小親親》的那篇文章。那時候的香港電影還沒有談保育,更沒有賣弄感傷的懷舊意識,裡面的專欄文章,電台節目,港島區尋常的橫街斜巷還沒有滲雜太多「想當年」的色彩,講的只是一個很簡單的愛情故事,但每當提起元宵的時候,總想起電影中的一句:人世間的破鏡重圓,大概都是一言難盡。
舊歡 (節錄自電影《小親親》)
我有一把白色塑膠柄的雨傘,買的時候,喜歡它雪白可愛,修長苗條,就像一個鹤立雞群的美女。可惜,這種美女偏偏不耐看,風吹雨打久了,顏色由白變黃,還多了雀斑一樣的污漬。而且,修長是沒用的,哪像摺傘那般善解人意。於是,我開始著手製造各種機會,趁著雨天帶它出門,左擱右擺,希望一時大意忘了拿,讓它自然消失,大家無痛分手,我就可以理直氣壯買一把新的,多好?
失寵的人,通常最敏感。有一天,它不知不覺消失了,完全不費我任何心思,雨傘也有它的自尊。問題是,等一等,我還沒準備好。不行,它不可以沒我同意就此失蹤。我變成一心一意要找它回來,紋盡腦汁地想,到底在哪裡弄丟了?書店、餐廳還是公車地鐵?真是峰迴路轉。終於,在戲院裡找回它。小別重逢,它苦口苦臉地在等我良心發現,重拾舊歡,大團圓結局。
可是,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我失敗,找不到它,它就永遠消失了。淡淡的遺憾感覺,會不會更好呢?人世間的破鏡重圓,大概都是一言難盡。對不對?
電影以獨白方式把上面的文章配合畫面呈現。當然,這篇連筆者也覺得過於文藝的文章,現實中大概不可能存在(為了電影劇情卻是必須)。既然不是寫影評也不是談文章,那麼為甚麼又拿以前寫過的東西來寫?
電視或電影總愛在前面加一句「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偏偏很多時候都是取材自現實,把許多巧合的事併在一起,即所謂無巧不成書。後來真的找到唐代孟棨的《本事詩》,即記載破鏡重圓的原典來看。翻查了《本事詩》的背景才知道,《本事詩》本身不是像《世說新語》般記載名人的典故逸事,而是記述唐人事跡之餘,順便收錄佚詩而成,可算是唐代文學的滄海遺珠。
現在一篇虛構的文章也可以隨便搜尋到,可是原來一些唐詩竟然只靠一本《本事詩》方可流傳。更不用提破鏡重圓的故事中,那對只靠半邊鏡相約在元宵重逢的才子佳人,大概需要中彩票的運氣才能相遇吧?
經濟學家佛利民(Milton Friedman)多年前寫過一本題為《兩個幸運兒》(Two Lucky People)的回憶錄,裡面他打趣說自己遇上另一半大概是一連串幸運的事件。人世間破鏡重圓般的巧合不一定會發生,但是有些人遇上了,所以往往才會一言難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