乜「使徒行傳」無話你知,巴勒斯坦地已經唔係聖地啦咩?
(原刊於 端木皚 Facebook)
以巴/以哈(瑪斯)衝突(註一)又令關於基督教錫安主義、時代論和「以色列復國」等的福音/基要派論調再受關注 。大致以言,不少持類似論調者都會將今天的以色列國和聖經中的以色列人混淆,然後基於巴勒斯坦地是「自古以來」給「選民」的「應許之地」,聲稱今天的基督徒都應該在末世前(時代論者不認為以巴衝突甚至以色列和阿拉伯國家的張力能在末世前得到解決)「撐」「選民」以色列單獨擁有巴勒斯坦地,拒絕任何「兩國方案」,極端者甚至會覺得以色列理應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去驅逐巴勒斯坦人(註二) 。
不少相關議題都已有人討論過,本文想提出一個比較少人提出的角度:究竟作為一個認真研讀聖經的基督徒,在新約時代,我們應該怎樣考慮「聖民/選民」和「聖地」等問題呢?
你或許會很意外,這個問題,其實《使徒行傳》一早已處理過了(註三) 。
《使徒行傳》as 保羅書信的歷史背景資料
以我的經驗,香港華人教會和信徒對《使徒行傳》的態度,通常都是將之視為「保羅書信」的「歷史背景資料」看待:例如當我們要研讀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我們就會翻去《使徒行傳》中保羅到訪帖撒羅尼迦的章節,知道了「相關宣教旅程」的細節後,我們就會把《使徒行傳》放在一旁,然後興高采烈地繼續查考我們的帖前/後 。直到下次我們又需要查另一卷保羅書信時 。
這樣將《使徒行傳》「肢解」為一個個零碎的小片段,難怪我們從來不曾留意到《使徒行傳》本身的神學信息:不少人甚至應該對我指原來《使徒行傳》也有神學信息感到訝異:「乜《使徒行傳》唔係淨係歷史黎架咋咩?」(註四)
其中一個這樣的神學信息,其實正正是就希伯來聖經,或「神和亞伯拉罕所立的永約」中一些核心概念,在耶穌基督的生、死和復活的框架下,來一個重新的詮釋 。篇幅所限,本文只討論兩個主要概念:「聖地」,和「聖民」/「選民」 。
「聖地」Holy Land
我必須承認,當我幼年第一次讀《使徒行傳》第七章時,是把它當成「舊約故事 summary」來讀的。以後十數年,間中也曾以之作為某些故事的 prepared summary 。當然,在 #那些年,也曾不只一次疑惑,為什麼新約聖經要在《使徒行傳》包括這麼一大段我們早已知道的舊約故事呢?
但玄機其實在究竟司提反怎樣說他的故事:若你比幼年的我細心,你應該會留意到,司提反的故事提及極多的地名:「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美索不達米亞*,還沒有住在*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使徒行傳 7:2),「祖先妒忌約瑟,把他賣到*埃及*去,然而神與他同在 。」(使徒行傳 7:9),等等 。
而你如果你追問下去,你就會發現這些地名,絕大部分都是在所謂的「聖地」之外:美索不達米亞、哈蘭、埃及、西奈山、紅海、曠野,等等 。更甚者,這些地方正是猶太人歷史中幾個最重要的里程碑,也就是上帝大能顯現和工作的地方:呼召亞伯拉罕,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頒布律法,設立會幕(後來變成聖殿),等等 。
而若這還不夠清楚,司提反對進了應許之地後數百年發生的事,就只是輕輕帶過:「神把外族人從他們面前趕走以後,他們就同約書亞把帳幕帶進所得為業的地方,直到大衛的日子 。」(使徒行傳 7:45):彷彿說,「聖地」有什麼重要的事發生呢?好像沒有,那就輕輕提一下就算了。
司提反是在做什麼呢?他是在回答猶太官長對他的指控:「這人不斷抨擊聖地和律法。我們聽他說過:『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這地方,改變摩西傳給我們的規例 。』」(使徒行傳 6:13-14):司提反的答案就是:你以為這「聖地」和「聖殿」很「巴閉」嗎?其實神的作為 - 甚至祂最重要的作為 - 從不局限於(甚至不在)巴勒斯坦地,而只要上帝工作的地方,像米甸曠野,就是聖地(使徒行傳 7:33,司提反刻意引用經文中「聖地」兩個字)。
這就是司提反 - 和《使徒行傳》 - 的神學觀點:從今以後,聖地不再只是巴勒斯坦,而是「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只要是上帝(聖靈)「常與(我)們同在」的地方,就是聖地 。聖地於是被重新定義 。
「聖民」Holy People
同樣被重新定義的,也出現於「聖民」或「選民」這個概念上 。
使徒行傳一開始,就出現了一個奇怪的情節:抽籤選使徒(當然誰能被抽也需要合符某些條件的)。正當你以為新鮮出爐榮登十二使徒之列的馬提亞將至少會是餘下二十七章其中一個主角時,他其實不會再出現:他的「戲份」基本上就是「出現」、「被抽」、「當選」,然後消失。
但這其實是重新定義聖民的第一步:古代以色列人有十二支派,新的神的子民也必須有「齊章」的十二使徒,「十一缺一」就是有缺陷,因此重新建立神的子民前,必須補上這個空缺。馬提亞本身其實不重要(sorry to say Mr Ma)。
另外,整個揀選神學的核心,就是猶太人被「揀選」、從「外邦人」中分別出來,成為上帝的子民 。兩者是有根本的差別,是截然不同的,不然就稱不上是「選民」(或「聖民」) 。
在這背景下我們讀《使徒行傳》第十至十一章(註五)彼得和哥尼流的故事時必有多番的驚奇 。首先,彼得給哥尼流的信息劈頭第一句就是「我實在看出神是不偏待人的。原來在各民族中,凡敬畏他而行義的,都蒙他悅納。」(使徒行傳 10:34-35):神「不偏待人」,即是說「一視同仁」、「沒有分別」,這樣才能「在各民族中」,有人「蒙他悅納」 。
然後(註四)在《使徒行傳》十二至十四章,我們開始見到保羅和巴拿巴等開始宣教旅程,但最初他們仍然只是往猶太人中去傳道。但當猶太人拒絕這道時,他們就開始向外族人也傳這福音,並且有人接受。這一切就慢慢延伸到究竟外族人是否也要像神的子民那樣守摩西的律法才能得救,換言之,外族人在救恩計劃中的地位和性質(constitutional nature and status)的問題 。這就帶我們到《使徒行傳》十五章的「耶路撒冷會議」 。
彼得的發言延續他對哥尼流的講章「沒有分別」的主題:「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證 ─ 賜聖靈給他們,像給我們一樣; 而且他待他們和我們沒有分別,因為藉著信,他潔淨了他們的心。」(使徒行傳 15:8-9) 。但更令人驚奇的是雅各的「一鎚定音」:「剛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關懷外族人,從他們中間揀選了眾人 (people),歸在自己的名下。」(使徒行傳 15:14):「眾人」的原文其實是「子民」,或「百姓」這個字(英譯的 “people” 就譯出了這含意):上帝竟然在外族人中「揀選」了一個「子民」出來 - 「而且他待他們和我們沒有分別」!這根本完全顛覆了當時所有猶太人的「常理」。但聖靈由《使徒行傳》十章開始的工作,令教會再無疑問:上帝的子民,從此不再局限於十二支派的猶太人:用保羅在加拉太書的話,就是只要「屬乎基督」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了。」(加拉太書 3:29) 。
結語:拆毀了隔在中間的牆
如果我們能仔細聆聽《使徒行傳》的神學信息,我們其實不難顛覆基督錫安主義者和時代論者那種近乎「盲撐」現代以色列國和堅持要將他們和巴勒斯坦人分隔的態度。在新約時代,因為「基督就是我們的和平:他使雙方合而為一,拆毀了隔在中間的牆,就是以自己的身體除掉雙方的仇恨」 (以弗所書2:14),「聖民」/「選民」甚至本應帶強烈種族色彩的「亞伯拉罕的後裔」,不再局限於十二支派的猶太人。而所謂的「聖地」,其實亦不應只局限在巴勒斯坦地。
這個結論當然無法迅速地協助我們黑白二分地判斷現在發生的「以哈衝突」,但至少破除一些不必要的意識形態上的桎梏。最終能讓我們研判當前局勢的,不是幾個非黑即白的 label,而是對局中各方(不只是以色列和哈瑪斯,還包括法塔克,黎巴嫩,伊朗,甚至沙地、阿聯酋、卡塔爾、埃及,以至美國、中國和俄羅斯等)的認識,和它們背後的歷史、宗教和文化,各國內外的政治局勢和取態,以至區內軍事平衡等的掌握。
這當然不是一時三刻就能掌握準確的事情,但至少,若能開始,始終會逐步了解得更多:這,才是在當下這個亂世中,「心意更新而變化」的正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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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其實嚴格而言(暫時)只是以色列和管治加沙的哈瑪斯(Hamas)的衝突 - 管治西岸巴勒斯坦人的法塔克 (Fatah) 政權(以阿巴斯為首)並無參戰 。
註二:For the record 我對以色列營救人質甚至自衛的權利是沒有太大的爭議的。但這和盲撐以色列一切行為,甚至容許她們在違反國際人道法下去「自衛」,是兩碼子事。
註三:本文就《使徒行傳》的詮釋,主要參考鮑維均博士(院長)的《再讀使徒行傳》。由於不是學術文章,也不是專研新約的人,所以我就疏懶一下,不去參考其他書籍了。當然,觀點仍然是我的,勿將謬誤怪在鮑博士(院長)頭上 。
註四:其實以體裁而論,「歷史」從來不只是流水帳的代名詞:記什麼不記什麼,怎樣解釋因果,「歷史」都有其「信息」所在。當然,究竟《使徒行傳》是否仍然是傳統的歷史書,其實有爭議之處,但此處不贅 。
註五:這點不在鮑博士(院長)的討論中,但我根據他討論徒十五章的邏輯,覺得同樣適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