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沉住氣啊!各位。
其實以前辦調解的時候常遇到這種事情,但離開以後有好一陣子沒遇到,不過前幾天又有人跑來求助,我只能說這世界很簡單,沉的住氣贏一半。
是這樣的,有位中年婦女問我她遇到職場霸凌該怎麼辦。
好吧!職場霸凌……其實我滿討厭處理職場霸凌案件的,因為真的都是各說各話,實在很難確認哪邊講的有道理,而我們唯一的資料就真的只是兩邊講的話。
或者還有兩邊的行為。
這次的情況是這樣的。A女是在某公司工作,某天把某事搞砸了,這一點先確認,她承認自己把某事搞砸了,但她也強調這是因為前一手沒把機器調整好,她接著用出了問題。
接下來是主管與同事「一直」罵她,問她「到底還想不想工作?」,最後跟她說:「不想做就回去啦!」
關於「一直」,我不知道確切時間是多久,而且單一事件大概也不構成霸凌事實,畢竟她的確有把事情搞砸,所以可以解釋成很單純的摩擦,再來是「不想做就回去啦!」老實說主管講這句話真的是最愚蠢的,員工可以抓著這句話認定主管片面解職,可以要求給付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而且這種拿就業權利當成威脅的言語,絕對可以被宣稱造成勞方心理恐懼,的確很可能構成職場霸凌成立(只要多講幾次你就完了)。別以為你是主管就有權力這樣罵人,勞資對等,用罵的處理問題真的有夠愚蠢。
結果勞方真的回家去了,但如果只是這樣其實還好,因為是主管要她回去的,她是只依照主管要求做事情,任何責任都是主管要負。
偏偏這位女士沈不住氣,認為自己受到侮辱,所以回了一句:「今天是我自己要走,這種工作我才不幹。」
拜託,真的不要會贏得局講成輸的,覺得樣講很帥很威嗎?錯,完全相反,這樣講真的是大錯特錯,這下變成是你片面離職,或者算是曠職。
再說一次,這類案件我們有的都只有兩邊證詞,而且幾乎都一定會加油添醋,有一大堆情緒性字眼在裡面,真的很難判斷對錯。
但行為是另一回事,今天這位女士回家是事實存在的行為,但造成這個事實的,到底是主管要她回去,還是她自己回去,兩件事情有著截然不同的立場,於是這位女士因為自己吞不下去,覺得講這句話可以為自己出口氣……結果回家還不是越想越不對勁,現在想要找人幫忙,我也只能搖頭,因為你自己都承認是你自己要走,那麼就算你告人家霸凌(很難成立看來只像單次吵架),人家反咬你曠職(顯然是事實因為自己承認是自己要走的),怎麼看你都沒機會贏。
真的,我見過各種慣犯,勞方資方都有,他們就是刻意惹人家發脾氣罵他,等對方說出「不要幹了」……真的這句話誰說誰輸。我見過那種調解慣犯專門用這招欺負老闆強索和解費用的(進去以後擺爛不做事,反而一直蒐集老闆有沒有違反勞基法的事證,等你逼他走,他就反咬你順便檢舉一票,逼你拿錢讓他徹案),也見過那種專找免洗員工短期錄用然後辱罵逼人自己說不幹了,再用對方曠職為由加扣薪資(其實加扣是違法的),騙一些不懂事的小伙子。
總之關鍵都一樣,千萬不要說出「不要幹了」這句話,誰說理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