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是用嘴吧說說就有
關於法治,忽然想起一件舊事,可為香港現在的處境作個對照。
那時還在前線跑,是個仍用菲林拍照的年代,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的時代,也是仍能監聽警方通訊頻度的年代。我收到「坐堂」(負責監聽和分配採訪工作)通知,在某處山頭有英軍在訓練時意外受傷。
我和同事立即驅車前往,可能不是甚麼大新聞,到場的行家不多,我是第一個到達。警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消防已進入叢林拯救,有幾個英軍在旁等候。
那是個記者可以進入警察封鎖線範圍的年代,守在路口的年輕警員說消防員已救起傷者在回程路上。由於路窄林密,我選擇不進入叢林以免擋著消防員的路。
我守在路口,沒多久就見幾個消防員用擔架抬著傷者出來。我往前行了幾步舉機拍攝,幾個英軍立時表現得很不滿,還要我交出菲林。我表示拒絕,告知他們無權沒收我的菲林。
英軍當時地位超然,他們都不屑跟我糾纏,二話不說就透過電話聯絡當區的警察指揮官;他們談了一會就把電話遞給我,我向指揮官交待了情況,指出菲林是我公司的財產,那地方是公眾地方我有權拍攝,即使是英軍也沒有權要求我交出菲林。
指揮官同意我的說法,我把電話遞回給英軍,他們又談了一會,然後英軍的態度變得溫和了,也沒再要我交出菲林也沒再阻止我拍攝。
這就是法治。
不論你是甚麼人甚麼背景甚麼身份,都在法律約束之下,沒有誰比誰有特權。相反,愈有權力者需受到更多約制,免得被人濫用。權力使人腐化不單適用在高位的,也適用在每一個階層;畢竟「拿著雞毛當令箭」大有人在。
回到現在香港的處境,最近警方執法引起市民極大反感,因為市民看不到警察是依法執法。連最基本辨認警察身份的委任證都不出示,制服也沒有編號,視《警察通例》如無物。警隊管理層不但沒有追究矯正,更容許情況持續。現在常掛在高層嘴邊的是警隊士氣,他們還拍片和留言讚揚和鼓勵前線警員。
士氣,是團隊的氣勢和氛圍,較受團隊的心理、精神和情緒狀態影響。當一個執法部門關心士氣多於法例,我們不難明白戴了防毒面罩的防暴警察和速龍小隊為何可以任闖商場和民居亂揮警棍和施放催淚煙。他們是很有團隊精神的,士氣是高昂的;但當面容和身份隱藏在面罩背後,他們讓自己的情緒凌駕在法例之上,執法者並不是在執法而是在發洩而已。
法治不是用嘴巴說說就有的,是需要一群高質素,能駕馭情緒的專業執法者經年累月付出血與汗來建立的。今天的警隊若不臨崖勒馬,前人過去幾十年所建立的將毁於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