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己代入香港抗爭運動的大陸人
這是一篇基於某討論的回覆。原討論附在文章結尾。
其實在這場運動中,我注意到有很多大陸人是支持示威者這一邊的。這點我不奇怪,並且予以相當程度的理解:許多大陸人因為身在大陸,親眼目睹很多由於缺乏民主自由而導致的弊病、不公、和黑暗,甚至很多人親身遭遇過打壓、滅聲。對他們來說,他們活在難以掙脫的牢籠裏,因此看到有其他地方的人抗爭所謂的“暴政”,他們很容易就把自己的心境際遇代入進示威者,把示威者與自己連為一體,把示威者視為自己抗爭精神的代表和延伸。他們其實已經從旁觀者角色,變成了示威群體中的一員 -- 姑且稱為“精神示威者”。於是,有個很詭異的現象出現了:當一群香港人拼命撇清說“這些示威者不代表我!”的同時,另外一群大陸人激動地聲援“這些示威者在為我們爭取權益!”。
首先,要搞清楚一點,香港示威者從來沒有在乎過大陸人的權益和想法。所謂的“正在替我們爭取權利”更像是大陸人的自作多情。這聽上去很殘忍,但現實就是那麼骨感。無論是在前線暴力衝擊的勇武派(顯性港獨)還是後面強力挺他們的和理非(隱形港獨),大陸(中國)都是他們根本就不想認的親戚,最好是一刀兩斷。如果你是支持他們運動的大陸人,那當然好,又多個宣傳助力;但是大陸本身內部要死要活要何種制度,不關他們的事,Hong Kong is not China。我這裡還僅僅說的是那些比較不激進的和理非;至於那些激進派,什麼“革命滅中國”、“無差別屠殺內地人”、“支那爆炸” 各種充滿了種族仇恨的口號,更加和幫助大陸人爭取權益沾不上邊。在占中運動後,梁文道先生曾經在香港的某個小型座談會上重點提到:香港是不可能擺脫大陸獨善其身的,香港想要爭取民主必須要聯合大陸方面著手;大陸改變,香港才能有希望。但是我想如今的年輕示威者根本聽不進老一輩抗爭者的勸告,他們只會把這些人歸為向人民幣低頭的叛徒。如今的香港示威者不僅感情上對中國是冷漠甚至憎惡的,理智上也不願意承認香港離不開大陸。他們要爭取的只是他們所認為的香港權益,大陸人說示威者是為我們在爭取權利,我想香港人自己恐怕也覺得莫名其妙吧!當然,一部分大陸人的這種支持,對於示威者的文宣組來說是個很好的宣傳例子。僅此而已。
肯定還是有很多大陸人會說:我本來也沒要求他們為我們爭取權益,但我們共同的敵人都是中共獨裁政權。他們爭取自己的權益,給我們這些人豎立榜樣,如果他們成功了,我們也會受鼓舞;如果他們失敗了,那也是一場悲壯的嘗試,鞭策我們。所以,是否直接為我們爭取權益其實並不重要。這種說法也未嘗不可。但是真的能把內地的抗爭和香港的抗爭直接聯繫在一起嗎?
錯置的代入情結, 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抗爭。
因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隸屬中國,雖然是一國兩制,但是大陸人(以及很多外國人)很容易把香港政府與PRC中央政府劃上等號。再加上香港示威者不斷地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這毫無疑問喚醒了大陸反叛者對於“暴政”的厭惡感,激起了他們的同理心。但是香港政府真的是暴政嗎?或者說,港府真的是中共專制政權在香港的延伸嗎?香港人真的是活在威權體制之下嗎?香港人真的到了要不惜暴力摧毀香港來推翻政府的地步了嗎?
其實以前我本想寫篇小文,叫“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抗爭”,但是現在看來沒時間寫了。就在這裡簡單闡述一下幾個數據:在世界人類自由指數排名榜上,香港排名第三,不僅超過台灣這種華人民主制度,也超過英美澳這種老牌民主自由國家,甚至超過以自由開放聞名的荷蘭;在世界人均預測壽命的排行榜上,香港名列第一;在人類發展指數排行榜上,香港位列第七,依然遠超英美;在未來生活質量指數上,香港排名第10,次於新加坡加拿大,但是遠超英美;世界法治指數排名上,香港第16名,美國第20名;在清廉指數的排名,香港排名第14 (新加坡第3,英國第11,美國第22,台灣第31);香港的民主的確是有限範圍內的民主,因此在世界民主指數排行榜上,香港僅排第73,而中國排名第130 (總共167名)。
再看幾個香港的現實狀況:在反送中暴力抗爭之前,香港的法治是香港人的自豪,香港警察則被譽為亞洲最好的警察;香港媒體很多,各種立場都有,較受年輕人歡迎則多是明顯反共立場的蘋果日報這類媒體;香港的幾大論壇、社交媒體、網絡留言上,充斥着各類聲音、包括一些極端言論;香港人可以選區議員和部分立法會席次,香港的各種黨派非常多;香港學校沒有一般國家常有的基本國民教育,連國歌都很少放,中國歷史只是選修課而不是必修課;香港的司法權很大一部分由外籍人士掌握着;前特首會因為一件小事被判貪污入獄 (而台灣貪污了几億的前總統不僅保外就醫、還可以明目張膽地破壞保外規定而沒人敢辦他);在占中事件中因為毆打暴力示威者的7名警員,幾乎都被判了兩年重刑;反送中的幾個月內,儘管警察被示威者用各種武器圍攻包括丟汽油彈,但始終沒對示威者開過真槍;反送中抗爭持續到今雖然看似警察逮捕了上千人,但是幾乎全部保釋在外、只需遵守宵禁;香港警方對於大部分和平遊行集會都是批准的;跟中國有關的包括實行國民教育、基本法第23條叛國罪、逃犯條例,在香港人遊行反對下到目前為止連一條都未能通過。
從這些數據現況,不難看出:
1、香港和內地是非常不同的狀況,把港府等同於中共等同於暴政是為了合理化這次運動的暴力性而誇大其辭的說法。所謂的“暴政”,何“暴”之有? 頂多可以說它不夠民主,沒有完全吻合西方的民選制度(儘管英國統治時期也沒給過民主)。所以這就是砸爛目前香港的理由嗎?當然不可否認香港固然也有很多問題,包括制度層面,但是真的到了體制內不能解決而必須玉石俱焚的局面了嗎?所謂的五大訴求(第一條其實早就完成了),除了最後一條普選,其它哪一條是針對目前體制問題、民生問題而提出的要求?而示威者又似乎認為,只要直選特首,就能解決一切問題?這又順帶引出以下點:
2、民主其實和自由、民生、貪腐、法治,等等,並沒有一定的正向掛鉤。這些從前面給的各種數據排名,就能看得很清楚。比如西方眼裏不民主的新加坡的法治指數,還遠超老牌民主國家如美國(民主國家印度馬來西亞什麼的我就不拿來比了)。所以示威者所訴求的,其實是一個非常激進的冒險(且不說成功的可能性之低):犧牲一切來賭賭看今天民主化後的香港,是會更好還是更差。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 all in 的賭博,可不是什麼“明天會更好”的保證。
示威者常喜歡引用一句話:Freedom is not free。這裡且不說其實香港已經很free,就假設他們單指自由選舉(所謂的民主)。沒錯,freedom is not free,所以這裡牽涉到一個opportunity cost的問題。當你選擇不顧一切單一追求民主的時候,付出的代價很可能是巨大而且和你最終得到的不成比例。很多人喜歡說,後物質時代的香港年輕人,物質追求已經不是一切,比起上一代務實而物質化的香港人,他們更注重民主自由這些精神層面的東西。但是如果真讓這些人實行他們的攬炒計畫,把香港多年的繁榮安定歸為零,我很懷疑,這其中的大部分人,真的不會有天後悔當年的衝動嗎?
其實即便這些人有天會後悔自己今天的所作所為,那也是他們自己人生的抉擇,本應尊重。但是,我們不能忽略的是:香港人都同意這樣的選擇了嗎?是誰授權他們不惜毀掉香港也要抗爭到底的呢?當他們堵地鐵而逼別人罷工、當他們堵機場而逼遊客別來、當他們四處破壞公物而逼全港人買單。。。這算不算是一種綁架民意?如果他們只是犧牲自己的人生來追求民主,他們很值得尊重;如果他們是強制全香港人和這座城市一起陪葬來追求他們想要的民主,那還值得鼓勵嗎?如果今天香港確實狀況很糟,像當年烏克蘭人那樣覺得nothing to lose,那他們或許還有些正當性;可是現況明明不是。我最近常喜歡引用的一句話就是:“歷史上只有民不聊生才有革命的出现,現在是搞革命而令到民不聊生“。按照普通港人通俗的比喻就是:閣樓疑似有老鼠痕跡,結果因為害怕老鼠來,所以就放火把整座樓燒了嗎?
而回到您說的:“正在替我們爭取權利!” 。我想不僅示威者恐怕嗤之以鼻,反對示威者也會毫不客氣地回嗆:要爭取權利你們大陸人在自己城市爭取去!不要來搞香港,不要把香港當作你們爭取民主自由的實驗炮灰!
哦,對了,還要補充一點。顏色革命成功後的烏克蘭,在民主和自由指數上都是不升反降。民主指數烏克蘭從第80位下降到第84位;自由指數2012年時還位居第74,顏色革命成功後2014年急跌27位,變成了第111 名,到了2016年已經是第118名了。所以示威者這些天大肆宣揚烏克蘭,其實是件很反諷的事。香港假設攬炒成功了,很大幾率不會成為大陸人爭取民主自由的典範,反而成了大陸中央政府鞏固政權的最佳反面案例。
最後,感覺你很激動的原因是覺得自己都沒勇氣出來爭取,這些香港示威者多勇敢!所以儘管有些暴力過激行為,都是可以諒解的。其實我個人感覺挺可笑的。很多街頭示威者最愛說的就是“我們可以為你們擋子彈,你們連小小的xxx都不能做嗎”。姑且不論是不是所有人都要求他們為自己“擋子彈”,光這個“擋子彈”就是個笑話。港警一直用的是催淚彈、橡皮彈、布袋彈而已,對於full gear武裝的街頭暴動者,這些不痛不癢,還不如被警察抓住用警棍打來得痛。而不幸被抓住的示威者們,基本全都很快被保釋出去,除了宵禁(有沒有人遵守是另外一回事),跟自由人無異。當然,不能說他們完全沒風險,但是風險遠不如在大陸內地鬧的高,以至於他們可以肆無忌憚地包圍警署、可以圍毆警察、可以去鬧警察家眷、可以到處砸和燒。但是當一名警察被圍毆得受不了,拔出真槍對天鳴槍警告時,我看到這些人紛紛說“哇,開槍了”,全部退散,有幾個真的敢上去擋子彈?最搞笑的是我看到一個街頭採訪,採訪者問示威者:如果解放軍進港,你會怎麼做?他答:回家睡覺。這麼有“勇氣”的示威者,我覺得真是對“勇氣”二字最大的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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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針對你的一些回覆特作回應:
“我也看到過親反對派的媒體報導示威者不好的一面(當然不會像HK01那樣專門搞一個主題來寫)”
我想你所謂的“反對派”指的是反對示威者一派吧。不過HK01可不是反對示威者派,基本上這幾個月它都是屬於支持示威者陣營的媒體。所以它才會在評論裏特別聲明“《香港01》在報道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衝突中可能犯上各種錯誤,包括錯誤認識事態發展規律與嚴重性,甚至在不同階段錯誤判斷各種衝突個案的具體情況。我們從來不認為自己萬能,也沒有資源可以在所有衝突現場出現,更不可能有足夠知識掌握所有情況,或者有足夠智慧去認識每一件事情。我們為未能做得更好深感抱歉,希望社會和受眾諒解,但當察覺到運動偏離正軌,走向危險境地,我們也要堅定地揭示問題。”
給你看的兩篇是它近期的兩篇社論而已,也談不上專門主題。
“難道你沒看到一個14億的大國從上到下都在批判、都在以舉國之力挖掘示威者的醜態嗎? 難道需要擔心這些醜態無處爆光、會被掩蓋?”
我真的沒看到,因為除了內地人,沒人管大陸媒體說什麼。大陸媒體在大陸以外的地區毫無分量,也沒人看。並且內地人多數知道自己的媒體是有立場的、是被審核過濾的,故很多人有所保留而更傾向相信港媒。這才是我擔心的,因為過於相信“新聞自由”而誤以為自己接受了正確客觀全面的資訊。這些天,內地以外的媒體、特別是許多港媒,如何因為自己的立場而選擇性報導、掩蓋示威者暴力、放大警方執法行為、壓制反對示威的聲音、甚至不惜罔顧媒體工作者的基本職業道德而斷章取義、顛倒黑白,簡直讓我咋舌。雖然以前我就注意到媒體很多報導是技巧性誤導,但是能偏頗到這種程度,已經可以算是職業道德的淪喪了。媒體在這場反送中運動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可以說如果沒有媒體的推波助瀾、美化縱容示威者,事件本來在特首宣佈the bill is dead的時候就該告一段落了。即使後面繼續和平抗爭,我都覺得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媒體的縱容美化卻讓示威者的暴力越來越失控,所以這段時間經常有人提起“殺君馬者道旁兒”的典故,即若有一天示威者釀成大禍、那麼今天這些為他們鼓掌叫好的媒體都是兇手。
“我記得第一次機場被關閉的第二天,有示威者鞠躬道歉,我真的哭了。”
您還真善良。難怪連登文宣組如此成功。對了,您可能不清楚,示威者有分幾個組,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是文宣組,負責向外宣傳,包括海報設計、形象公關、社交平臺宣傳、製造國際輿論等等。在發生機場事件後,在惹得國際遊客很不滿的情況下,在眾目睽睽的直播中禁錮、私刑、淩辱了兩名遊客長達幾小時而無法掩蓋的事實下,他們自己也發現事情不妙、害怕輿論倒戈。輿論是他們最重要的武器。於是他們之間發生了爭執。他們爭執的不是自己是否做錯,而是該如何操縱輿論:有些人認為應該道歉來挽救形象、表現知錯的樣子反過來引導輿論歸罪於港府,有些人則認為我們沒錯、憑什麼道歉。最後大概還是理性派佔了上風,舉牌去道歉做公關形象,當然媒體也很配合地拍攝發稿讚揚他們知錯能改。
然而事實是:1、他們從沒有真正認為自己錯了,所謂道歉僅僅是做公關形象來挽救輿論。別說去自首認罪,連內心的一絲愧疚都沒有;2、他們試圖將機場事件描繪成一時激動的突發事件,但真正的事實是之前類似的事件他們早就幹過好些次了,只不過沒有媒體報導,他們不用擔心輿論,自然也不需要道歉;3、他們之後的行為變本加厲,只不過不去騷擾國際遊客以免失去國際輿論支持,哪裡有誠心悔過的影子。4、如果你直接挑戰一個示威者或者示威支持者關於機場事件,他們幾乎一致的反應就是裝死或者轉移話題,你還想聽他們真心道歉?
老實說,在見識了示威者文宣的一些行徑手法後,我早就對他們的偽善感到噁心。這裡不想細說,但是必須承認他們確實技巧很高;再加上港媒願意配合,反示威者這邊在世界輿論方面幾乎完全被壓制。
“自己身為一個中國人,完全放棄了任何爭取民主與自由的權利,那他們又有何立場去批評港人爭取權利的方式呢?”
首先,要嚴謹,這只是“部分港人”爭取權利的方式。其次,你如何判斷別人“ 放棄了任何爭取民主與自由的權利” ?只因為他不支持這場香港運動嗎?第三,當這些“爭取權利”的港人一面爭取民主自由,一面對其他港人實施滅聲、獨裁的時候,我覺得非香港人都有權利也應該站出來譴責。這世界有很多不同的人權,不光只有選舉權;民主並不是大嗮,並不是你高舉民主大旗就可以胡作非為。如果你真心追求民主自由,就更應該不希望它的名聲被玷污。我不懷疑這裡面很多和平的示威者是純潔地相信自己在做一件崇高的事、渴望香港民主,但是當“不譴責不篤灰不分化不割席”將所有人盲目地綁在同一個戰車上,當各種力量比如港獨、反社會心理、仇恨心態全都劫持了這次反送中運動,這整場運動已經失焦、已經污化、已經越來越失控地向懸崖滾去。在這種情況下,反對和批評,難道不是應該的嗎?同情被這場運動綁架的更弱勢的部分普通香港市民,有何不可?當示威者做出種種有悖於他們聲稱自己所追求價值的行為時,難道還要再繼續支持他們只是因為他們打著民主自由的招牌嗎?我以前質問某些人的話,現在也適用:你所追求的真的是民主自由這些價值,還是其實只是反共?
“在這些極端示威者心裏,香港已經不再是亞洲四小龍,不再是一個港人治港的社會,他們的憤怒,可以理性地分析看待嗎?”
他們的憤怒可以理性分析,但這不是無限度原諒他們對別人的施暴、對香港的破壞的藉口。如果一個人覺得這社會沒救了就去放火燒店鋪而且還是別人的店鋪,這可以嗎?在理性分析之前,是不是應先予以道德譴責、並且想法制止更激進的行為呢?
“暴力是要譴責和批判,但是不是因為有暴力行為,其理性示威者的訴求就一筆勾銷了呢?”
暴力行為當然會影響到其運動的正當性;理性示威者如果不與暴力者割席,那麼就要承擔自己的訴求有可能被連帶污名化的風險。更何況我到現在也不知道他們訴求什麼:第1條逃犯條例本來就已實質廢掉了,現在又進一步正式撤銷了;後3條是為暴力示威者開脫、置法治於不顧,港府如何能讓步;最後一條雙普選不是特首能決定的事,就像台灣能不能入聯合國不是台灣總統能決定的事,你就算逼林鄭去跳樓她也沒法應承。如果示威者天天去中聯辦門口靜坐抗議,或者衝擊解放軍軍營或許還有點用。這5條,我看來看去覺得林鄭頂多只可能退讓1.5條,但是示威者“缺一不可”讓這根本沒有和解的可能性。
其實很多人都指出五大訴求不過是個幌子,背後的政治動機和攬炒策略才是早就定下的。這裡就不細論了。
“可能你不這樣覺得,但是有多人是巴不得看到暴力多一點、好得到口實去否定訴求呢?”
既然如此,那為什麼示威者還要繼續暴力呢?為什麼要給對方口實呢?粵語有句俗語,食得鹹魚抵得渴,既想利用暴力去威脅政府、擴大運動;又不想因暴力事件而影響人們的觀感,哪裡有兩全其美的事?一邊用暴力滅聲跟自己意見不同的人,一邊說我追求民主自由,自己摑自己的臉,還能怪別人否定你的訴求嗎?
“在這裏給你點贊的人,不一定是出於你的理性條理和客觀,而可能恰恰是因為你批判了他們討厭人”
so? 這句話的目的何在?我從來不懷疑大部分人都是立場先行的,就如同點贊你的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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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很多角度我原本想寫的,比如我為什麼支持港警,我為什麼反對七月之後的示威,高牆與雞蛋-哪個才是雞蛋,媒體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公信力是如何破產的,等等。這次的香港運動撇開它對香港的傷害,真是一個很值得從各種層面角度研究分析的社會事件。但是沒有時間,很多也超出我能力範圍,就先不說了。
讓我用最近在威尼斯影展獲頒最佳劇本獎的香港導演楊凡的發言結尾:
“。。。有一股不知從何而來的詭異力量,來自我們所不清楚的源頭,以自由與人權、民主之名,把香港弄得天翻地覆,現在我們甚至失去了上街頭的自由、搭大眾交通工具的自由,就像潘朵拉的盒子被打開,所有邪惡力量傾巢而出,而人民殘酷對待彼此,但是我認為潘朵拉的盒子裡總留著希望,我希望香港能夠再次恢復正常並回到原貌,所以我們能再次感到自由。”
(諷刺的是,報導這則新聞的明報標題是“楊凡:希望香港能自由”,蘋果日報標題是“香港導演楊凡獲最佳劇本高喊「自由」”,單看標題真會以為楊凡導演在挺示威者。媒體的刻意誤導,早就連臉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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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這篇是回覆以下的評論:
很感謝你的分析,你分析很有條理,我也看到給你點贊的數量是我評論里最多的。
雖然隔了好幾天才回覆,但我卻是第一時間就讀完了你的留言,這些天也一直在我脑海里盤旋,我已經不會再去急於反駁任何人的觀點。我認為一個良性的討論,從來不是以反駁為目的。但是,往往在討論中,爭論雙方都可能下意識地讓反駁本身成為目的。
對於抗議中的一些極端行為,其實我是看過很多衝突的畫面的。確實,和平理性和暴力激進,這是對於示威者內部的方式的分歧。
但我始終是站在一個大陸人的角度去分析,因此我覺得我無權去批判香港的示威者。因為我們的日常中都無法對身邊的政府和公權力發出任何批判的聲音,反抗的權利更是癡人說夢,如今就連一點匹夫之勇可能都不存在了。
我看到過很多暴力行為的視頻,我也看到過親反對派的媒體報導示威者不好的一面(當然不會像HK01那樣專門搞一個主題來寫)。但是即便我看到,我不會選擇批評,難道你沒看到一個14億的大國從上到下都在批判、都在以舉國之力挖掘示威者的醜態嗎? 難道需要擔心這些醜態無處爆光、會被掩蓋?
我記得第一次機場被關閉的第二天,有示威者鞠躬道歉,我真的哭了。即使在我自己實名制臉書上,我也說寫了應該是道歉的不是他們,而是我們,是我們這些不敢發聲的人!因為他們正在替我們爭取權利!
我看到這裏一些大陸朋友,在以一種很理性的姿態在分析、批判示威者,可能他們自己感覺很良好,認為自己不偏不倚,但是他們可能忘了(無意識了),自己身為一個中國人,完全放棄了任何爭取民主與自由的權利,那他們又有何立場去批評港人爭取權利的方式呢?
如果做為一個台灣人,或是海外華人,他們可以認為民主和自由不應該這樣爭取。可是香港又能否算作是一個像台灣或者日韓、歐美澳洲一樣的民主社會呢?
可能在你心裏,還覺得香港是一個一國兩制的典範,擁有不同的制度,與台灣日韓是一樣的地方,但在這些極端示威者心裏,香港已經不再是亞洲四小龍,不再是一個港人治港的社會,他們的憤怒,可以理性地分析看待嗎?
暴力是要譴責和批判,但是不是因為有暴力行為,其理性示威者的訴求就一筆勾銷了呢?可能你不這樣覺得,但是有多人是巴不得看到暴力多一點、好得到口實去否定訴求呢?
其實,如果你沒寫最後一段,我也可以給你點個贊了!對於那些被我粗暴歸類的朋友,我可以確信他們會可能是通過別的渠道看到了我沒看到的內容。
另外,我也想提醒你,在這裏給你點贊的人,不一定是出於你的理性條理和客觀,而可能恰恰是因為你批判了他們討厭人;同時,我還要很粗暴的把你能對此事做出這番理性分析的原因歸結於你從未在一個專制體制下生活過(至少應該不是在共產專制下長大的,哪怕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如果你想要在台灣去體會,那麼你可以去支持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