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黑一雄的「黑色幽默」愛情觀:《或晴或雨》Come Rain or Come Shine
0. 全文摘要:
假如讀者沒時間看全文,那麼就只看這一摘要好了。以下是作者最後一段話:
「耳畔的Sarah Vaughan1954年版本<巴黎的四月>,小號是Clifford Brown。所以我知道這首曲子很長,至少有八分鐘。我暗自慶幸,因為我知道這首曲子結束後,我們就不會再跳舞了…愛蜜麗將重新審視我對她的日記幹的好事(下文D提及的!)這一次,她會認定那並不是輕微冒犯而已。誰知道?至少,還有幾分鐘,我們是安全,在綴著星光的夜裡繼續輕舞。」
為什麼,「我暗自慶幸」?為什麼,「還有幾分鐘,我們是安全」?
讀一讀吧!不要看下文了!雖然你看了會更清楚《或晴或雨》Come Rain or Come Shine是什麼一回事?!
A. 石黑一雄的《或晴或雨》中的時間觀念
石黑一雄短篇小說《夜曲》(Nocturnes:Five Stories of Music and Nightfall) 中的第二篇名叫<或晴或雨>。(表面是來自 Ray Charles同名歌曲,但「或晴或雨」---也可會像某些女人的心情一樣---變幻莫測!?)
全文約3-4萬字左右,但開首只用了1/8篇幅交代故事中的三個重要人物---愛蜜麗和我(敘事者---雷蒙)及查理是同一所英國南部大學的同窗,後來兩人一起結婚生活沒孩子,我卻在外流浪,眨眼間大家已到了近50歲(47歲)。
然後,小說餘下的7/8篇幅是在「一日之時間內」,非常詳盡地交代了:愛蜜麗和查理、我(敘事者---雷蒙) 之間的種種「恩怨」關係,以及當中的「變化」與「不變」。
筆者非常喜歡石黑一雄這一種匠心獨運的時間觀念來寫作---也是有其作用及原因的:
原來,查理、我(敘事者---雷蒙)忍耐了足足幾十年---由大學以來到當天的那刻!最可憐還是查理,因為他是愛蜜麗的丈夫?所以,今次我---雷蒙再次登門造訪(他們在倫敦有屋子,還長留一個客房給我---雷蒙。) ,查理要趕往德國開會,並留下我---雷蒙獨對愛蜜麗。查理是對我---雷蒙「大報復」?還是因為什麼?
1/8 Vs 7/8…30多年Vs「一日之內」:愛蜜麗和查理、我(敘事者---雷蒙)的「變化」與「不變」…
B. 筆者用石黑一雄的文字給讀者重塑及還原一個「真實的愛蜜麗」
1. 「愛蜜麗和我一樣,喜歡老派的美國百老匯歌曲。她偏好快節奏的曲目…我則偏好苦甜參半的民謠」(這就是我---雷蒙能跟愛蜜麗「做朋友」的最大原因,至於「做情人」就…)
2. 「我們喜歡比較同一首歌的各種版本…我只能緊咬嘴唇,以免(對愛蜜麗)洩露出我的不悅」(為什麼?我---雷蒙不是愛蜜麗「有共同嗜好的好朋友」嗎?為什麼不能說出口?)
3. 「那時的愛蜜麗,身材修長又美麗,大學時代要不是那麼快就和查理定下來,肯定會有一大票追求者排隊搶著追。但她從來不是喜歡打情罵俏的那種女生,所以一和查理在一起,其他人只有打退堂的份」(留心「身材修長又美麗」是重點,而「打情罵俏」四個字,有很多語境的、隱喻的!)緊接下句是…
4. 「『這就是我把查理留在身邊的唯一理由』有一次,她(愛蜜麗)板著臉這麼告訴我。看到我一臉震驚,才爆出一陣笑。『只是開玩笑啦。查理是我的親愛的、親愛的、親愛的。』」(何謂愛?我為何「一臉震驚」?愛蜜麗的「厲害」豈止如此?太多想法及懸念吧?稍後你就知!)
5. 「轉眼間,你已47歲,昔日舊識早已被新世代取代,聊的是不同的八卦,嗑不一樣的藥,聽不一樣的音樂。」(原文真的用「你」,彷彿「你」也有份參與本文一樣,留心這幾句話---「你在變」!?)
C. 至於我---雷蒙造訪的那一天,留給讀者慢慢閱讀好了。但要留心以下幾個「你在變」:
1. (在倫敦,愛蜜麗長留給我---雷蒙的房子今次變了,空空如也!為什麼?)
2. (查理對著我---雷蒙「默默啜泣」) 「就當作是為我努力看看吧,雷。我覺得有用。你總能逗愛蜜麗開心。」(我---雷蒙似乎不知被查理騙,稍後你會知道的!)
3. 「我和查理回去,愛蜜麗也在。我得承認,她老了好多,我真的被嚇倒了。距離我上次來的時候,她不僅胖了很多,那張天生優雅的臉,浮現清晰的皺紋,一路不悅地連在嘴邊。」(各位這些才是重點!)
D. 愛蜜麗趕著回公司開會,有意無意留下自己的私人記事簿;我---雷蒙忍不住偷看,因為其中一頁咒罵我---雷蒙而忍不住弄皺及撕壞了…結果?世界末日來了!愛蜜麗非常重視個人私隱?還是她撒下的手段而要準備大罵我---雷蒙一頓,為的是要令我知難而退以後不來煩她?(讀者們好好笑一笑吧,看看雷蒙如何向查理求救,而查理又如何非常搞笑地教雷蒙如何應對及解救。這過程是真的非常好笑的!)
E. 非常可疑的查理---查理大報復?
表面上,查理是找我---雷蒙來幫忙,為了讓愛蜜麗開心及逗她的高興(一對好朋友嘛!),然後查理說希望自己能從德國回來後,可以再跟愛蜜麗重修舊好…但筆者卻非常懷疑!
「重點是,內心深處,她愛我。她還愛我。我看得出來,我看得出來」(這是查理說的,參考上B4)
可是稍後…(當時,查理在去德國途中,他和我---雷蒙不時以電話交通的)我終於知道查理的秘密了:
「她是個牙醫師。我一直去看診…總之找點藉口。但最後愛蜜麗還是猜到了。」
「查理,既然你沒有跟她出去、沒有跟她上床,那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問題於,我好想要有一個那樣的人,把我的另一個自我帶出來,那個困在裡面的我…」
好一個「困在裡面的我」,作為好朋友我---雷蒙;既然在大學時代早知道了愛蜜麗的「性格」(B2/B3/B4) ,為何不早早提醒查理?要叫他一早去送死呢?還是僅因為B3查理就忍?查理找我---雷蒙來倫敦,名義上說是幫忙挽救(婚姻),實際上要我---雷蒙也親身嘗一嘗今天的愛蜜麗的「性格」的本色;尤其是愛蜜麗「性格」本色的「不變」,但身材及美麗卻早已大大走樣---改變了!
F. 為何不能對愛蜜麗打開音樂的話匣子呢?
在小說中,查理一而再地千叮萬囑我---雷蒙,不能跟愛蜜麗打開音樂的話匣子;查理還說因為我---雷蒙的音樂能力比他好,但最終愛蜜麗還是打開了,而且還把藏於一隅的音響器材給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愛蜜麗由聽現在的Sarah Vaughan - Lover Man一直到想起從前跟我---雷蒙爭論Billie Holiday - Lover Man (Oh Where Can You Be)哪一個版本最好?最後是Sarah Vaughan主唱April in Paris (Clifford Brown演奏)
作者在最後是這樣寫道:
「耳畔的Sarah Vaughan1954年版本<巴黎的四月>,小號是Clifford Brown。所以我知道這首曲子很長,至少有八分鐘。我暗自慶幸,因為我知道這首曲子結束後,我們就不會再跳舞了…愛蜜麗將重新審視我對她的日記幹的好事(上文D提及的!)這一次,她會認定那並不是輕微冒犯而已。誰知道?至少,還有幾分鐘,我們是安全,在綴著星光的夜裡繼續輕舞。」
筆者認為愛蜜麗能夠在這樣的美式百老匯音樂中,還能堅持至少八分鐘的「不變身」---之後,「河東獅」的症狀就會爆發,而且一發不可收拾 ;但從前大學時代的愛蜜麗是既美麗又身材好(還可忍),而現在呢?不敢想像吧!
G. 關於“Dark Humor” 「黑色幽默」
黑色幽默是產生於1960年代美國的一個現代主義文學流派,它由於人數眾多的作家和豐富多彩的小說作品,成為現代主義中非常有影響的一支流派。現時黑色幽默已不局限於文學,在藝術和電影等範疇,黑色幽默都成為了一種非常重要的流派。
早在1940年,一位法國超現實主義作家安德烈·布勒東曾編過一本名為《黑色幽默文集》的書,該書所收錄的黑色幽默作品幾乎都是當時超現實主義的作家寫的。1965年,美國作家布魯斯·傑伊·弗里德曼將1960年代以來的美國報刊上發表的具有黑色幽默風格的12名作家的作品編成一本小書出版,取名為《黑色幽默》。
同年,美國評論家尼克伯克(Conrad Knickerbocker)發表《致命一螫的幽默》(Humor With a Mortal Sting)一文,明確的將這類作家稱為「黑色幽默」派,於是認定以「黑色幽默」命名的現代主義文學流派就在美國誕生。
尼克伯克還曾舉了一個例子,通俗地解釋黑色幽默的定義和性質:某個被判絞刑的人,在臨上絞架前,指著絞刑架詢問劊子手:「你肯定這玩意兒結實嗎?」 因此黑色幽默又被稱為「絞刑架下的幽默」。
H. 石黑一雄給美國音樂文化開出的一個「黑色幽默」。
所以,筆者常常說石黑一雄有「美國情結」;以上的「絞刑架下的幽默」,在文本小說中或許可以稱之為「百老匯音樂下的愛蜜麗幽默」---在音樂未停之前,查理、雷蒙都是安全的;但之後呢?Who knows and who cares?
但石黑一雄同時在告訴你我---只要你我有47歲或以上的活得夠長,你我總會如查理、雷蒙一樣,無論已婚或未婚,總會在身邊碰上一個如「愛蜜麗」的,還可能曾接受過「愛蜜麗式的絞刑架下的幽默」?
當然就算有,你我也都不會說出來吧,一如我---雷蒙一樣,把好朋友查理推給愛蜜麗受罪去了,也不在事前提醒查理一句?好朋友?查理一定會這樣想,並藉我---雷蒙來造訪的機會,親嘗一下「百老匯音樂下的愛蜜麗幽默」吧!
最後提示:
請不用女性主義來評論石黑一雄此文,他說的是人性而不是批評女性;就像在<長日將盡>的Mr. Stevens一樣,「職忠盡守」得不近人情。作者要寫的是人性而不是男人該怎麼樣女人又該怎麼樣!如果,你真能閱讀石黑一雄<夜曲>,他的第三篇<莫爾文丘>正好就是說明男女之間這樣的特質!究竟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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