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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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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小史——写于二十岁生日

李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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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旧文,文章不短,结构略散,但是难得写写自己。——写在前面

二十岁时写的中国字

几个星期以前,我开始写一篇小说,叫做逞能。

小说是以一个叫做朱寿的人的视角展开叙述的。在开头部分,我写到:“大明正德皇帝朱厚照曾经想过要当一位明君。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是他们家的传统,从有肾脏形状脸部的太祖爷一直传到他的爹弘治帝,每传一代就会减损一分。他老爹是个特例,励精图治,可惜不小心把正德的那一份雄心也拿走了。所以,这种念想传到长得有点哥特的正德这里,就只是隐隐约约,似有似无。他从小养尊处优,身边的人随便挑出来一个就是才高八斗,能够名留青史,可他就不喜欢这些人。他喜欢和我这个流氓无产者一起玩。当然,玩到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也成为了名留青史的人。肏他妈的。”

第一次读到明武宗的种种事迹是在明朝那些事儿上。那时候我在上小学,除了喜欢看点历史故事,打人次次见血,其他也就没什么特点了。在一篇习作里面,我写道自己的理想是历史学家,因为我想当一个家里有不少值钱花瓶,可以随时向别人炫耀的人。谁的第一个理想不是被作文硬生生逼出来的,不过我把它编的有模有样,甚至在一段时间,我真的想当一名历史学家了。有了这种滑稽的理想,我就去背唐朝、宋朝和明朝所有皇帝的谥号和名字,背着背着就觉得当一个历史学家没什么意思。后来发现,这段时间我看的东西还真不少,以至于后来初中甚至高中的历史课,我都在吃小学的老本,是真香。现在写小说,我也总是喜欢写一些古人的故事。我那种所谓古风的东西没什么感觉,古文功底也一般。但我觉得传统审美对我还是影响深远的。古代的人物是极为优秀的载体,如果把他们的精神世界塑造的现代且浪漫,就会有出乎意料的美学效果。比如正德皇帝,我就想把他写成了一个极端的理想主义者。他是一个同性恋,向往着远方与自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用艺术家的手法,一不小心把整个国家都他妈拉下了水。

在某种意义上,逞能也是一篇武侠小说。主角之一朱寿是一个崇拜印度教里湿婆大神的武林高手。正是在对历史产生兴趣的那段时间,我看了第一本武侠小说——雪山飞狐。紧接着就一发不可收拾,把除倚天屠龙记以外的金庸小说都看完了。那时候班里也有一个喜欢读金庸的朋友,我们经常聊天,聊究竟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像岳不群那样挥刀自宫,为什么小龙女被一个小道士占了便宜…我不喜欢我的小学,讨厌几个老师,对大部分同学无感。夏天,我骑车经过小学的操场,又依稀怀念起了七年前的点滴。那所学校的硬件变好了不少,校门口绿色的藤蔓像老王八背上藏污纳垢的绿毛,楼顶天文台形状的楼顶依然亮得像福柯的大脑袋。不知道里面的软件是否还是像当年那样烂的像一滩晾干的狗屎。我骑车的速度很快,路过给我回忆的时间也就是一瞬。那一瞬里我想到的是,我不会说这所学校是我的母校,以及,小学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位一起聊武侠的同学了。

朱厚照喜欢练习武术,而且时刻准备着,为大明王朝的古代化建设而贡献力量。他跟着朱寿学了一套八卦掌,跟小太监过招的时候腿被打折了。从此以后,正德皇帝非常讨厌八卦,所以他加强了言论控制,让厂卫机构大放异彩。毫无疑问,这些都是我瞎编的,但我肯定有用意,只是现在还没有想出来而已。这不能怪我,我从小做阅读理解题就不是很在行。我记得很清楚,有一次一篇文章里写道,作者考上大学,母亲想给他煮个鸡蛋,然后就把母鸡的屁股抠烂了,鸡惨死。我当时两腿之间猛然一紧,第一反应是这应该算工伤,而且母亲太残忍了。再仔细一想,我觉得这是一个寓言故事,大概反映了贪婪会让我们鸡飞蛋打。继续想下去,我就想到了什么“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这样的话。(现在,我可能会往资本主义和剩余价值上想。)一看答案,哦,母爱,原来如此,真好,这道题彻底没分了。难怪孔夫子觉得三思而后行不如只想两次。像我,最好就根本不想,还不至于走的太远。不过我总觉得问题不出在我,也不出在作者,而是出在那些题目上。阅读理解题目就像一层橡胶薄膜,阻止着作者和读者两个有趣灵魂的亲密接触,合而为一。但是我总觉得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有别的用处,就像那些小便的小男孩,握着手里的祖国花根,禁不住会思考者它到底还可以干些什么。

初二那年,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我遇到了不少好朋友、好老师。我也渐渐体会出什么叫大笔如椽,什么是狗屁不通。那时的我想当一个政治家,这也算是我第一个正儿八经的理想。我讨厌朱厚照。他荒淫无道,不学无术,甚至对大明王朝的崩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政治抱负,偶尔会把自己想象成皇帝;皇帝当成正德那个样子,真的是烂的不像话。至于后来我为什么不想当政治家了,不是因为看透了政治的本质,而是因为喜欢上了数学。我就想弄出几个以我名字命名的定理,这样以后的学生在咬着笔尖绞尽脑汁的时候,就会看到我的淫笑。这些是玩笑话,不过我那时的确觉得,欧式几何美到令人瞠目。

正德皇帝内心的浪漫主义,是从我把数学家当成奋斗目标那时候开始的。比起电子轨道、悬垂结构、宾语后置、减数分裂这些东西,公理、定理、命题和证明简直就是诗和远方。它不需要我记忆那么多知识点们,更不会让我时不时想起“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这种话。我买了几何原本、圆锥曲线论、九章算术、高观点下的初等数学、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等书,在初三的晚上咬着牙硬读。其实我没看进去什么东西,到也不致于全无收获。我大概理解了什么叫公理体系,知道除了欧几里得几何,还有黎曼几何、罗巴切夫斯基几何等等,还听说了为情人丧生的伽罗瓦,一生结过五次婚的罗素,号称无冕之王的希尔伯特、和他的死对头布劳威尔等牛气十足的人。最美的收获是在笛卡尔写解析几何的一本书的附录里读到了他的《谈谈方法》。那段时间,我总觉得真正牛逼的学问只有数学,勉强再算上哲学。

当然,浪漫主义之路远不止于此。就在我朝着数学家狂奔的时候,遇上了一位对我影响深远的朋友。他练书法,写诗,写小说,思考大问题。他坐在我前面,下了课我就听他讲文学。在他的口中,文字世界美得不像话。我深受震撼,也开始仔仔细细读书。后来,我们就渐渐成了知己,经常扯一些似懂非懂的哲学,还偶尔为爱情发一下愁。他写的古诗对仗工整,武侠小说比扣母鸡屁股的文章强的太多了。他说他想当一个作家,我说我一定会每本都读的。那时候,我依然觉得当一个数学家很牛,却也开始觉得文艺青年身上那种苦大仇不深,礼崩乐不坏的气质也有趣的很。如果没有他,我不会走进艺术的世界,不会尝试文学创作。现在想来,如果那时候坐在我前面的是个漂亮姑娘,我可能会活得更像一本浪漫主义小说。但是我估计不会了解它究竟有多浪漫。就像那只母鸡,被扣得酣畅淋漓,却不知道自己竟然代表着崇高的母爱。当然,这句的类比和措辞都非常不恰当,而我又懒得改,就只好当我调皮一下了。

很快就毕业了,我和作家朋友进了不同的高中。我会从社交媒体上看他写的诗,一首比一首现代,一首赛一首带劲儿。我就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也写了一首,还臭不要脸地发到了网上。那大概算是我的文学处女作,只是写的太处女了,实在不值得一看。整个高一,我们聚了好多次,每次都能从他那听到很多美好的事情,从李商隐到秦观,从里尔克到荷尔德林,从大卫塞林格到博尔赫斯。文学和哲学渐渐占据了一部分我对数学的激情。高一结束的时候,我突然间特别喜欢巴赫,然后就没完没了地听,甚至萌生了当音乐家的想法。那个暑假,我写了第一篇短篇小说,也是跟音乐有关的。暑假又见到了写诗的朋友,自然聊起了文学。他说我们必须从艺术和好好学习中作一个抉择。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而我一直以来就选择的是好好学习。此后,他也不太写诗了,假期被竞赛课辅导课填满。我们也连着两年没有见面。

在小说里面,正德皇帝爱的是一个叫江彬的武将。他修建了豹房,在虎豹豺狼的咆哮声中和一个个妃子进行着仪式感十足的阳物运动。可惜他不喜欢女人,因为他特别;他也不会和男人共赴巫山云雨,因为他不会。后来他觉得自己十分滑稽,并开始讨厌起自己来。

我在高中最好的朋友几乎都是因打辩论而认识的。他们多半是理想主义者,都很喜欢读书。和他们一起嬉笑怒骂的时光永远金光闪闪。那个时候,我渐渐觉得自己没办法当一个数学家了。厉害的数学家在我这么大几乎都会展现出过人的天赋。像我这种天赋平平的人,怕是要用尽一生,才刚刚能触到数学的边疆。而那个时候我的大脑早已经坍缩成了一坨只会拾人牙慧的糊状物。也许,能和朋友们在一起,有时间读读书,隔三差五聊聊天,就是一种完美的生活。

后来,我越来越喜欢写东西。我开始写一些很卡夫卡的文章,我的作品也渐渐受到了身边同学的认可。再后来,一直到现在,我都想当一个作家。我感觉,文学是一门线性变换的学问。我们把四维世界的东西,通过对变换的选择,映射到一维到线性叙事轴上。我很喜欢卡尔维诺说过的一句话。“在其他媒体都超乎想象地快速、无远弗近、高奏凯歌,且眼看就要把一切沟通都简化成单一、同质的表面的时代,文字的功能是沟通各不相同的事物,且仅仅因为他们各不相同而沟通,非但不锉平,甚至还要锐化它们之间的差异,恪守书面语言的真正旨趣。”我写作的时候,也是希望能够展现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从美术、音乐、历史、哲学到数学。不过,我更希望塑造一些有爆发力有颗粒度的灵魂。成为作家意味着追求审美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本身就可算作一场伟大的行为艺术。当然,美仅是生活中的一个维度。至于未来的学术方向、职业,我还没想清楚。

人的成长的也许就是不断打磨自己理想的过程,不知道我的那一份会不会被打磨得什么也不剩,就像小说中朱厚照曾经的政治理想。今天是寒冷的一天。我在凌晨冷清的大街上走着,便想起了以上的点点滴滴。最近我特别忙,今天已经做了一天数学题了,明早起来还得写关于乔治贝克莱的论文。但我还是想在生日写点什么。毕竟我们时不时需要仪式感来标记波澜不惊的生活。我在大学认识了可以一起学哲学、玩创作的挚友,但依然难免有一种孤独感。同学们平日里各有各自的事情,毕业后也会各奔东西。我们之间像是黎曼几何里面的线条,偶然相交,然后便回归永恒的,或者永达不到的平行。

前不久,金庸大侠逝世,我突然发现上次读武侠小说已经是四年以前了。我又想起四年前大约这个时候,我和作家朋友约在教堂附近的一家火锅店里。他给我讲解了宋词的写法。如今,他好像好久没写诗了。上一场正式的辩论赛,也已经是两年半以前的事。高中时候那些天天一起说豪言壮语的狂朋怪友,还有我些许个曾经给予过我灵感的人,此刻不知道过的好不好。分分合合,聚少离多。一路走来,始终陪伴在我身边的,也许只有孤独。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乐观的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找到乐子,而写东西大概算是最棒的找乐子的方式了。小说中的正德皇帝也是一个无比孤独的人物,孤独地像一个没有喻体的比喻词。他对世间万物都展现出浓厚的兴趣,却不得不在深宫中活得像一个囚徒。关于他的故事我还想了很多。想来想去,我觉得我还是在写我自己。最后,他决定逃出皇城,因为不喜欢皇城以内这乱得像现代艺术的社会。“他打开了城门,带着几个太监,在纷扬而下的大雪中向南走去。我站在城下,目送着我的朋友,看他的黑袍子被吹得像一条正在交配的公狗。他回过头来给我招手,开心得像一个得到糖果的傻小孩。我觉得他此去,大概活不过一年,但还是打心眼里为他高兴。虽然我以后大概再也找不到他了,但是这个混蛋可能刚刚找到了他自己。这就挺好的。”

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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