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映虹|“低端人口”:社会达尔文主义政治的不祥之兆

野兽爱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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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30, 2017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最大问题,在于用结果肯定过程,抹杀基于权利和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和维护这个不平等的暴力、欺诈和压榨。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的国度,一定是对“人生来自由平等”的观念不但陌生、且怀疑和嘲弄的社会。

2017年7月26日,中国北京昌平区,很多居民住房上写着大大的“拆”字,有很多地方也已经被拆迁完毕,一些打工家庭面临搬迁的困境。摄:Imagine China


特朗普总统来早了几天。不然,北京市政部门强行驱赶外来人口的举措,其速度和力度会让他感叹不已。

严查和驱逐外国非法移民一直是美国的国策,这么有法可依、理直气壮的事,怎么执行起来比北京清理外地人口还理屈词穷、束手束脚?警察不能随便要人出示身份证,不可以随便上门检查,哪怕非法移民身份被确认了,媒体甚至司法系统也偏袒他们,还会有移民律师去帮他们,把他们从看守所里捞出来。更有甚者,还有好些城市宣布自己是非法移民庇护城市,那里的警察竟可以不理联邦政府的命令?!

这样看来,中国的崛起和美国的衰落真是有制度原因的。

要是特朗普总统了解为啥中国能这么雷厉风行,美国为什么拖泥带水,他一定会在 Twitter 上对媒体说:对不起,你们说我歧视这个侮辱那个,我刚从中国学会了一个词来回敬你们:“Low-end population(低端人口), You fake-news guys gotta know what they call their own people。”(你们这些制造假新闻的家伙真该好好听听他们是怎么称呼自己同胞的。)

“低端人口”无疑是一个让人震惊的指称,查考下来,在北京市一级的官方文件中没有见到这样的说法,有的只是“优化”、“控制”和“疏解”这些含糊而中性的名词。但在区一级政府部门的官方文件或报告中,“低端人口”的说法则频频出现。而在实际做法上,现在所发生的就是将外地在京弱势群体、尤其是集中居住在一些在安全和卫生方面有重大问题的群体在严寒中强制赶出,等于坐实了传言中的清理“低端人口”这个说法。

这里的问题是:对于这样一个公然歧视性的社会性敏感词,官方本来就应该以对待政治性敏感词的那种速度和力度及时去澄清,制止其传播,划清政策界限,而不应该麻木不仁,无所作为,从而在实际上放任基层政府在贯彻政策上的蛮横。在世界其他国家听来,“低端人口”是近现代历史上社会达尔文主义最直白的用法,对此特别敏感的人甚至会忍不住产生一些可怕的联想。

“低端人口”一词迅速而广泛的流行,触动了这么多人的神经,即使是在被否定的意义上,也是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观念在当今中国繁殖的不祥之兆,而对在京外地底层劳动者在严冬的粗暴驱赶又证实了这一点。在外人看来,一个崛起的强大的中国似乎可以不顾起码的人道主义原则,对底层弱势群体为所欲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所以,对于“低端人口”一说的流行,应该超越特定的城市管理的政策范围,也不能满足于官方从来没有正式使用过它的澄清(事实上,今天世界上恐怕真的不会有任何政府会使用这样的字眼),而应该通过分析它背后更为久远和广泛的历史和现实背景来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么它在当今中国会被构建出来并在正反两个意义上受到迅速传播。

上海学者许纪霖先生早几年就近代史上社会达尔文主义与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和大国言说之间的联系做过历史的分析和现实的批评,也指出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法家的富国强兵理想是一致的。当时恐怕很有些人会认为那是做思想史的人想得太多,但现在看来很不幸,他的话不过是预言了而不是防止了这个令人心寒的发展。

社会达尔文主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它把在自然界是中性的法则拿来掩盖由权力关系决定的过程,用结果肯定过程,抹杀基于权利和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和维护这个不平等的暴力、欺诈和压榨。

“低端人口”一词成为话题,一定意义上说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形形色色的变种甚至丛林法则是中国近现代史上超越各种意识形态和政治观点的内在驱动力。这个西方传来的主义在中国为成王败寇的帝王逻辑提供了“科学”的注脚,所以和传统一拍即合。红色话语中所谓“历史选择了我们”就是典型的政治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命题:适者生存。我们赢了,这个最终结果就说明我们该赢。只要我们今天仍然掌握着权力,我们就是成功的,成功就说明有历史的必然性。这个政治化了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只认成功,它本身就排除了两个追问:一个是你为了成功使用了什么手段,另一个是为了你的成功人民付出了什么代价。

今天有很多人质疑八十年代最终悲剧性地失败了的那个理想主义,包括很多当年的理想主义者和海外的“人血馒头”消费者。他们会说:今天中国的崛起就说明当时幸亏没有追求那个理想主义的政治。更有甚者,他们不屑和你争辩,而是嘲笑所有怀念和坚持那个理想主义的人是 loser:你们的出走、消声、边缘化和被遗忘就说明你们被“无情的历史”自然淘汰了。

2017年11月25日,中国北京西红门镇新建村,街上满布被逼搬迁的外来工的遗弃物品。摄:Imagine China


社会达尔文主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它把在自然界是中性的法则拿来掩盖由权力关系决定的过程,用结果肯定过程,抹杀基于权利和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和维护这个不平等的暴力、欺诈和压榨。它甚至跳过论证,直接告诉你现状就是论证,所以它本质上是为现实的权力关系辩护的逻辑。你在现实中是失败的和处于底层的这个事实本身,就已经说明你是 loser。它排除这样的疑问:有没有某种社会不公正使得你成为loser,是什么样的家庭背景、户籍所在甚至生理性别使得你先天就处于难以和别人平等竞争的地位。每年“两会”上那些维护特权、压制弱势的奇葩提案多少与此有关。“低端人口”不过是听上去更科学和统计学一点,但却更让人脊背发冷。

社会达尔文主义与专制政治是天然盟友,因为它不问过程,只看结果,所以凡是在它盛行的地方就会有对专制权力的崇拜和对强权的心服口服,对强人政治的津津乐道。很多人对具体的社会问题牢骚满腹,但一说起权力本身和它的代表便肃然起敬。他们很多人并非出于惧怕,而是从心底里对权力敬服、顺服。从反面来说这也就导致对自己地位的认命,因为自己也不过是个 loser。不但如此,社会达尔文主义还和道德犬儒主义也是连体儿,因为它用成功本身解释一切:凡是有助于成功的手段都是天经地义的,而道德会让你有所顾忌,这就束缚了你的手脚。

社会达尔文主义另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无视甚至否定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因为生存的目的就是通过竞争取得各种意义和程度上的成功。人生如果在竞争的意义上是不成功的,那就不但是失败的,而且是不值得别人关注甚至自己怜惜的。所以,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的国度,一定有很多自轻自贱的人,别人的命不在他们眼里,他们也不会把自己的命当回事,这就是互害社会的心理基础。

至于自由平等这样的观念,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更是处于两个世界,完全不平行。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的国度,一定是对人生来自由平等这样的观念不但陌生、而且还怀疑和嘲弄的社会。它认定这些观念不是假的就是虚伪的,那些既鼓励个人成功又提倡自由平等观念的社会,一定是用它们作为口号骗了人才成功的,要是信以为真就犯傻了,所以自己的社会更诚实、更求实、更务实。

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低端人口”这个概念和相关措施很可能让很多人本能地想起了长期以来有实无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政治。这个政治定期通过“自然选择”——即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人群,挑选形形色色的“分子”(也即”loser”)作为牺牲,同时让那些没有被牺牲掉的不但感受幸运,甚至觉得优越,不但对同类成为loser漠然置之,还可能帮着落井下石。它把灾难说成是学费,把死人说成是代价,他们无非都是为“成功”垫底。为了这个成功,还有更多的低端“分子”要被牺牲掉或者是清洗掉。今天他们消失了,明天就被忘掉。

通过制度安排和意识上的潜移默化,社会达尔文主义观念已经腐蚀了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早已不再局限于狭义的政治。中国人当今的等级观念和由此产生的优劣之分不只涉及权力和金钱,还有户籍、工作、住房、汽车、外貌和年龄,已经到了非常自然习焉不察的地步。

例如,很多即使对政治和社会意义上的不平等愤愤不平的人,也会对“颜值”这个说法毫无反感。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如果“颜”可以有算得出的“值”的话,那么美就变成了把人划分成高低贵贱的等级,具有了可以交换的价值,包含着可以借此索求的利益,颜值高的人就有了在生存竞争中受到承认的比别人优越的资本。所以,“颜值”在社会意义上的使用,和沿用了几千年的个人意义上的“漂亮”、“美丽”等等字眼所表达的单纯的审美感是不一样的,它是当代中国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美学观。如果一个社会在公共话语中不但普遍容忍而且为“颜值”津津乐道,那就说明它公然藐视对每个人的人格之尊重;它不但赋予少数人以容貌傲人的社会特权,也意味着多数人甘愿自轻自贱。

在这样的社会,出现“低端人口”的概念毫不奇怪,社会意义上的平等和政治意义上的民主也必然面临社会心理上的强大阻碍。

—— 原载: 明镜网

附录:旧闻几篇

湖南瓜农横死,城管成众矢之的

杰安迪

2013年7月23日

北京——一切始于上周三早上,一名无照瓜贩和广为人厌恶的城管队员之间发生了一起争执,这些城管出没在中国的大街小巷,搜索违法者。于是,双方发生了争吵和肢体冲突,最终,56岁的瓜贩邓正加死在了湖南省中部临武县的一条人行道上,当时,愤怒的旁观者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了尸体的照片。

临武警方说,邓正加“突然倒地身亡”。目击者坚称,一名城管队员用他手提秤的秤砣砸向邓正加的头部。几小时之后,当警察想带走邓正加的尸体时,一些群众进行了激烈的反抗,留下了一些人血流满面的照片,也引发了更多的愤怒。

邓正加的死再次引起全国上下对中国这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关注,这些人被称为城管,作为政府维稳的工具,他们的位置尴尬又含混不清。城管的权力比私人保安大,但却无逮捕或携带武器的权力,对许多中国人来说,他们已经成为政府威权妄为最显在的形象。

城管的主要职责是处理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违章建筑和街头小贩,他们常常有恃无恐地没收物品,殴打那些反抗的人,开罚单的方式被许多批评者认为是专横随意的。根据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从2010年7月到2012年3月,中国新闻媒体报道了150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

尽管邓正加的死,并不是中国公民反抗城管惨死的第一例,它依然激起了异乎寻常的激烈反抗,一些中国评论员把此案和突尼斯水果小贩穆罕默德·布瓦吉吉(Mohamed Bouazizi)相提并论。两年前,布瓦吉吉在自己的推车被没收后自焚,引发了推翻突尼斯总统的骚乱,催生了阿拉伯之春(Arab Spring)。

上周五,黑客们控制了临武县政府的网站,并在网上留言“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国最具人气的博客作者之一李承鹏说,政府对邓正加之死的反应,以及他们设法强行移走他尸体的举动,象征着在中国,野蛮执政的作风依然大行其道。

李承鹏写道,“抢尸,是一个缩影。这个国到处以各种方式掠夺财产,从亿万企业到一枚西瓜,从商海死囚,到无名瓜农,只是有时用城管抢有时用法院抢有时用银行抢,急了就用政策抢。”

执政党共产党庞大的安全体系装备良好,旨在确保类似的事件不会引发更大范围的动乱。但许多中国人对党内官员和执法官员充满敌意,民众的这种愤怒可能只会让习近平化解这种敌意的努力更加复杂。

习近平这种努力的核心是推动官员加强同民众的沟通,让官员可以掌握有关民众希望和不满的第一手信息。这也被称作“群众路线活动”,据官方新闻媒体称,这一活动旨在解决党内官员的奢靡和腐败问题,减少“让党脱离群众”的行为。据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称,习近平上月表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到目前为止,政府对这件事的处理已经引发了甚至更严重的不满。《新京报》报道称,湖南当地电视台的两名记者去事发现场后遭警方殴打,对方称如果他们继续拍摄便会让他们“死”。然后,几个警察砸碎了这两名记者的车窗,没收了其中一名记者的手机。

然后,邓正加的女儿邓艳林开始在中国版Twitter新浪微博上愤怒地谴责当局,但很快,她发的多篇帖子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篇令人生疑的口吻缓和的帖子,她在帖子里感谢当地官员,说她的家人很痛苦,希望“外界”不要再打扰。她写道,“现在政府已经妥善安抚好了家人。”

同之前发生的城管施暴事件一样,在这起事件中,官方新闻媒体试图控制民众的愤怒,允许对事件进行相对自由的报道,刊发评论文章谴责暴力事件的参与人员,但并不呼吁对制度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共产党控制的《人民日报》下属的民粹主义小报《环球时报》有一篇文章的标题是《谴责暴力执法,也别鼓励抗拒城管》。

强烈的抗议好像已经影响到了临武当地的官员,他们在周五表示已拘留了六名据说参与了此事的城管工作人员。《新京报》报道称,官方还在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对死者进行了尸检,但至少两周后才能知道结果。

死亡小贩的弟弟邓永才告诉《新京报》,他对尸检结果会客观这一点不乐观。他说,家人“不敢和政府作对”。

杰安迪(Andrew Jacobs)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Patrick Zuo对本文有报道贡献。


城管之祸与城市治理

王进文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稿

2013年8月2日

7月17日,湖南临武县一位叫邓正加的瓜农与当地城管发生冲突,导致死亡。舆论怀疑,邓正加是被城管用秤砣砸死的。此事还未结束,哈尔滨又有瓜贩被城管打得头破血流。而不久前,在网上一段流传甚广的视频中,中国的“红色革命圣地”延安的城管当街跳踩商贩头颅。

一时间,城管这种准国家机器再次被推到了舆论谴责的风口浪尖。但在汹汹民意之下,各地城管部门并未见收敛暴力,依然我行我素,置舆论于不顾。

城管可以说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机构。英国老牌报纸《泰晤士报》在描述中国城管执法时说:“中国的这些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中。”而英国另一份大报《每日电讯报》则干脆把中国城管称为一种“警察力量”。

很多中国人也调侃说,城管是“加了V”的黑社会,是中国当代最有战斗力的武装力量。其组织大部分成员由临时工组成,擅长使用飞腿、头盔、秤砣、拳头攻击小商小贩,它打着维持城市秩序的旗号,行使虐杀、打残、驱赶、勒索等职能。对城管的污名化与情绪化宣泄已经成为各个城市的普遍情绪,不断有人呼吁取消城管这一城市管理机构。

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也有不少城市人口因为失业而不得不在街头临时摆摊度日。城市管理问题随之显现。基于城市管控的需要,中国各地都组建了城管这一准警察性质的机构。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管人数也在不断扩大。根据财经网今年6月份一篇报道中提供的数据,目前,中国各地城管总人数超过百万。

而城管人员良莠不齐,其中不乏有大学毕业生乃至硕士研究生,也有不少社会闲散人员和临时工。因为城管被赋予了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部分执法权,以及缺乏外部监管和自我约束,近些年来,中国各地不断发生城管暴力执法以及街头小贩暴力抗争等恶性事件。

早在2006年,北京就发生过小贩崔英杰扎死城管队员李志强事件,崔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08年,湖北天门市又发生了引起国际媒体关注的城管打死魏文华事件;2009年,沈阳小贩夏俊峰因不堪城管暴力殴打与人格侮辱,连续杀死两名城管队员。夏俊峰被判处死刑,至今仍在死刑复核期。夏的遭遇引发了民间的广泛同情。

城市治理无可厚非,但为何在城市治理过程中,会出现如此激烈的对立和矛盾,笔者认为,在民众仇视城管暴力执法和城管无视日益激烈的民意背后,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把中央集权的社会管制思维延伸到城市管理领域的恶果,从而扼杀了以自由与平等为核心价值的城市自治这一现代文明治理理念。

我们可以就城管的历史作一简单回顾,或许就能更加清楚。

中国城管出现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恰是中国大规模城镇化伊始。自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而城市也有大批工人随着国企改革而下岗,两者在上世纪90年代合二为一,构成了城市摊贩的基本队伍。与之相应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以往全能主义的管控机构无法面对城镇化尤其是城市人口激增的挑战,以往的“条条”行政建制缺乏效力;同时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曾经对社会管理“一竿子到底”的、全能主义的政府也逐渐从社会管制领域收缩,但基于对社会失控的担忧与对市民社会自我治理的恐惧,政府需要一个新机构代行城市管制的功能,城管便应运而生。

城管产生前,中国的市容环境问题要至少五个部门共同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清。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宣武区政府于1997年率先在全国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此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中关于“继续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的要求,全国的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三个直辖市分别建立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组织。

最初,城管执法组织承担着工商行政、城市规划、园林绿化、交通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全部或部分职能。这五项基本职能分别由工商、规划、园林、交管等部门划转。自2002年开始,城管执法的职责不断增加,包括施工工地的管理、城市节水的管理、城市河湖的管理,以及旅游、停车、市政等诸多方面都划归到城管执法组织名下。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城管创建伊始,便是“非法”存在的,原因在于,城管并非正式行政建制,而是委托执法,城管所执行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直接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共权力,应当由国家直接行使,而不是交由其他非国家机构、单位代为行使。在法律定位上,城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而是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这无异于把典型的国家职能交由非国家机关的单位去行使。

作为城管建制的另一主要法源,2002年由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授权省级政府批准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但真正的城管建制只存在于区县甚至街道办事处,而城管所辖事务更符合行业管理的特征,即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系统的事务。这就使得城管没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体制协调,即所谓的缺少“婆家”——手握处罚大权的城管和工商、交通、卫生等传统部门有极大的不同:后者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个垂直的权力架构,而城管并不是传统部门执法职能上的集合,它主要是按照地方政府意志进行城市秩序的管控。正是因为体制架构上存在问题,以及城管机构职能定位上的模糊,使得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常常有恃无恐、暴力执法。

现代文明的治理理念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自治城市,“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即说明了在封建领地缝隙中成长起来的自治城市推动了自由与平等这两大现代文明价值的政治实践之整合。而衡诸历史经验,一个有自由无平等,或者有平等无自由的城市,更遑论既无自由也无平等的城市,都因无法在现代经济中保持永续的竞争活力而必然陷入治理危机。城市自治将市民人身自由、土地保有权自由、独立司法与贸易自由预设为存在前提,前两者推衍出结社自由,构建了市民社会,后两者则扩展为自治政府,形成城市的良性有序发展与政治治理的科学化和文明化。

城管模式治理下的中国城市及城镇化,所否定与扼杀的恰恰是以进入城市的人的自由与平等为基础的城市自治。以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为核心的治理模式,预设了控制与反抗的敌我关系,而非税收与公共服务之提供的契约关系。换言之,城管的存在,从一开始便不以服务进城之人以及促进城镇化良性发展为初衷,而内嵌了牧羊犬与羊群的猜防机制,不具有独立价值的“城市市容和秩序”压倒作为生存权与财产权的“摊贩生计”。倘若在自由而平等的基础上,摊贩自治,成立行业协会,自我约束,何劳城管管理奔波劳苦?故而,城管有如胥吏,摊贩如临宫市,所谓标准化执法、人性执法云云,治标不治本,无异于扬汤止沸,甚至反增怨恨,于事无补。

如果说城管在维护城市秩序与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合理存在理由的话,那么,与其说是政府出于促进城市有序发展的考虑,毋宁说是基于对市民社会之不可管控的恐惧以及对城市自治治理模式的否定;进而言之,形成今天城管痼疾的更大背景是中国长期以来坚持中央集权制度的必然结果。这一大背景不但决定了中国的城市化是政府推动下的城市化,更导致城市管理被赋予强大的政府管制思维,视草民如寇仇。

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如果不转变城市治理理念与思路,则城管悖论无解,恶性暴力事件仍会不断发生,并且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酿成更大范围的社会灾难。

王进文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时事与常识

冀中星的绝望之路

连清川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稿

2013年7月26日

1979年12月,冀中星出生在山东省鄄城的一个农民之家。2013年7月21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T3引爆了自制炸弹。

在这漫长的34年时间中,冀中星走过了怎样的一条绝望之路?在漫天的媒体报道之中,我们可以梳理出一条路线。然而,这条路线中的许多真相和细节,已经湮灭在重重的官样文章和谎言之中,只能依照人生和社会的常识来推断。我试图得到的,是在如此一条漫长的绝望之路中,其中到底有多少个转折点,能够改变T3那残忍的一幕,而这一幕,即将改变和塑造中国民间的抗辩道路。尽管,世事无常,过去不容假设,但是常识所能构建的,依然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图景。

1979年,冀中星出生的时候,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成为了一项基本国策,许多城市中的中层,已经开始选择独生子女。在农村中,这当然是闻所未闻的奇事,所以,冀中星顺理成章出生了。

他的少年青年时代是中国一个循例的故事,他堂叔说他“学习好,要不是家里太穷,应该供他一直上学”,到初二就辍学了。在中国的农村中有太多这样的例子。在我的家乡里,和我一起上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中,有一大半并未选择考学之路,有的务农了,有的做生意了。现在他们中的许多人,过着比我富裕得多的生活。但是可能是冀中星的家乡并没有那么多良好的条件,于是在1999年,他和他同龄的许多农村人一样,到了中国打工之都的广东,他在东莞安营扎寨,用打工积攒了一点微薄资本之后买了一辆摩托车,开始从事摩的生意(《辽沈晚报》,7月23日)。

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广东是摩的盛行的时代,那个时候还没有遍地开花的私家车,四处兴修的市政工程使整个城市拥堵不堪。而在东莞这个加工工业极度发达的小城市里,到处都是打工仔打工妹的出租屋,灵便而廉价的摩的盛行,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然而聪明的冀中星选择这个职业,显然是一个精明的打算。

冀中星关键性的第一个命运转折点出现了。虽然摩的对于打工群落来说,是一个良好的生意模式,然而,政策风险却极大。由于在一个时间段中,摩托车飞车抢夺党的盛行,使广东省全省内严打摩的,尤其是所谓的“黑摩的”,也就是冀中星这样的无证摩的。

根据冀中星申诉材料的叙述,他就是2005年6月在载客的过程中,被公安局的车追赶,从而被埋伏的治安队伏击,殴打致残的。(《法制日报》,7月24日)

如果广东省对于取缔摩的的政策经过了必要的质询,也许整个摩的行业不会哀鸿遍野,警察就不会四处追击,治安员不必配合打击。冀中星自然就不会被殴打致残。或者,如果政策不是那么残酷地严格取缔摩的,而是进行一些替代性的政策,让摩的从业者能够减少因为从事摩的生意而购买摩托车的损失,也许冀中星也会选择别的道路。

东莞官方在T3爆炸之后所发的声明中,指出冀中星乃是由于“交通事故”致残。(财新网,7月22日)这里有一个常识判断,冀中星会因为自己的交通事故致残,然后因没有对东莞警察局和治安队“要挟”成功,而在T3引爆自己?这得是一个多么扭曲的思维?

在“事故”之后,2005年7月和2007年,冀中星及其家人先后提起行政赔偿和民事诉讼,前者被东莞公安局厚街分局拒绝,后者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搜狐网,7月24日,《冀中星,爆炸案背后的死循环》)

这又是一个转折点。在人证物证均齐全的情况下,冀中星全面败退。法律维权的路,已经被完全堵死。

冀中星在东莞治疗的医疗费都是自付,钱花光后只好由哥哥带回了山东老家。他已经瘫痪了。一个摩的驾驶员,即便是因为无证载客,而在国家机关执法的过程中受到了损害,难道不应该由国家机关承担起医疗费用吗?拿不到赔偿,无法支付医疗费用,对瘫痪的冀中星来说,吃喝拉撒全靠父亲照顾,丝毫看不到生活的希望。他离T3更加靠近了一步。这还是一个转折点。

之后便是冀中星在家中、去北京的漫长的申诉时光。按照鄄城方面的说法,他们给予了他尽可能的帮助,给父子办了低保,2011年底给冀中星办了伤残证,他们全家,能够从官方那里每个月领到250元的补助(《南方都市报》,7月23日)。

250元?这就是当地政府能够给予的全部?按照冀中星乡邻的叙述,冀中星的性情大变,脾气暴躁,伤病使他浑身恶臭,除了家人,没有人去看过他。他能感受到的全部是寂寞,是苦难。社会在哪里?政府在哪里?社会主义在哪里?

又到了一个转折点:2008年,冀中星有过一次爆炸的尝试,他试图带着黑火药去东莞复仇。但是被拦下来了。这里又出现了一次可能性的化解机会。这是一个已经在积聚了复仇火焰的人,幸运地被发现了。如果当地官方的反应不仅仅是对冀中星禁足、没收了他的轮椅(搜狐网,7月24日,《冀中星,爆炸案背后的死循环》),而是试图通过官方的行为,协助查明和解决冀中星的问题……

但是从此后冀中星全部的精力和时间,都放在了上访这条路上,甚至,这条路还给过他曙光。2009年9月,冀中星给中央政法委的信访诉求被转到东莞。东莞公安局上门了,给了10万,说是“考虑到冀中星家境困难”而补助的,不是赔偿,但是不许再上访。

东莞警方既然声称自己无过,为何要在四年之后突然发了慈悲给补助?为什么是政法委的要求到达之后给?为什么还要附加条件不许上访?又是常识判断难以厘清的问题。

在这样的一个本来东莞警方可以纠正自己的错误的转折点中,结果是冀中星知道自己受骗了,他的委屈还是没有解决,他只是被“和谐”掉了。他继续上访,继续信访。但是他已经对自己、对社会、对政府丧失了信心。10万元很快就治病花掉了,他的问题还在那里。

2013年,冀中星家里由于自然灾害经济上更显困难。于是,他来到了T3。

这条绝望之路真的太漫长,这里太多的事情违反常识,这里太多的转折点可以化解冀中星的委屈和困境。

但这条绝望之路却还没有到终点。冀中星还没有死,他被刑拘了。他的父亲说,“我一听就想哭,你说他犯这么大的法,人家谁会给他抠屎把尿,给他夜里点蚊香呀?”(《南方都市报》,7月22日)他不是王立军,不是刘志军,很难相信他会得到特别的囚室甚或得到照顾。所有监狱的管理人员都会因为他的恶臭而嫌弃他。现在,他连自杀,恐怕都已经无法完成。他的绝望,还在后头。

《北京青年报》7月24日的评论标题是《同情冀中星是鼓励暴力》,评论认为“可以同情冀中星,不应美化冀中星。……不等于他就是正义的化身。……不伤及无辜应是人性的基本底线,无论结果如何,其行为本身、主动动机都涉嫌违法。对其廉价同情,本质是鼓励暴力行为。”

当我们仔细考察冀中星在T3的所为的时候,我们基本上发现,冀中星的行为是在公共场合的一种暴力自杀,与自焚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尽管所使用的材料不太一样。也就是说,当我们发现了冀中星在家中写满了“报仇”的字样,发现了大量的关于黑火药、气枪、仿真枪等等所有的暴力复仇的证据之后(北青网,7月23日),他终于还只是走上一条“暴力自杀”的道路。

但是真的,没有太多冀中星。报仇就是报仇,报仇是厦门陈水总样式的,是上海杨佳样式的,是江西钱明奇样式的。也就是说,除了冀中星,也许我们所看见的报仇,将是更加暴烈的,更加具有破坏性和杀伤力的。

虽然我很尊敬冀中星,虽然我也并不赞成他的暴力自杀,但是我知道冀中星是一个范式的开始。当冀中星的名字被千千万万被强拆、被致残、被“钓鱼”……被在各种社会不公正、不正义、不依法中受损的人们记住的时候,这是一个恐怖情景的开启。

我惟愿我的这种判断是乌鸦嘴,我更加惟愿,冀中星们的绝望之路,能在那么多可以扭转的节点中的任何一个被停止、被矫正,他们不用在任何地方,用一捆捆土制的火药,引起世人来得太迟的瞩目。


时报看中国

浙江苍南城管与旁观者发生冲突遭群殴

王霜舟

2014年4月22日

在中国东部的一个城镇,人称“城管”的市政执法人员与居民爆发了冲突。长期以来,城管与他们负责管理的街道小贩和可能卷入争论的旁观者发生了诸多暴力冲突,前述事件便是最新的事例。

周六发生的前述对抗事件导致六人受伤,还把大批抗议者和旁观者引到了浙江省苍南县的中心市场区域。事发当时,城管对一个小贩进行调查,称他的煤气炉占用了通道。苍南县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然后,城管要求一名旁观者停止用手机拍照他们的举动。

黄祥拔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他边拍照边告诉城管,“你们不能这样搞。”他说,“他们上来就是两个嘴巴子。”

该报援引黄祥拔及目击者的话称,城管追上并殴打黄祥拔,直到他倒在地上,口吐鲜血。

由于黄祥拔被打,传闻又说他已被打死,旁观者便采取报复行动,砸坏了城管的车辆,打伤了五名城管。打人事件见诸报道之后,数百名群众挤满了市场外的街道。通过照片可以看到被推翻的车辆,以及受伤的城管。当地政府表示,其中两名城管失血性休克,目前伤情危重。中国各大城市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设置城管岗位,以便管理涌入城市的农民工。随着很多国企的解散,一些下岗职工做起了小生意,比如推着小车卖吃的,在街道上卖东西。这常常会与当地政府关于模范城市的理念发生冲突,政府由此雇佣城管来维持秩序,城管本身也往往是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

他们的职责介于交通执法人员与警察之间,负责实施有关公共空间的使用规定,人们经常认为他们恃强凌弱,喜欢采取不必要的暴力手段。2008年,湖北省发生了一场因倾倒垃圾而起的冲突,试图拍照的魏文华被城管打死。此类暴力事件非常普遍,比如去年,在发生于陕西省延安市的一场争吵中,城管对一名自行车店店主拳打脚踢,并且跳起来踩跺店主的头部。据《新京报》报道,仅在苍南县一地,城管就曾在2011年狠狠殴打一名失聪的小贩,又在2012年打断了一名女店主的手。

共产党控制的人民日报集团旗下报刊《环球时报》在周一刊登了一篇社论,称城管人员因糟糕的公众形象而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们本身就是受害者,缺乏公众的体恤和支持。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城管承担了城市管理最困难的一部分。总之,城管这个活不好干。

“整个社会对城管的体恤都不太够,舆论,尤其是互联网舆论把城管当成发泄对政府不满的出气筒。

“如果有城管粗暴执法,往往立刻被描述成政府‘欺压百姓’的写照,从而引来一些人的加倍愤怒。”

“政府对城管的扶持也远远不够。各地城管都聘用大量临时工,他们很多人都缺少在复杂环境下执法的经验和能力。”

“不管是更高层,还是有强大话语权、完全了解城管工作重要性的公共知识分子,都选择了不为城管说公道话。”江苏省的一名城管已经建议他的同事佩戴眼镜型摄像机,用这种方式记录他们的所有行动。蒋佚凡对总部位于广州的《羊城晚报》表示,这么做有助于驳斥城管暴力执法的不实指控。他自掏腰包购买了可佩戴式电脑谷歌(Google)眼镜,以帮助记录自己的日常工作。

谷歌眼镜目前在中国还不好买,因此还没有遇到太多抵制。在美国,在公开场合使用这种产品的人就遭到了非议。

蒋佚凡对该报说,谷歌眼镜比手持摄像机更舒适,不过他承认,拍摄过程有时会让别人觉得不舒服。

他说,“有一次一个夜排档老板看到DV机就特别激动,抄起菜刀指着同事,要他立刻把DV关掉。不关掉的话,有可能激化矛盾。关掉的话,万一出了事情又说不清了。”

王霜舟(Austin Ramzy)是《纽约时报》记者。

翻译:许欣、张薇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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