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多少字算抄襲? (下 )

Cherryyoko櫻桃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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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抄襲之風愈演愈烈,我一點也不意外。

因為真正有才華有創意肯努力的人不多,而這三者還得源源不絕不得停歇,確實讓人挺頭疼的,所以那些才華有限,又不肯下功夫,更不願花時間去等待成功之果開花的人受不了這種折磨,他們就選擇抄襲,剽竊別人的東西,其實和搶沒兩樣,但因為搶的不是真金白銀,是無形資產,於是他們就找到了空子和自己說,我這不叫抄襲,叫借鑑。

諸如此類,這股歪風將使得我如果和Y先生提出侵權訴訟,我將會先面臨到幾個不利的因素,而這些因素將讓我耗盡心力,甚至寸步難行。

(上一篇文有評論問我,難道沒有方法保障自己的創作嗎?你當然可以做版權登記,也可以上WGA https://www.wga.org/ 登記你創作的時間, 但當你看完本文後,你就會知道,版權登記並不是免死金牌,維權之路仍舊是困難重重。)

一,大環境不尊重創作

我不止一次碰過有製作人堂而皇之的拿著國外的電影讓我看,說要做這個項目,我問人家都拍出來了怎麼可以.......,對方笑,可大陸還沒有啊,言下之意,似乎還對自己的「機伶」感到十分得意。

網路小說就更不用說了,看到好的就直接拿給編劇改,製作人居然能說出這樣的話:這小說沒出版,沒版權的,你看要用哪些地方就用,沒事的。

我們通常不願得罪人,所以每每碰到這種情況,儘管心裡十分不屑,都盡量忍住,試圖說服對方用另外一個角度看事情。

我和對方說:你找原作者,給他點錢,當做是顧問費也行,如此不但能名正言順的使用,你的錢也沒白花,對方能寫出這樣有趣的小說,肯定能幫的上忙。

有些人可能看到這會想,為什麼不直接找原作者做編劇?

答案很簡單,寫小說和寫劇本其實是兩回事。

那小說家是否比其他人更容易入門寫劇本?

我認為很有可能,因為至少敍事能力是兩者都需要的,只是著重點和技巧不同。

總之,一般來說製作人會另外找編劇改編小說,而非採用原作者做編劇,而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人到處都是,理由就是缺乏專業能力,加上想省錢 —— 相信我,他們能晚晚揮霍上萬吃飯酒局,揮霍數萬商務頭等艙探班,但只要是到了創作,不管多少錢他們都覺得肉疼,在他們來說,創作=寫字,編劇=說故事,寫字和說故事誰不會?我不過是找個人代筆而已......

就是這種根深蒂固的不了解導至的不尊重,傷害了無數的創作人,文人又偏偏是最不好意思談錢的族群,所以每當和影視公司爆發糾紛時,你們看到的反擊,其實往往是早已傷痕纍纍的創作者奮力的最後一擊。

因此我們會看到名編劇汪海林老師也曾經因為創作被偷,開機了才知道,因而衝到片廠討錢,最後討到的錢還得賠給了被自己暴打的導演。 

這還是悲情的部份,我們來說說好笑的部份。

有一次汪老師等編劇在劇組裡改劇本,突然一神秘女演員報到,說是出演公主,汪老師嚇了一跳,這個劇裡沒有公主這個角色啊!原來投資人偷偷找了個編劇,另外創作了一條公主線.......

到後來,所謂的IP盛行,很多影視公司花大錢囤版權,初心仍不是因為有了尊重創作的意識,恰恰相反,而是他們發現這樣賺錢最快,遠快過你去騙劇本,去花錢開發項目,還得要把它拍出來。

把所謂的IP的數字做上來,就有相應的版權估價,相應的買賣雙方,相應的豐厚 回報,至於買回來的版權能否開發與拍攝還不用傷腦筋,真的是標標準準的快錢。

雖然創作人也沾到了喝湯的好處,但此風不可長,也確實長不了,待錢燒光,利益瓜分完後,大家又作鳥獸散了,更糟糕的是,這些亂花掉的錢哪來的,大家可以想一想😊。

二, 急欲求成所帶來的價值觀扭曲

利欲熏心也熏黑了分辯是非的雙眼,是非界線愈來愈模糊所帶來的後果就是,有正義感的人愈來愈少。

僅僅是為了信念,為了對錯,就願意替不認識的人發聲這樣的人太少太少了。

因為正念善行並沒有帶來好處,反而擅長走捷徑的人總能大發利是,久了你就會覺得,雖然你也幹不來壞事,但碰到壞人時你變得也有心無力,彷彿能顧好自己的生存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除了甲方的抄襲行為,創作者也有反過來碰瓷的。

為了能快速達到成功,有些作家編劇也可能試圖找到一些所謂的證據,去控告知名創作人或影視公司,即使他們知道證據薄弱,不可能勝訴,但為了那一點點的熱度,他們也願意淌這灘美麗的渾水,然而這些行為卻讓創作侵權的糾紛更難得到人支持,畢竟外人要搞清楚誰是誰非要花的氣力太大了,非親非故的,誰能費那麼大的勁非支持你不可?

三, 業內業外對創作者的不尊重是「共識」

即使落實侵權無疑,抄襲的一方也很少會被粉絲唾棄,雖然現在有比較多的吃瓜群眾願意發聲罵幾句,但抄襲的一方只要下架作品,至多再道個歉即可,之前利用抄襲作品賺到的利益完全進了自己口袋不說,粉絲也很快就忘了,或者也沒那麼在意,這也是讓抄襲者能想像到的最快樂的事。

業內人士也經常換個方式表現自己對創作者的不尊重。

你們看電影海報就知道了。

海報上經常沒有編劇署名,或是署名編劇的,有時也不是真正的編劇,這幾年更流行只寫某某導演作品。

他們雖然嘴上說劇本很重要,但行為卻無一不是在告訴你,編劇的價值所在不重要,那麼延伸的副作用當然就是編劇的話語權很低,你得有本事自己做導演,或身兼製片人角色才有對創作大聲講話的權利。

四,利益至上,卑鄙無罪

這個風氣,也是我發起侵權訴訟最困難的一點。

因為編劇的侵權官司涉及到的利益往往都不小,利益愈大,你愈有機會見識到

各種卑劣的手段紛紛出籠的盛況,因為牽涉的利益不大的话,你是玩不起的,也沒人會陪你玩。

我的對手是小有名氣的演員,所以我不難找到願意幫我打官司的維權律師,例如小黑就有可能和我達成合作。

但對方是一整個團隊,光是可以想像到的水軍攻擊 —— 不一定會在侵權上頭,這是給自己找麻煩,而是編造各種謊言對你進行人身攻擊。

你不吭聲,就營造「落實」的假像;你一吭聲,你將為反擊四面八方而來的攻擊疲於奔命,水軍們會再利用你的反擊進行斷章取義式的加工,再對你進行侮辱,最後你會發現你什麼事都不能做了,每天都在和人吵架辨駁,更糟的是,前面所述的行業現狀,將讓你體會到孤立無援的窘境,如果站隊的標準不是正義,不是是非,那會是什麼呢?

利用價值。

我的利用價值會超過一個小有名氣的演員嗎?當然不會!

所以可想而知,即便願意耗費一年以上的時間什麼都不幹,每天活在烏煙瘴氣裡,即使最終勝訴,我能得到的利益是否值得我這麼做,真的很難說。

這也是為什麼我猶豫不決,有時也告訴自己算了吧,往前看,等我有名了再回頭來和他一決勝負,又或者倘若我真的有名了,我也許也不在乎了.......


這幾個月開始拍短視頻,我的搭檔特別重視版權,不管用什麼素材,都盡可能找CC0 無版權,因為我們都相信,版權意識會慢慢的,真真正正的抬頭,唯有重視版權,作品才能一直走下去,不用擔心會突然被下架,雖然現階段很辛苦,但這種辛苦是有價值的,短視近利的人不妨也想想,有一天「短路不通」時,你仍然會被迫繞路,而沒有積累的你只能愈繞愈遠,結果是永遠也走不到目的地。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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