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作者,那你應該從自己很菜的時候,就該學著了解著作權益
看到新聞,廣播主持人的「乙方事件」有個不錯的結果。最近我剛簽了一篇文章的授權合約,雖然談不上甚麼大作,不過也與創作者的著作授權有關,有點心得跟經驗想談談。
如果寫得讓專家覺得是野人獻曝的話,就多多包涵囉。
當年大學還沒畢業,就被自稱在商場上打滾見過很多世面的老爸,跟服務單位俗稱為鐵飯碗,在公門服務的老媽,輪流諄諄告誡過,以後出社會應徵工作,要面試或是剛拿到職位,「千萬不要」跟公司談薪水、問福利。
這兩位的高見是,要做個讓公司覺得隨和、好用的員工,做得好人家自然願意給你更多薪資跟福利,或者是等自己在公司有資歷了,或是日後轉職還是被挖角,有更好的機會再談。如果剛出社會還沒幫老闆把事情做好,就想談敘薪跟福利,這是「非常不禮貌」的事情。
事過境遷,當事人一個已經失智,如果問另一個,他會告訴我那麼久的事,不記得自己說過。
我是不清楚別人家父母是否會有這種言教,至少我在很隨機隨興的情況下,問過的同儕或朋友(當父母跟還沒當父母的都有),他們都說沒被上一代這樣說教過,自己也不會這樣跟下一代說。
即使當年我面對父母這樣的說教並不很以為然,也把自己內心的懷疑吞了下去,但隨著年齒漸長,也多讀了幾年書,了解到父母會這樣說,肇因於他們成長的歷史背景,所以才會出現一種就職活動叫做「你爸媽以為的就職活動」。
但是另一方面,可能也是因為多讀了幾年書,越來越發現當年不以為然的說教,還有它背後隱藏的文化脈絡,其實影響我蠻深的。很多台灣人從小的家庭跟學校教育,很少被教導有疑問就要說,而且也很少教導人,從小就開始了解,權益需要自己提出跟爭取,以及怎麼爭取。
插播一下,「多讀幾年書」不是要貶低沒有高學歷的人喔。不需要像我一樣持續求學,就能有上述體會的,其實大有人在。
反倒是那些做為台灣最美風景的人們,總是很愛評斷一個人夠不夠「格」談論跟爭取權益。他們所謂的「格」大概有幾種情況:
- 已經不是小萌新了,沒有一年換24個老闆,算熬成老鳥了。
- 終於在職場上還有個不錯的位置。
- 站在一個更高層而且擁有發言跟決策權的位置。
當一個人達到了1,想說應該可以提問權益了吧?不是喔,那些「台灣的美景們」會說你還沒達到2。好不容易過著乖巧聽話的日子,沒出甚麼大包還被賞識,終於擠進2的位置了,總該給問了吧,但這時候他們又會靠北說,欸你誰啊你又不是3。
活在這種時代,誰都知道如果要爬到2或是3,很大的關鍵在你爸媽是誰,而不光是努力跟幸運。「台灣的美景們」很愛用這套論述來叫人閉嘴,讓人覺得自己不夠資格問,或是爭取權益,連問都不鼓勵喔,更何況是爭取。
他們還會說,有時間想那些有的沒的,還不如努力往上爬,在其位就能謀其政,你想怎樣都行,或是要你好好做事不要囉嗦,人家自然會想到要給你。
如果實情真是上面這樣,應該就不會有知名廣播人發難,為乙方請命這件事。
再說了,我看/聽過很多曾經的乙方,在變成甲方之後,開始理所當然的認為乙方本來就要承受那些不合理,因為他自己就是這樣過來的,為什麼你當乙方就不行?一定是你抗壓性比較低,你不想努力,有本事你就努力從乙方變成甲方阿!
有些人坐在某個還算不錯的位置上,為自己爭取權益都不見得夠力;有些人則是坐上了某個位置,就換了腦袋,無意要為後進者改變那些以前自己承受過的不合理。
所以呢,權益從來不是埋頭默默做,不問不吵不鬧,人家忽然想到然後跟你說:「喂!蔡凱西你應該配得上可以獲得這個的門票了,拿去吧!」,然後我還得內牛滿面的謝主隆恩。
因為我的原生家庭幾乎不提供孩子這樣的刺激與思考,只希望孩子無論家門內外,最好都乖巧不吵不多問,說這樣才會有人給糖吃。
即便當年我對父母那番話,心裡是質疑的,但是很多時候自己在待人接物上,還真的是會很不假思索的想當個隨和、配合度高,不要被說是個難搞,東西還沒寫出來就問東問西的合作對象。
這兩三年在網路平台上寫學術論文以外的文章,被邀過稿,也曾經被邀一起合寫書,隨和不多問而且太相信別人,因此吃過虧之後更覺得,著作權益最好在有人邀約合作之前,就自己先預習一下。
先了解自己該注意哪些事,而不是合作來了,或合約放在自己眼前了,喜出望外馬上說YES,但忘了先詢問權利義務;或是看到合約,有一堆專有名詞就懶得看,隨手就簽了。
成為乙方之前,要先假想自己已經是乙方,作為乙方,你應該得知道甚麼,去學著找資料找問題。
下一篇來稍微談一下我這種魯蛇作者怎麼在吃虧之後,學著當個討厭的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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