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大程度上为个人罪恶买单?
IPFS
最近发生的滴滴顺风车案使得这一议题再度占据了榜首,抛开各种利益因素、滴滴公司在大陆的垄断本质,以及滴滴在处理相关事件上的不专业,当这类案件发生时,企业究竟多大程度上为个人犯下的罪恶买单呢?又或者,法律是否要求企业有义务去强化自己产品的设计,以成本为代价,来监督产品不被违法之徒使用?更可能,由于数据统计的缺乏和信息曝光程度的影响,滴滴是否真的事实上有效降低了出租车犯罪率,而由于体量过大而产生了幸存者偏差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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