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追追追 - 反滲透法02
反滲透法的境外敵對勢力的境外定義是什麼呢?
🇹🇼以憲法架構來看,先看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
🇹🇼以上其實還看不出來固有疆域在哪,沒關係,我們來追朔中華民國憲法的前身草案
<<五五憲草>> 其中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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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答案很清楚了,以憲法來看,中國的勢力應該並非境外,所以民進黨版本的反滲透法,真的可以對中共勢力產生箝制作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