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优越论”
中国的对外政策,或者说所有以“高人一等”或“与众不同”的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国家的对外政策必然要注重于维护这个意识形态的所谓“神圣性”,从毛熊的社会主义再到白头海雕的自由论调,这一点其实是非常正常且必要的外交手段,没有任何的神圣可言。
为意识形态优越论站台可以往边上稍一稍了,从西方到东方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所谓“正义”而不是利益存在于国际社会,我国历史课本这一点不是讲的很明白么?
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没办法单纯以优劣评判,中特的思想吹上天你也不过是对于其中不好的部分视而不见而已,甚至是美化意识形态的不合理的地方。
顺带一提,这种意识形态优越论的影响,最明显的就是各种各样看似完全没有漏洞的慷慨激昂的宣言,还有就是双标。
从手段上来看,这非常正常。
但是问题在哪里?在普普通通的外交手段上面莫名其妙多了一层神圣不可侵犯的外壳,这一点才是最值得警惕的。
政治需要全肯定,但是实践并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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