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卡夫卡?自《主權個人》論國家的源起與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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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茲.卡夫卡(Franz Kafka),一位偉大的現代主義作家,出生於奧匈帝國時期的布拉格,以德文寫作的猶太人。其死後留給世界龐大的文化遺產,現代主義經典《變形記》更是暢銷各國。但,卡夫卡的文學是誰的文學?是猶太文學嗎?還是德國文學?抑或是捷克的文學呢?
在回答以上問題時,不妨先讓我們回到《主權個人》(the sovereign individual)這本書,據傳這是一本影響中本聰創造出「比特幣」的鉅作。全書由過去曾擔任《時代》、《金融時報》的記者威廉.莫格(William Rees-Mogg) 與詹姆斯.戴維森(James Davidson)於 1997 年一同撰寫。以「暴力經濟學」為全書的根本邏輯梳理人類過去兩千年歷史,同時也推估未來五百年的發展。本書預言新世代的到來以及民族國家的覆滅,隨著科技的推進與加密技術的成熟,「個人」的地位愈趨重要,知識與資訊成為個人茁壯的養分,作者將這樣的時代譽為「資訊時代」(Information Age)。
▍甚麼是主權?個人可以擁有主權嗎?
在政治學中,主權被定義為在某個特定領域內,對於權力的絕對掌控和決定權,也就是最高的。通常,我們把主權與國家政權結合起來,認為是國家對其領土內的政策、法律和規則有絕對的決定權。但隨著科技和社會的進步,「個人主權」這一概念也日漸浮現在我們的視野中。那麼,個人是否可以擁有主權呢?
主權這個概念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紀的歐洲,當時的統治權力多數分散在各地的封建主身上。然而,在 16 和 17 世紀之間,主權概念的形塑出現了轉變。人們開始質疑君主的絕對主權,特別是在法國大革命之後,主權的概念再次發生了變化。人民被視為國家主權的真正擁有者,政府被視為人民的代理人,而不再是主權的絕對擁有者。
而到了 19 世紀和 20 世紀,主權這一概念也涵蓋了國家的獨立和自決權。在國際法中,每個國家都被視為主權平等的,並且有權決定自己的內外政策,不受其他國家的干涉。這種對主權的理解亦成為現代國際關係的基礎。
談到這裡,我們似乎可以回過頭發現一條脈絡,那便是個人權力的讓渡從「君權神授」時期的「不知道有自己的權力」,到社會契約中「我知道我有權力,但我讓渡給你」,那麼到了現代社會,是否有機會來到「我知道我有權利,但我想自己保留」的階段呢?或許我們可以從上一個階段的自由主義論者的論點談起。
▍暴力──政府的緣起?
湯瑪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是一位英國的哲學家,在政治哲學領域有相當重要的貢獻,特別是在社會契約理論上。他的主要著作《利維坦》(Leviathan),成書於 1651 年,被認為是現代西方政治哲學的開端之一,其中包含的契約精神,自由主義精神等討論都相當深刻。
霍布斯在其著作《利維坦》中,提出了他對於「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的觀念,以及政府緣起的理論。首先,他將「自然狀態」描述為一種「人人皆敵」(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人類並沒有法律或政府的約束,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的存活和利益而戰(猶如賽博空間的源起一樣)。對霍布斯來說,人們在這種狀態下將會是孤單的、卑鄙的、殘酷的更是短暫的。進一步的,他亦認為由於人性的恐懼和不信任,以及資源的有限,使得在這種狀態下的生活充滿了恐懼與混亂。
其次,為了避免這種自然狀態下的無序和混亂,人們會自願地放棄他們的某些權利,以換取一個中央集權的政府或者一個有權力的統治者(霍布斯稱之為利維坦,在舊約聖經中指一種強大且恐怖的海洋生物或海蛇,多與強大的權力有關)的保護,這也就是政府的緣起。人們將他們的權利轉讓給這樣的一個統治者,以換取生活的秩序和安全。
在這個理論中,政府(或者說是利維坦)的一個最主要的角色就是控制暴力。人們將「暴力」沿著「契約」聚焦於一人或一個集團。而這一個權力的核心也正是所有人的代表與意志的展現。政府的存在,就是為了將這種暴力集中到一個單一的權力中心,使得人們不再需要恐懼其他人的暴力,也不再需要自己去使用暴力來保護自己。然而,這也意味著人們必須服從政府的統治,並且接受政府對於暴力使用的權力。
▍主權個人:當國家掌控暴力的成本與效益失衡之時
在《主權個人》這本書中,作者便以政府對於「暴力」管制與使用為切入點,進行一連串的分析與討論。在作者看來,所謂「暴力經濟學」即指人類社會源於對「暴力」的使用與防範。政府的出現即是透過軍隊、警察等單位對個人生命與財產進行擔保,防止大眾的資產被他人暴力奪取。反過來說便是大眾藉由繳稅,讓渡一些自己的權利給予政府,讓政府得以正當且合法的管制暴力。上世紀核武的出現即代表著暴力的成本與報酬都走向了失衡的極端,人類文明將再次面臨轉捩。
其次,當代的民族主權國家誕生於工業時代的大政治邏輯。國家壟斷了「暴力產業」,因而造成大眾繳的稅金僅有一小部分用於暴力的管制,其他部分則流於鋪張與浪費。近來有感的通貨膨脹與各國長期以來的財政赤字便足以證明此點,政府對「總產出」(規模)的興趣要遠遠高於「產出比」(效率)。
作者在以上基礎上預測了資訊時代的來臨,這也意味著「個人」與「社群」將重新奪回其資產所有權。隨著加密技術的成熟,人們不再需要一個龐雜且沒有效率的民族國家以「保護」的名義大幅超收稅金。資產的保護將由成本高昂且不友善的熱兵器轉為網路的攻防,分散式與去中心等設計則提高了資產自我保護的能力。更小且更有效率的微型組織也將取代大政府的各種職能,帶有領土的國家與國界終將走入歷史。
而個人呢?沒錯,過去讓渡到「利維坦」的權力或許將回到個人身上,政府不再需要有那麼多的資源鋪張浪費在各種沒有意義的事情之上了。
▍民族國家的消亡?大廈將傾嗎?
此書的議論如瀑布般華麗,捲起千堆雪,但筆者認為依舊存在著一些值得推敲的地方。首先這種以歷史預測未來的論述形式本身即輕忽了歷史的複雜程度,歷史是否會重演?是否得以找出一定的規律與邏輯?這些基本假設若未反覆咀嚼或許將導致武斷的結果。
再者,民族國家作為一個想像的共同體,使其覆滅或許還言之過早,「民族」所攜帶的情感與負擔是難以想像的,一方面民族國家確實利用集體記憶、民族感情等元素降低統治與軍事動員的成本,另一方面也因此眷養了一批堅毅的民族主義分子(甚至整個國家都是),若民族大廈轟然倒塌,勢必將引來一系列的動盪與衝突。
最後,作者所希冀的世界是一個類似無政府的烏托邦未來,但在轉型至資訊時代時也將面對一些困境:基礎設施分布的不平均、網路資源的不平均,甚至也有可能造成「資訊權貴」階級的誕生,若說現代主權國家可以透過稅收、債券等方式達到一定程度的社會財產再分配,那麼資訊時代的「平等」是否有同樣的機制呢?
也正是說,當政府的職能如願的縮小之後,「自然狀態」下的個人要如何約束?僅靠加密技術是夠的嗎?匿名的賽博空間是足夠的嗎?倘若「資訊權貴」真的誕生了,是否又需要去保護弱勢呢?如果需要,那麼要由誰承擔保護弱勢的成本呢?以上種種同樣也是所謂強調「主權個人」的世界所需要面臨與解決的難題,畢竟我們無法強迫所有人去獨立思考或理性對待異己。
▍卡夫卡就是卡夫卡自己
《主權個人》這本書所涉及的範疇亦並非是一篇文章所能涵蓋的,該書儘管不能稱上嚴謹的學術專書,但也確實帶給人們很多遐想的空間,再加上加密技術與 AI 技術近期的猛暴性成長,或許「個人」所擁有的能力與影響力將大大的提升,政府是否還需要「管那麼多」確實也是需要再去斟酌的問題。
話雖如此,我們依然得以藉此書一窺可能的未來,或許那是一個民族國家不再如此重要的世界,卡夫卡也不再是「誰」的卡夫卡而是他自己的文學,甚至就是世界的文學。
誠如《主權個人》所提到的:「有能力自我教育的人,將第一次完全自由地創造自己的工作, 實現自身生產力的全部利益。天才將得到釋放,既不受政府的壓迫,也不受種族和民族偏見的拖累。」無論是創作抑或是資產,我們都得以希冀一個不再被某個權力中心所把持的未來,一個「國家」不再如此重要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