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如何从草民转变为拥有充分的政治权利、自由言说并自由地行进监督的真正主权者?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剥夺医患合理权力的滥权行为有标准化的应对舆情模式。首先巡查组(监察委纪委等)给大众一个“青天出现”的感觉,随后官方会逐步将剧情进行扭转,要么不痛不痒的提些问题离开,要么爆料出受伤害医患的种种不讲道理,提出诸多不合理,过份的要求。当然官方在使用抹黑,颠覆受伤害医患形象的同时也会使出“温柔”的手段,在给点短暂甜头的同时继续寻找受伤害医患的软肋。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在武汉市第四医院一硬一软,一打一拉,威逼利诱的手段使得一些受伤害的医患很难坚持下来,所以只能屈服于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的淫威。
从医患合理权利的剥夺甚至某些死亡事件来理解武汉市第四医院所发生的滥权,本质上是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等人利益集团化的趋势日益严重,帮派利益至高无上所致。它们不肯轻易为自己干下的坏事、错事来认错,在医患面前总是高高在上作威作福的,当遇到医患因为合理权利不服从,不配合时就启动维稳机制进行打压。当维稳行为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成为舆情热点时,它们首先想到的不是怎样纠错而是千方百计的掩盖事实真象,蒙敝愚弄大众,以至官僚机构成为医院和社会不稳定、暴力冲突的制造者。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既不具备维护医患合理权利的道义合法性,也不具备医患让渡部分权利的程序合法性,所以无法筑成有效制约权力的制度,也无法约束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的滥权腐败行为,这属于根本的结构性缺陷。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等人权力的滥用、专断甚至疯狂,无法制度化地实现官僚队伍的政治清廉,更无法使之合格履行为医患谋福利、创机会、排风险的积极职责。这种由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等人造成的专制和特权,以丛林法则和实用主义的放纵严重扰乱了公义和自由,助推了权力体系的政治兽性不断膨胀,冲破了人性脆弱的防线,任性地、不可逆料地、频繁地甚至失控地、粗暴地践踏人权、公义、法律、道德、良俗。
因此之故,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等官僚本身事实上已成为医患合理权利和公民自由的侵犯者、也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破坏者,是对目前中国医疗改革的侵蚀,甚至有可能损害当权者的执政基础。对医患合理权利的剥夺这一危机本身就提供了医疗变革最强有力的理由。只有通过医疗体制革命,医务人员和患者才能由专制管理下缺乏政治权利、言论与行动处处受限、饱受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等官僚特权阶层欺凌的草民,现实地转变为拥有充分的政治权利、自由言说并自由地行进监督的真正主权者。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袁英红
武汉市第四医院消化内科丁祥武利用职权,排除异己,疯狂打击迫害受害人,致多人精神心理障碍,家人处于破败的境地。。科室里趋炎附势,无耻者张扬,环境黑暗。
武汉市第四医院有领导坚持损害一部分人利益,不顾事实,一味打压,很多人都知道,敢怒不敢言,都是和谐社会,为什么这里没有阳光。
让我们在医疗改革过程中记住那些失去生命的人:李文亮,姜齐宏,胡淑云,杨文,刘崇贤,郭辉,赵新兵,李小莲,赵维萍,赵军艳,蒋绍模,王萍,李国庆,宋应西,陈妤娜,孙明岳,王云杰,康红千,朱玉飞,戴光琼,王浩,续广军,彭玲云,戴春福,孙东涛,陈仲伟,王俊,李宝华等。为逝去的同胞致以深刻的哀悼。即使这些人被官方追封为烈士,但忽视了医疗系统权贵在治理结构上的根本问题,刻意淡化了追责,以及对言论自由管控的讨论。对医患权利而言,这种“勇于近距离接触患者”的追封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继续作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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