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不知新】随感、一个梦、路易斯-麦克尼斯诗两首、两个书评(读后感)
昨天发现了上百张绘画手稿,画得非常生动。我感觉是清末(19世纪末)的人画的。画家无名。
通常会在一个帖子里根据内容选择有相关性的插图;但我也常常会完全弃置相关性,用一些毫不相关的插图,有意识地提示事物之间的偶然、不相关、无联系、和平行;有意识对我们的联想冲动进行干扰。这会有什么效果吗?是什么样的呢?
不要期望过多——如果在以前这是无数失望中下意识的痛苦的提醒,在过去10年中,它已经是一种快乐和自然。不要期望过多,任何事情中都包含着失败,某些方面和必然的失败。但是失败中总是也隐藏和蕴含着某些收获,大多是理解和一个人自我扩展的收获;也往往有不期然、偶然、意外的相遇和发现的收获。10年来,我是在这样的理解中生活,内心非常宁静快乐。难道从自己的认识经验中达到宠辱不惊的真实不是一个最大的馈赠吗?当然,宠辱之宠,我本来自小就无动于衷。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我没有表示或反应非常傲慢,其实是我根本没觉得什么,有什么呢?而宠辱之辱,因为会有不公激起的种种愤怒、委屈、无法言说的反应;而现在,只有片刻的,被挠了一下的感觉,需要自己再挠几下,告诉痒痒的地方,你被看顾了,然后就可以丢到一边,不再烦恼了。这个过程还是需要的。可能还是没有真正到宠辱不惊的地步,有谁到了吗?
做了一个梦,和梦醒来的片刻
正在做梦,闹钟响了。
梦中,我回到了童年的地方。一个人,没人认识我。
闹铃惊起,一下子懵然醒来,知道一个小时以后要开会。梦的前半部分都忘了。只非常非常依稀有一点痕迹,好像是和什么人交接,好像是并不容易。
但是闹钟响起那一刻,或者那一刻之前短暂的一刻的梦我还记得。像是从和人交接的困难中,我望去远处,那里有一个半弧形的河湾、桥、路。夏天就要到了,那时候会有游客,会有外国人来,我就会不经意走过那桥,说起英语。——就在这一刻醒来的。那醒来的瞬间,从最后梦的情景的意识中,直接涌起一种自责,一种惊讶和好像对久已遗忘的自己的认识:“这么爱秀!”——接着意识进入另一个意识,“就像十来岁时,一有新衣服马上就要穿”。不像有些孩子,穿一件新衣服出去好像就是一个行走的炸弹,我总是马上穿新衣服。别人的目光是非常讨厌让人非常舒服的,但是我就是要在一个个尖刀一样的目光中,穿着新衣服无视他们的目光,满心浮动的快乐,当然还有不舒服。
我想到的是那一件杏黄色小花的衬衣,妈妈买的布料,请看车棚的傻子的漂亮裁缝老婆做的。她做活很慢,我天天等,等了好几个月,一直等到春天杨花飘飞的时候。衬衣一做好,我穿上它,骑车到小寨那片宽广的林荫道上,脸发红,心狂跳,但是我没有骑到那个初恋学校附近,远远的不敢靠近。我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这时,我还应该没有完全清醒。接下来,我意识到,穿新衣服这种秀,和我自责的秀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难道我回到的童年的地方,不是让我像梦中回去时那样孤单,那样深深比压抑、被排斥的吗?那不是我以前,或者另一生吗?为什么我第一个意识是耻辱和自责?为什么这和我以后以至现在的自适完全格格不入,让我觉得德行上的不堪呢?
我知道梦中回到了我童年的地方,是那个地方,那张荒凉广袤,那张天地间发白的黄色,但是梦中的地方和我生活过的地方,和现实中的那个地方,没有一处景物是一样的。但它就是我童年的地方。这多么奇怪。
写到这里,我好像才完全醒来。半个小时,才一点点从最后的梦境,一层层醒过来。
而后我发现,做梦后醒来的时刻,似乎抓住、理清梦里的蛛丝网络,这个非常短暂的追寻过程中,人的感受和意识竟然这么有层次,丰富!布朗肖在为Michel Leiris(过去三年中我读的最有意思的一个作家、民族志学家)的书《夜作日,日作夜》一书的序言中——这本书整本是Leiris(几十年的梦和梦醒以后的意识与联想的记录——布朗肖说梦中的我其实并不是做梦的我,而是记忆和其他什么共同生成的一个我。梦、记忆、梦生成梦中形象,等等,有非常复杂的关系——当然布朗肖这篇短短的序言,是关于梦的认识极其复杂、深刻、灵气、令人极为新异的一个文本,我还没有功夫好好转述或者描述它,因为需要一层一层,一句一句去理解和描述——没有这个奢侈的时间。总之,我想说,在梦醒片刻,将醒来之后和梦中的意识联系的这一努力本身是非常复杂的,大脑内部很活跃,好像一些梦中才激发的记忆和联系的功能还没有隐没;而为了抓住它们的联系的努力又调到了新的记忆的联系,伴随着此刻状态我的生命的感知和理解(分析)。这好像是日常和梦之间一个中间状态。
Adieudusk 说: 2012-08-27
别人看你赤身裸体,犹如疯人。你却犹存侥幸,他人理当相信你身披的华衣。一人活于期望他人对自己的想象中,除了可怜,我不知是否还当说是种勇气?
(旧译)路易斯-麦克尼斯两首
路易斯-麦克尼斯精通希腊文,也是剧作家,是奥登的挚友。他的诗很多有爱尔兰民谣的风味,朗朗上口,读他的诗一定是要读出来的,不过翻译就很尴尬了。选了三首,前两首还凑活可以意译,后一首简直没办法,抄过来大家一起和他大声tra-la吧。
他的八卦特可爱。奥登去冰岛,拉着他和一个女画家,路易斯孤独,女画家婚姻不快。奥登就给他俩配对。路易斯傻瓜陷进去不能自拔,女画家后来和他好了一阵,离了婚,又不要他,嫁给别人了。呜呜呜,我喜欢路易斯,他的诗写得好,闷骚遒劲。
可搜索LRB Podcast的Seamus Perry and Mark Ford On Louis MacNeice听听。
悬崖上的房子
屋里一盏小油灯呛人的味道。屋外
是荒弃的大海上闪烁的信号。
屋里风的声音。屋外是风。
屋里是上锁的的心和丢失的钥匙。
屋外是寒冷,空无,汽笛。屋里
坚强的男人痛苦地发现自己的血变冷,
而盲目的钟越来越响,越来越快。屋外
是沉默的月亮,和她统辖的滔滔的波涛。
屋里是祖先的诅咒和祝福。屋外
是一碗空空的天,空空的深。
屋里一个决意的男人徘徊于意念中
自言自语,在破碎的睡眠中。
似曾相见
千万年它也不会出现
它就在一眨眼中,你会正好坐在
你现在呆的地方挠着胳膊肘,火车
刚好在此刻经过并说它不会出现,
它不会出现,它不会出现,分秒不差
车轮将在铁轨上标记时间而空中的鸟
安坐在它的盒子里而同样被磨的咖啡豆
现在正在轧机里而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因为这一切都发生过,我们都经历过磨轧,
经过我们的千年洪荒,而现在无非当它是一天
要不是你挠着胳膊肘的样子你就过于可爱了
那么,不管我们要遵循什么规则,
我们的爱必须超越时间因为时间本身就是拖欠
所以这双重景象必须经过抛却而去解开未来
在要求我们俯首磕头时我们会攥紧手指并大笑
现在,你看着,我要拿起这一模一样的铅笔写下:
千万年它也不会出现。
Adieudusk 评论盲刺客 2012-08-29
《盲刺客》是加拿大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小说。这部小说获得了多个文学奖,包括2000年的布克奖,并被《时代》杂志评为2000年最佳小说和100部最伟大小说之一。
小说讲了菜斯家族两个女儿,姐姐艾瑞丝和妹妹劳拉的一生,跨度近一个世纪。菜斯家族兴起于艾瑞丝的爷爷,一个纽扣制造商,他兢兢业业造出一份家业,中年后取了一位没落贵族家的小姐,为这个家族的经济和地位打下了基础。老菜斯夫妇生了三个儿子,两个都在一战中死在了欧洲,只有艾瑞丝和劳拉的爸爸生还,却瞎了眼成了残废。他原本是个很理想主义的人,战争虽然留了他的命,却差不多毁了他的精神。他无心经营产业,却对家族和依赖工厂的工人有着责任,他想要个儿子解脱自己,却因此早早失去了妻子。艾瑞丝和劳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的,一个渐渐衰败的庄园和家族,一个开明却颓丧的父亲,她们差不多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地从童年进入成人世界。艾瑞丝比较现实理智,从小父母就要她承担责任;而劳拉梦幻、纯真而极端。大萧条时代,社会动荡,菜斯工厂濒于倒闭,为了挽救工厂,艾瑞丝的父亲安排她嫁给了右翼企业家理查德。也就是这时,姐妹俩认识了左翼活动家阿莱克斯,劳拉显然爱上了他。艾瑞丝和理查德的婚姻并没有挽救菜斯工厂,理查德欺骗了艾瑞丝的父亲,他死了。艾瑞丝为了她和劳拉的生活毫无兴致地继续她的婚姻,直到发现理查德诱奸了劳拉,又瞒着她将怀孕的劳拉送到精神病院麻醉剖腹产,才下决心带着女儿离开。劳拉在不幸的遭遇后,回到荒弃的菜斯旧居独自生活,并一直等待着去了欧洲战场的阿莱克斯。二战后姐妹重逢后,劳拉却得知阿莱克斯已死,而姐姐艾瑞丝和他一直是情人,劳拉开车冲下了桥梁。
小说结构精巧悬迷,有三条叙述主线。一是以跨越大半个世纪的简报,引导出故事主要发展脉络;一是通过老年艾瑞丝的回忆和叙述,交代人物的成长和事件;一是以署名劳拉的《盲刺客》描述阿莱克斯与艾瑞丝的恋情,其中又插有阿莱克斯为艾瑞丝构想的科幻同名小说。小说的上半部故意设置了两处误导读者的线索,一是以为死去的劳拉是著名小说《盲刺客》的作者,其实是艾瑞丝的著作;一是一直让人以为劳拉是阿莱克斯的情人,甚至艾瑞丝与阿莱克斯的女儿也以为自己是劳拉与阿莱克斯的骨肉。艾瑞丝与阿莱克斯的关系到小说后半部才逐步开始显现,而一切真相到了小说的最后10多页才水落石出。结构复杂,环环相套,而最后意外的真相却揭示了姐妹生活中的另一层深度,相依为命,相互牺牲,却又相互剥夺。
艾瑞丝和劳拉虽然个性秉性完全不同,但是她们成长的背景却决定了她们爱情的同一。她们是不属于任何社会圈子的孤独游荡者,只有阿莱克斯这样的反叛者能激起他们的爱。艾瑞丝与阿莱克斯的爱是独特的。阿莱克斯,孤儿,作家,左翼活动家(可在自己的团体又遭疑忌),他有的是愤怒和尖刻。他的爱是暴力的,强烈的,无掩饰不文雅的,他的爱是要通过炽热的性而给予的,他的愤怒和尖刻始终在他们的爱中,而艾瑞丝欣然于他的爱。革命者是否能够有真的爱?但爱似乎还是战胜了仇恨和愤怒,他的故事中盲刺客终于是携着哑圣女出逃了,出逃的结局他却不能确定。
同是诗人的阿特伍德语言细腻灵巧,有很多精彩动人处,譬如:
I wonder which is preferable, to walk around all your life swollen up with your own secrets until you burst from the pressure of them, or to have them sucked out of you, every paragraph, every sentence, every word of them, so at the end you're depleted of all that was once as precious to you as hoarded gold, as close to you as your skin - everything that was of the deepest importance to you, everything that made you cringe and wish to conceal, everything that belonged to you alone - and must spend the rest of your days like an empty sack flapping in the wind, an empty sack branded with a bright fluorescent label so that everyone will know what sort of secrets used to be inside you?
从《冷山》说起又扯远
2012-08-29
这两天又不断回味起《冷山》。我对小说中的故事不感兴趣,战争与苦难只是叙述依赖的背景。我在想英曼和艾达这两个人,为什么他们能够相爱?他们显然完全不同。艾达如同奇花异草,美丽,风雅,可是对世俗保持了疏离和不耐烦的态度,言行举止时时透出不和时宜。一个永远的圈外人,耽于幻想,脆弱而孤独,与人世是瘦骨嶙峋般的生硬。她本人就是一首诗。英曼是小地方里一个独立、素朴的思考者,他的生活简朴,可是他的心和眼睛超越了冷山的界限。他也没有归属的圈子。他们,是两个孤独的浪游者互相渴望对方的温暖和光明。这种爱,本来就天荒地老。除了彼此,这世界对心灵来说一片荒凉。
心灵上无家的人,更容易与自然相亲。成长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逃脱反叛我们成长环境的宿愿。可是判逃之路往往引向了意外而悲哀的地方,甚至多年后又发现回到了原地。一位文化学专家说,受家庭、地域和信仰的约束限制,在内心深处她是无家可归的。她曾经相信,本质上艺术的幻想家的生活才是她的家,可是经历了漫长年代的寻找,她并没有“回家”。
Confined and restrained by family, region, and religion, I was inwardly homeless, suffering, I believed, from a hearbreaking estrangement from a divine community of radical artistic visionaries whom I imagined were longing for me to join them. In much pain, I spent my childhood years dreaming of the moment when I would find my way home. In my imagination, home was a place of radical openness, of recogintion and reconciliation, where one could create freely.
"Power to the Pussy" from Outlaw Culture-Resisting Representations by Bell Hooks
英曼和艾达是幸福的,即使他们没有共度过漫长的人生。他们彼此是心灵上的亲人。在洪荒中生命存在的那些岁月,有堪称永恒的时刻,他们彼此爱惜,互相辉映,温暖了这一生。
说到“回家”,很多人成年以后不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回家,享受回家的温暖、放松、快乐、和谐。时世变迁,年轻与衰老,家庭矛盾,亲人们往往感情上亲近可生活上疏离。“回家”是动情的,可也是悲伤的。
愿我们在心灵和情感上都有“家”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