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PoH 06| 我们的**真的是平衡的吗?
从这一章开始,波普尔才实际上开始对两种历史主义进行批判——但是虽然我自己都觉得我在前面的笔记里把历史主义批判得差不多了,但我们还是应该对波普尔的批判方式有着好奇——至少论起学术经验、理论水平,我只会比他低。所以接下来还是让我们看看波普尔是如何一步步地开始对历史主义的批判的吧。
一、为什么要反对、批判历史主义?
本节对应书本的第19节:批评的实际意义。
这个问题对我自己来说实际上不是一个待回答的问题 ,我认为历史主义应该反对的理由仅仅是历史主义必然会导向的那一系列结果不是我想要的,也不是人应该想要的。
但是波普尔在这一节里对这个原因的描述更有一点形而上学的味道。
之前说过,这两种历史主义的理论对实际的、对“人如何理解世界?”这个问题的影响方式就是它们各自会构建一种方法论——也就是说,它们各自蕴藏着一套方法。比如反自然主义的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就是研究社会集团的历史,求得对这个集团的核心精神的把握;泛自然主义的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就是研究各种社会力量,希望能够以此对社会做出预测。
**而我们都可以想到,不同的方法论对于科学研究以及人的理解方式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个最明显、最重要的例子就是微积分。微积分就是一种及其具有创造性的方法论,在微积分理论出现之前,物理上的计算对现实世界的拟合程度远远低于微积分出现之后。微积分这种方法论的重要性,由此可见。
而我们又是怎么发明一种方法论、确定一种方法论的正确性、最后广而用之的呢?**这就牵扯到了实际问题——也就是说,是因为方法论用在实际问题上产生了新的问题,让人开始对方法论本身有了反思和改进的想法。**我觉得你只要有过“面对一道做错的数学题,想着要改正这个题目"的经验,你就一定会知道我在说什么。
所以当我们能认识到方法论的确立在人的认识过程中的重要性,以及方法论的改进动力源于实际问题,我们就可以回到“为什么要批判历史主义”这个问题。
**历史主义导向的那种用以理解世界的方法论,正是因为当我们在实际中使用它的时候,出现了那一系列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我们才要开始对其有所反思,并在反思之后将其破除。**这就是我们要批判历史主义的原因。
二、 一种平衡的社会科学方法应该是什么样的?
本节对应书本的第20节:社会学的技术方法
我们已经能清楚地感觉到,历史主义是一种不平衡的社会科学方法——**仅仅在它的各种“***由历史决定”;“*对历史是决定性的”的表述中,人已经同时失去了讲道理和做事的可能性。
而当我们在这里谈及我们应该需要的一种“平衡”的社会科学方法,波普尔给这种方法命名为“渐进技术”,即
渐进的修补和批判性的分析相结合;由于人们对社会的改进提出批评和建议,或者更确切地说,由于人们力图发现某种经济行为或政治行为会不会产生预期的或所希望的结果,从而使社会科学获得了巨大的进步。
这看起来确实是一个挺实用又中立的想法,由于我们希望能对我们的社会行为可以产生的结果有了解的希望,所以我们要有随对实际问题的渐进式修补,而对于这些渐进式的修补,批判性理论是更有可能由此建立的。
所以当波普尔在这里提到“渐进技术”,他实际上更想强调的东西是“技术”,也就是对于实际问题的技术方法,但正如前面提到的,如果这种社会科学方法需要平衡,他也要重视与实际的技术对应的理论问题。
而这种平衡性,在这两个互相对立的关注点下,就体现在它们之间实际上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实际的技术问题可以让我们发现一个纯理论的重大问题,但是当我们开始着手于解决这个理论问题的时候,应该切记这个理论问题的来源是一个实际问题,所以我们对理论问题的解决思路应该具有对实际的明确性、对实践的可检验性这是对理论问题解决方法的制约;反过来,对于技术问题,我们就应该把它限制在一个实际的层面,不能让它过于轻松、不加检验地跳跃到理论的层面上。
我知道上面那一大段论述能把人绕的脑袋晕晕,所以我马上举一个例子,就是我们之前也说过的“如何处理大学录取顶替的问题”。
首先这当然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我们也提过两种技术方法:
- 加强立法、执法的技术,用更严密、精确、代价更大的规定来解决这之中存在的定罪层面的模糊不清
- 加强使权力透明化、权力可监管性更高,以及民众信念透明公开地转化为实际政策的技术(是的,这些都是一种技术)。削弱因为权力集中和不透明而带来的暗箱。
然后就像我们可以把这个实际的问题向上推进,可以推进出:
- 技术方法1实际上是民众更加地让出自己的权利,让这个权力黑箱变得更大
- 所以我们应该选择哪个?是一个权力更集中的利维坦政府?还是一个权力可以透明的政府?
- 这两种选择各自有什么后果?哪一个是我们可以承受的?
这些都已经是理论问题了,但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平衡原则”,为了让我们在这个社会问题上的讨论(以及基本没有空间的实践)可以获得平衡,技术和理论都有着各自的界限——**对理论的讨论应该对技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可能的结果有直接的关切;而技术在反哺理论时也需要进行足够的论证与反思。**所以如果两边的讨论有超过这个界限,那基本可以肯定,这种讨论只是胡说八道。
就比如当我们对这个问题,在进行如上那种平衡的讨论时,经常就会看到这样的言论:
- 有些人一旦看到我们在进行这样的讨论,马上就会跳出这样一套话:“我们五千多年的文化都是这样的······这种大一统的想法是深深刻在我们的文化里的,这是基本不可改变的,所以这里不可能有别的选择······”或者其他类似的:“此地的民众已经习惯了让度自己的权力,让他们再改回来是不可能的······”
你会发现当有人开始这么说的时候,虽然他确实是在叙述一种”看起来很像理论”的理论,但是他已经完全脱离了我们能够开始进行这个讨论的根本的哪个实际的问题(我们要用什么样的技术手段处理大学录取名额顶替这个问题),从而进入了完全不着边际的理论讨论,于是,又是因为二律背反,怎么说都是对的,因此这样的讨论就会变成完全没有意义的讨论,说得难听点就是会变成双方互放狗屁,然后看比谁声量大来确定胜利,这就是当今在我们这里大多数涉及到这类问题的讨论会走向的最终结果 。另外,**这种言论有一种强烈的”终结这个话题“的倾向。**当他们这么说的时候,他们似乎非常急切地像通过说”不可能“来终结我们正在进行的讨论——你也许能注意到,上面提到的说法就是历史主义的说法。
另一种可以预见的理论是这样的:
- 已经有无数的实例证明,严刑峻法就是可以减少对法律的触犯(当然,他们总有各种例子),而且你说的那种权力透明化的技术,它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实现不就是因为它实际上不行吗(他们也总有各种理由来说明这个)?所以就是应该加强处罚力度才有可能减少顶替这种行为。
这确实看起来紧扣着哪个实际的技术选择,但我相信哪怕这个人看过的事情多一点,他也应该对他这么快就能通达这个结论有所警惕——毕竟在我们这里有着不少的“想建立理论快车道,最后彻底翻车”的例子,但令人遗憾的是,有样学样地建立各种“快车道”的例子只会更多。
我们应该需要一种平衡的社会学方法,这是为了让我们能真正地讨论问题(并有着些微的可能性,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就应该主动地保卫这种方法,比如反对上面说的与实际毫无关系的理论争吵中;或者过快的建立起一种理论。当然在现在,这两种不平衡的言说方式几乎充斥着我们的言论环境,但你起码可以管好自己不要成为他们的一员——不管他们怎么引诱你。
三、 两种社会学方法,会导致怎样的社会建构方法?
本节对应书本的第21节:渐进工程与乌托邦工程的对立。
书本的这一节写得非常恰当且辛辣,以至于我一度想要把这一节完整地贴在这里。
标题里说的“两种社会学方法,指的就是在第二节里说的”平衡的“与”不平衡的“社会学方法。而从书本对这一节的标题,我们也能看出它们各自会带来怎样的社会构建工程的方法——渐进工程与乌托邦工程。
其实20世界的自由主义走的就是康德的路子,波普尔就是属于这一派的,而我们之前也提过多次康德(比如说了不少于5次的二律背反)。也许你们还都能记得,在我们高中的历史课本里提到康德的时候,就只是简略地提到了康德的一句话:”人是目的,而非手段“。这句话的意思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所有的事物,所有的行为,只要我们能发现它们最终的目的是”人“自己、是在把人作为那个最根本的目的,而不是把其他的什么东西作为根本的目的,”人“只是为了达成这个目的的一个手段,那这件事就是好的。
波普尔在这一节开始着手于分析这两种社会工程时,也是先从”目的“开始分析的:
渐进的社会工程和自然工程一样,都是把目的置于技术领域之外。(技术之对待各种目的,只是看它们是否彼此相容或能否实现而已。)在这一点上,它和历史主义不同,因为历史主义认为人类活动的目的取决于历史的力量,因而它包括在历史主义的范围内。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当渐进的社会工程在推进时,人们对待目的的态度并不会去想:“我这个目的能不能迎合于社会,会不会实现?”在有些情况下,推进者甚至自己都会知道这个目的可能于现在的社会形状并不相容,也可能不会实现。
读到这里我想请各位读者不要过早地做出”既然与现状不相符、又不会实现,那你这个目的就是不对的嘛“这种判断,因为这种判断就是具有强烈的历史主义色彩的——历史主义者就认为,人类活动的目的取决于社会历史的力量,他们的着眼点就在于**”能否实现“。**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目的迎合与社会历史的力量,它就一定可以以某种方式实现;反过来,如果一个目的与社会历史的力量不相容,那么它就不可能实现。
请不要觉得”不就应该是这样吗?“,在一个历史主义说辞泛滥的年代和地区,这样的反其道而行,往往才是有价值的。首先,**历史主义之下没有道理可讲,面对不相容的目的,历史主义者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用重复的说辞做花样百出的否定,**这个我们之前已经说了;然后我们也看到,历史主义非常地热衷于抹除二律背反,也就是抹除人认知的多样性,而强调社会力量,以及社会力量所能达到的那个目的。**这就直接与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背道而驰,人在社会力量的视角下成为了社会力量达到其目的的手段。**所以我们会认为,在我们这里无数次的文革式的社会动员中、或是我们看过的那些反乌托邦故事中,那些背道而驰,拒绝随波逐流,发出不一样的声音的人,比那些看起来掌握更”正确“的历史力量的人,有更大的价值——这恰恰是因为他们的行动才可能是以”人“本身为目的:宣扬人的自由认识、人的幸福伦理、人的传统根基······而不是要求人为了一个看起来正确、但与”人“无关的目的,”自愿“成为一颗扭动通向这个遥远的社会目的的机器上的一刻齿轮。
我们现在对于渐进工程的推动者们对”目的“的态度有了了解,那我们可以来看看他们实际是怎么做的:
就像自然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设计机器和改造、维修机器一样渐进社会工程的任务是设计各种社会建构及改造和运用已有的社会建构。
“社会建构”这个词的意义很广泛,包括私人性质的和公共性质的东西。因此,这个词可以用来描述一个企业(不论它是一个小商店还是一间保险公司),也可以用来描述一所学校或一种“教育制度”,或一个警察部队、一个教堂、一个法庭。
渐进的工程师认识到,**只有少数的社会建构是人们有意识的设计出来的,而绝大多数的社会建构只是生长出来的。**是人类活动的未经设计的结果。
这里我总算可以插进来说一句:在历史主义者眼里,上面那句话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按照他们的研究方法,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是一件必然的事情,因为这是由他们所重视的那种“历史力量”所决定的,他们基本不会去对“这种社会建构是不是好的”这个问题有想法,所以也就更少有动力去对社会结构(无论大小)做渐进式的改变——这也是他们的“无事可做”的一个表现。
然而,尽管渐进工程师对这种事实*(上面引用的三句话)*可能有极深刻的印象,但他作为技术师或工程师将以“功能的”或“工具的”观点来看待社会建构,他得把它们视为达到某些目的的手段,或者认为它们可以加以改变而服务于某些目的;认为它们是机器而不是有机体。
我们之前说过,渐进工程师们的手段是社会建构,通过这种手段达到那个在技术之外的目的(这个目的在自由主义的话语下很多就是“人”);对比另一种历史主义的社会工程,他们就是反过来的——以人为达到一个目的的手段。
你不能建造连傻瓜也会干的社会建构,即其功能不大依赖于人的建构,你充其量只能帮助人们进行工作以期达到社会建构的设计目的,从而减低人的因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成功与否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于人的创造性和知识。(社会建构好比堡垒。“我们不但要设计得好,而且要恰当配备人员。“)
以上这句话在说的是渐进的社会工程师们的观点。他们之所以要强调社会建构的功能对人应该是帮助式的而不是全部接管式的、是减低不确定性的,而不是消除不确定性的、是依赖于活动于其中的人的创造性和知识的,而不是依赖于人的服从和跟随的,就是因为他们最终的目的是人的自由。
渐进工程师的特有态度便是如此。他也许抱有把社会看作“整体”的某些理想(例如社会的普遍福利),但他并不相信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重新设计的那种方法。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他总是采取能够不断改进的小规模的调整和再调整来实现他的目的。他的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某些个人或集团的财富的积累或权力的增加;或者财富和权力的分配;或者保护个人或集团的某些“权利”等等。因此,公共的或政治的社会工程可以具有多种多样的倾向,可以是极权主义的,也可以是自由主义的。
这里展现出了了一个渐进工程师们所具有的一种信念:在理想上,可以对一个社会有着整体的理想和目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层面上,没有必要在最开始就从很大的层面上整体地实现这个目的,而是着手于通过不断改进的小规模调整来实现这个目的——说到底,如果他们的目的真的与”人的目的“相关,而最佳政体真的不存在的话(就如《理想国》和《罗马书》里论述的),那这个”整体的理想“就是一定不可能实现的。
因为最佳政体不存在,所以一方面来说,历史主义者们、乌托邦社会工程师们希望的那种”以整体上、大规模的优势的力量的破坏性前进达成的好的政体“就不可能实现(这两个来自2000多年前的否定对浸淫在今天的大国崛起叙事里的我们实在是太有意义了);另一方面,渐进的工程师们,(无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与人有关的和与人无关的都可以)就有理由参与到更实际的改进与调整中,也更有理由参与到对一个实际的社会结构”符合不符合‘人的目的’“这个问题的判断和说理中。
渐进工程师,例如苏格拉底,知道他的少。他知道我们只能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因此,他将一步一步地走,仔细地把预想的结果同已取得的结果相比较,警惕改革中难免出现的不利后果;他将避免进行复杂的和大规模的改革,因为他不能分辨这种改革的原因和后果,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干什么。
我再重复一次好了:”他将避免进行复杂的和大规模的改革,因为他不能分辨这种改革的原因和后果,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干什么。“
这种“渐进的修补”与许多“能动主义者”的政治气质格格不入,能动主义者的纲领也被描绘为“社会工程”的纲领,可以称之为“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工程”。
我们再一次遇到了”能动主义“这个概念,而就像我们之前说过的(在第二章的笔记里),能动主义者迫切地希望能对社会有所改变,所以也更容易陷入历史主义的”整体力量“、"团体历史决定团体现状和未来”的叙事中——因为通过这种叙事他们可以很轻松的得到对社会历史事件的理解(某某事情不就是因为某某阶级、群体、共同体要为了扩大他们的力量而产生的争斗吗?),和得出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某某理论让我发现某某力量是未来的主流力量,那么我顺从于这个力量就行了)。我们已经理论过,历史主义是一种过于轻巧的想法,于是它就会导致一种过于轻巧的理解和行动。
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社会工程与渐进的社会工程相反,它绝不带有“私人的”性质,而总是具有“公众”的性质。它的目的在于按照一个确定的计划或蓝图来改造“整个社会”;它的目的在于“夺取关键地位”扩大“国家权力,直到国家变成几乎与社会一样;它的目的还在于从关键地位上控制那些影响着社会未来发展的历史力量、或者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或者预见其过程并使社会与之相适应。
我们几乎都能实际感受到什么是“计划带有浓重的‘公众’性质(某某民族的利益、某某集团的意志······)、改造的对象是整个社会(某某年进入某某社会)、目的在于占据关键地位扩大国家权力(立法、司法、行政几乎都被利维坦包办)、控制影响着社会未来发展的历史力量(从工人农民,到市场经济,到科技)、控制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对自由主义的口诛笔伐)、预见社会发展的历史力量并使社会与之适应(远有国企改革、近有从健康码开始的一系列正常化录取身份信息的行为)”,所以尽管我们非常喜欢反乌托邦,但是只要你对上面说的那些例子能够接受,那你就是在接受一个乌托邦的社会工程的推进。
以下这一段讲了一种情况,即渐进工程的实施也有可能是出于一种整体的倾向,从而会有那种较为野心勃勃的渐进工程:
或许有人会问,渐进方法与这里所说的整体主义方法有无根本的区别,因为我们还没有给渐进方法的范围划出界线。就这里对它的理解而论,例如,宪法的改革属于它的范围;我也不排除一系列的渐进改革是由某种普遍倾向引起的可能性,例如,使收入更平均化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渐进方法可能导致通常所说的“社会阶级结构”的改变。可能有人会问,在这些较为雄心勃勃的渐进工程与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方法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假如我们考虑到,在估计某种改革方案的可能结果时,渐进技术师必定尽量准确地去估量任何措施对社会“整体”的影响,那么,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更贴切了。
波普尔看来,野心较大的渐进工程和整体主义的乌托邦工程之间的区别在于,*渐进技术师必定尽量准确地去估量任何措施对社会“整体”的影响。*而这个“社会整体”的意思,指的是社会上存在的多种自由理解、多种自由理解形成的多种团体、以及多种团体的多种目的——不是仅仅关注一个具有强大力量的团体及它的利益。
我们已经在理论上发现了整体主义的乌托邦工程师的想法所具有的问题,但是在实际的社会改革中,他们还会遇到实际的问题:
整体主义的技术师和渐进技术师对社会改革任务有着完全不同的观点。整体主义者反对渐进方法,认为它太温和。然而,他们的反对和他们的实践并不相符;因为他们尽管是雄心勃勃的和无情的,但在实践中总是笨拙地随意应用基本上属于渐进的方法,只是不审慎和缺乏自我批评。
原因是,整体主义方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整体主义的变革越大,他们的未意料到的和极不希望出现的反响也越多,从而迫使整体主义工程师不得不采取渐进改进的权宜措施。事实上,这种权宜措施同较温和而谨慎的渐进干预相比,更具有中央计划或集体主义的计划的特点;它不断地使乌托邦工程师去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这就是说,它导致众所周知的无计划的计划。
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的例子太多了,每一次的“改革”,都会出一堆这样的事,如果你们想要对我们这里的这种情况有一些系统性的了解,可以去读读周雪光的《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这本书也是我在读完《历史主义的贫穷》之后的下一本。
因此,实际上,乌托邦工程和渐进工程之间的区别,与其说在于规模和范围,其实不如说在于对不可避免的意外情况的审慎和准备。我们还可以说,如果我们把这两种学说在合理改革所应采取的方法的看法上来比较的话,它们的区别不在于规模和范围,而在于别的方面,与我们往往所设想的相反。我认为在这两种学说中,一个是真的,另一个是假的,并容易导致本来可以避免的严重错误。我认为这两种方法,其一是可能的,其一简直是不存在的,不可能的。
波普尔想说的当然是:”乌托邦工程是不可能的。“
所以乌托邦的或整体主义的方法和渐进的方法之间的区别之一可以表述如下:渐进工程工程师可以在改革的范围中不抱成见地提出自己的问题,而整体主义者就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事先就一口咬定彻底改造是可能的和必然的。
因为整体主义者们从头开始就想着要进行彻底的改造。
这一事实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使乌托邦主义者对关于“讨论社会建构的控制限度”的社会学假说产生了反感;例如,这一节上面提到的表明“人的因素”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那个假说。乌托邦的方法先验地拒绝这些假说,违背了科学方法的原则。在另一方面,与人的因素的不确定性相联系的问题又必然迫使乌托邦主义者(不管他愿意与否)要用社会建构的手段来控制人的因素,并且把他的纲领加以扩大,使之不仅要按计划进行社会改造,而且也包括对人的改造。“
这里呈现了乌托邦主义者在构建社会时遇到的矛盾:因为他们想要进行彻底的改造,所以他们反感讨论“社会建构需要有应该控制的限度”——而因为人在二律背反之下生而自由,限度是必须要有的;所以罔顾这个限度的乌托邦主义者,在进行社会改造时必然会遭到这个问题的反噬,于是他们只能在完成社会改造之前,采取渐进的手段,完成对人的改造,于是就有了下面的恐怖结果:
“因此,政治问题就是组织人的冲动,然后把这些冲动引向正确的战略目标,使发展的总过程沿着预定的方向前进。”这个纲领是容许失败的,甚至在付诸实行之前也是如此,这似乎与好心的乌托邦主义者相违。因为这个纲领改换了他的要求,他本来要求我们建设一个适合于人们生活的新社会,如今则代之以要求我们去“改造”人,使人适合于他的新社会。很明显,这就排除了检验这个新社会的成败的可能性。因为对于不愿意在那里生活的人来说,只需承认他们不适合在那里生活,承认他们的“人的冲动”还需要进一步“组织起来”就行。但是,如果没有检验的可能性,那么,声称采取了任何一种科学方法,都是白说的。整体主义方法与真正的科学态度是不相容的。
我们常说“科学的特点在于其可以证伪”,但是在乌托邦工程的推进过程中,一旦“人的改造”取得成功,那么就不存在“证伪”的问题了,因为人已经完成了对这个“新社会”的适应,如果有人发现了什么问题,那是他有问题——他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在这种强大的社会力量之下,他该做的是什么。
这就是每一个以整体的福利许诺的乌托邦社会工程的最终去处。
我写到最后还是几乎把这一章给全引用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