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头|短篇小说

阮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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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老去。

七十岁以后,他变得越来越容易睡着。每天起床以后,他就一直疲倦地坐在沙发里,不住地打瞌睡。家人招呼他去吃饭,他就走到桌边去吃饭。家人让他去洗澡,他便一言不发地走到阳台,从升降晾衣架上幕布般密集的衣服里挑出自己的裤衩和汗衫。然后,他赤身裸体地坐在浴缸边上,用破了洞的蓝白条纹毛巾蘸上搪瓷盆里的热水,往自个儿松松垮垮的皮上抹。即使老迈的他已经感觉迟钝,开水还是能把他烫得龇牙咧嘴,大呼痛快。如果洗的时间久了,儿媳会敲敲卫生间的门,喊上一声“爸”。要么,就是受儿媳差遣而来的孙女隔着门大叫一句:

“爹!”


“啊?”他也想大叫。

“你没摔倒吧?”

“没。”可每当他想大叫,他总感到喘不过气来。

洗完了澡他就坐回到沙发上,孙女则坐在对面的长沙发上侧着脑袋看电视。她已经十七岁了,就在本地的中专上学,看电视的时候喜欢把脚跷在茶几上,肥硕的双腿永远无法并拢。老头儿看着自己的孙女穿着比自己裤衩还短的短裤,心里不是太舒服。他觉得这种打扮更应该出现在那些做见不得人勾当的女人身上——要知道,那些女人为了钱甚至愿意和他这样的老头儿睡觉,未来对于他们早就已经无所谓了:日复一日,她们只是穿着起球的睡裙,坐在发廊门口的板凳上张望,在路人的轻蔑和垂涎中等着身后的红灯亮起;而她呢?她刚出生的时候都比这条短裤要长!尽管在心里暗自不舒服,但和其它的老顽固不同,老头儿从来不会就此抱怨什么;因为在老伴儿去世三天的时候,他曾给过一个发廊的女人一百块钱。

他放哨般紧张地坐在空调的风下。因为觉得这不正常的冷气会让自己受凉;他把一块旧羊毛毯裹在身上(尽管上面绣着儿女看不上的大牡丹花,但是从来未曾起过球),好让自己暖和一些,也安心一些。其实,他也可以选择回自己的卧室,并且不开空调。可光吹电风扇的话,在那狭窄的空间里,他总感到喘不过气来。

不爱说话,这是老头儿总打瞌睡的主要原因——至少,孙女是这么觉得的。这种想法显然带有对老年人的歧视。毕竟,每当电视里的选秀节目插播广告时,音量总会忽然变大,只有这时候,老头儿才会惊醒,然后抱怨上几句。不过,就算他说了那么多抱怨的话,孙女的注意力也还是在跳动的屏幕上,一句也听不到。她陷在沙发里,脂肪像被水泡烂了的肥皂一样,被挤压变形,几乎从衣服里流出来。她盯着电视机,皱眉、大笑、骂粗话,或是热泪盈眶——仿佛被掏去所有内脏的无毛鸡,包裹着一只遥控器,接收着电视机传来的信号。屋里的空气盛满了奇怪的寂静:老头儿在打鼾;剩下的,便是电视机里传出了噪音,还有膨化食品在垃圾的口腔中“咔嚓”作响——层层叠叠,构成声音的背景,叫人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听见,但是耳朵发胀。

小区外的广场上,挤着相当数量的老头儿和老太太(其实,他们普遍是只有五、六十岁的年轻人)。环绕着点点飞蛾的路灯下,他们排着松散却不失整齐的队列,出于某种自发的秩序。领头的是一个卷发的中等身材老女人,穿着运动服式样的高中校服,身边是接着电源的便携式音箱。夜空里回荡着吵闹的音乐:歌词渐渐模糊,只剩下被刻意加强的鼓点传播甚远。周围所有的居民都能感受到那种震动,和他们所呈现出的亢奋与健康,以至于老头儿的儿媳几次三番问他是否愿意去那里走走。而在他唯一去的那次,那群人在舞蹈中表现出的整齐划一只带给他深深的隔阂感,仿佛是在参观异教徒的集体祷告——如果从未接触过这种信仰,它就会让人感到深深的恐惧。占据另一边的,则是些穿着轮滑鞋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他们为自己设置障碍,从一头滑向另一头,塑料轮子在沙砾上碾出粗暴的声响。而偶尔停在原地的,往往是那些初次尝试的女孩儿。她们会尴尬地扭着腰,试图用绷紧的臀部抵消不可挽回的失衡,直到在嬉笑中被其它孩子扶住,或是在更大声的嬉笑中摔在水泥地上。老头儿只能像剩下的人一样驻足观望,因为只消他一转身,就会发现自己正漂浮在一个孤立的世界。在那里,他总感到喘不过气来。

那次之后,日复一日,夜复一夜,他只是像现在这样:坐在空调下的沙发里,裹着俗丽的旧羊毛毯,利用瞌睡之间的时间,稍稍活动一下脑子,想一些轻松平淡的事情,或者是可以轻描淡写的事情。

卧室的床底下,除了打开的一箱,还有四整箱白酒,一箱有十二瓶,一瓶差不多有一斤多;而现在,他只在吃蒸饺的时候才会喝:去澡堂泡完热汤,找那秃头搓背,二十块钱,回头买三两蒸饺,二两白酒,一周一次,不多也不少。开启的那一箱已经去了三瓶,喝完之前,他不好意思出门再买新的。他时常怀疑自己死前都无法喝完它们,那也意味着,死前,他得一直喝它们。那么,死后呢?儿子在家不喝酒,也看不上这档次的白酒,他一定会扔掉它们,就像他经常威胁要扔掉老头儿的破藤椅。于是,老头儿喝得越来越慢,仿佛要省到死后去。而那些酒,因为包装粗糙,不停地挥发着,搞得整间屋子都是酒气,坐一会儿就会发出汗来。

这些白酒的牌子很奇怪:地球酒,无论在哪儿都很少能见到有卖——不奇怪,因为这酒厂是老头儿一个姓刘的战友开的,这些酒也是他送的(他说这是高档白酒,口味倒是比相同价位的真酒还糟糕些)。老刘仪表堂堂,腰板挺直,转业以后便去当了武术教练。“全民健身”事业红火起来以后,也跟着赚了不少钱。老刘把白头发焗成一把油黑,换了个只有四十岁的老婆以后,又奇迹般地生了一个今年差不多快十岁的儿子——就为这件事,老刘和前妻所生的大儿子都快被气疯了:老刘的孙子今年都二十了,他却和那老婊子生了个捣蛋儿子出来分遗产!几年前,老头儿和这位战友一块儿吃过饭,见到了那老女人:喝醉了便把老刘晾在了一边,反而脸色红胀着粘住了老头儿的儿子。太尴尬了,他们不得不把话题转向那个瘦猴儿般的小男孩儿:


“来,给伯伯打个拳看看!”

“嗬,漂亮!”老头儿本想说的是“什么东西”。

说起老刘那小老婆,比起她的饥渴难耐,她的丑更可能令人感到疑惑。不过,老头儿倒没有太吃惊——毕竟自家儿媳妇也不漂亮,但依然让老头儿感到过十足的快乐——老年人就是这么懂得知足。六十多岁的时候,老头儿还和儿媳妇扒过灰;那时候,老头儿的老伴儿还没死,还忙着猜忌儿媳妇和她所谓“表哥”之间的关系,却不知道自己阴虱是外面的女人传给儿子,儿子传给儿媳妇,儿媳妇又传给自家老头儿,倒了这么多手,这才从老头儿那儿传给她自己。她甚至还想过托医院熟人查一下孙女的血,幸好被老头儿及时劝阻——老头儿说她疯了,告诉她,无论结果如何,这事儿说起来都很丢人现眼。

这劝说很有道理:孙女都大了,儿媳妇也已经显出老相,既不能怎么样,也不会怎么样。他迷迷糊糊地继续回忆:儿媳妇刚生完孩子那会儿,她的乳房还很细致有力,后来却越发松软,再也捧不住任何亲吻和触摸;如此这般,再亲的“表哥”也会有背叛先前热情的那天——这时间差本可给老头儿带来更多便利,可年过七十,他越来越容易睡着了。

又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老头儿的身子如往常一样颤了一下,仿佛刚要斜身倒下去。广场上的音乐节拍从沙发底下传上来,一下一下地引着他再次入睡。老头儿干咳一声提了提神,吓得正冲着手机屏幕挤眉弄眼的孙女打了个抖,挣扎着坐起身,抬头瞟了他一眼。看见爷爷正出神地看向挂钟,这才侧了下身,继续摆弄手机,下意识地叠紧了双腿。没一会儿,又捧婴儿般地捏着手机钻进了卧间。留下电视机,对着空沙发和满满的垃圾篓,继续做有关蒸汽熨斗或是洁齿口香糖的祷告。

老头儿想要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摆弄自己从谅山带回来的古董,却想起几个月前已经卖掉了。那是一只青铜戈,年代兴许很久,外皮已经锈得变了颜色。他经常在房间里,带着接受化疗的耐心,用一张干卫生纸来回擦它,仿佛在擦祖先的牌位。随着时间过去,大把的时间过去,他越发衰老;可自打从越南回到中国之后,那只戈却未曾变化过。也许,在过去的三千年里(如果它是真的),它也一直是这样;也许,在它眼里(无论它是否是真的),每一个拥有过它的人长得都一样:上一个,这一个,兴许还有下一个。

事实上,很多东西都长得越来越像:天天有退休男女跳舞的那个市民广场(就是老头儿只去过一次的那个广场)边上,是一个由政府主持建起的新商业中心,“附带”着一个新的居民区。那里的房子白而高,带着灰绿色的尖顶,近看像是高耸入云的坟墓,远看则像是无常鬼的尖帽。最初,那里有一些居民。后来,就渐渐传出了那里的房子建筑质量极差的说法。再后来,那里的每个保安都被发了一份图谱,里面贴着本地所有建筑质量鉴定师的照片和姓名。一年后,因为保安误伤了几个长相模糊的住户,那里的房子彻底成了只能买不能住的坟地。尽管如此,它们的身价依然居高不下。然后,每个晚上,它们都只能整齐地站在游动的灯光中,睁大黑洞洞的窗口,看着对面购物中心的大屏幕上长生不死的广告。

这样的房子会被抢购,原因想必是大家觉得政府会勒令本地的高中把分校区开到那里。至于大家为什么会这样觉得,大抵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毕竟,这批房产有政府在其中投资——以上,是老头儿在浴室泡澡的时候听说的。

苏北男人是无所不知的,在其它男人面前是,在女人面前更是。老头儿也不例外,他曾告诉儿媳妇那只戈的来历:秦始皇的队伍打到谅山,把这只戈留在了那里;而现在,同样来自北方的军队再次打到谅山,老头儿把这只戈带回来了。这博物馆配词般的介绍听上去着实棒极了:首先,这意味着很多钱;其次,对于一个嫁给窝囊废的女人来说,这宝贝铜疙瘩的存在意味着巨大的补偿——先是心灵上的,然后是肉体上的。总而言之,如果老头儿说的是真的,那就太好了,以至于她竟然相信了,而且押上了自己不值钱的身体。

而现在,这件事再也无从追溯真假;因为老头儿以五千块的价格把它卖给了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当时,他们一拍即合。其中的理由想来不复杂:对于老头儿来说,如果是真的,他算是贱卖;但是,一方面,五千块也不算一笔小钱;二来,再美好的空头支票都需要兑现,哪怕没能全部兑现。如果是假的呢?废铜烂铁可卖不到这个价。对于博物馆呢?真的假的并不重要,只要能引来报纸、电视台的采访就可以了。有时候,老头儿也会怀疑,那些工作人员是不是骗子冒充的……不过,是又怎么样呢?对于骗子来说,真假也不重要,只要能激起更大更蠢的贪婪就可以了。

他笑了。

只有死人是无所不知的,老头儿在妻子死后只嫖过那么一次。尽管被儿子狠狠地训斥了,他却问心无愧。那废铜换来的五千块钱,他只花了那一百,剩下的,都交给了儿媳妇。她拿到钱的时候开心极了,毕竟,和所有苏北女人一样,她也抠门,除了孙女,谁也别想花到这笔钱,丈夫也不行。老头儿问心无愧,这正是他那抠门的老伴儿唯一在乎的事。至于嫖娼不嫖娼,爬灰不爬灰,她才不管呢。

这就是风俗:只敬重死者。相应地,生者不得不承担起彼此的轻蔑和欺骗。听起来确实不怎么地道,不过好在,反正他们也会死——这样就扯平了。这种死亡是那么地可怕,又是那么地好,那么地诱人:它只有一次,而且有去无回;如果死而有憾,上天不会给予第二次机会。于是,他们活得急迫而义无反顾:他们工作或是犯罪,他们只结不会离的那种婚,他们生儿不育女,只是为了在生命的最后调整好走进坟墓的步子。老人们常常告诫酗酒和好色的年轻人:

“哪天你老了,要怎么办?”

尽管一度也曾受惑于酒和性,可这些最终都没能阻挡老头儿——他还是成功了:他活到了七十岁,七十岁,老头儿终于从害人的酒精和乱伦中清醒了过来,调整好了迈向死亡的步伐;可是,现在,死亡的大门究竟在哪里?

老头儿的寸头在发青的灯棒下面闪着银光,他依稀记得:小姨子的屁股有一股小瓜瓜瓤的味道,儿媳妇的屁股有一股红薯干的味道……拥有这些味道的年月里,他从未感到过无聊。就算超市里买来的红薯干和小瓜的味道早已不复当初,他也没有任何察觉。直到那次,当他对妓女的屁股无动于衷时,他才发现:自己身上的某些东西一去不复返了。

事到如今,老头儿只得把目光钉在对面的墙上。他越来越认不得挂钟了——每一秒长得都一样:上一秒,这一秒,兴许还有下一秒……他已经心无旁骛,死亡却迟迟不至。他无所事事,如同已经获得了永生一般。这般空虚,眼前的一切都似是而非;他疲惫地闭上眼睛,躲进轻描淡写的黑夜,随时都会睡着。

用卖古董的钱买来的新电视机挂在另一面墙上。更平更大的屏幕上,更多的广告在跟老头儿说话。他掩紧毛毯,捂不住半点睡意。另一边,老头儿的孙女待在卧室里,什么声音都没有。

老头儿有些感慨。毛毯下,他把手伸进裤裆,冰凉,跟假的一样。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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