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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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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不给立,何处话凄凉—-被司法抛弃的新冠肺炎受害人家属

杨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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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病毒的产生或许是偶然的,但回顾其迅速传播的过程,湖北省和武汉市两级政府难辞其咎。这里不仅有失职,更有严重的滥用职权,他们打压吹哨人,释放假消息,利用权力之手施压收治医院隐瞒感染人数,通过提高确诊标准降低感染人数,降低死亡人数,调动媒体粉饰太平,让很多的武汉市民疏于防范不幸中招,在病毒爆发的最初阶段,病毒的毒性很强,致使很多武汉市民不治死亡。

对于多数死者,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人祸,他们是渎职滥权的受害者,他们死不瞑目。

死者的家属在擦干眼泪之后,多数人选择了沉默,默默舔舐伤口,但也有少数人,他/她们冒着被约谈被警告被拘留被失踪的危险,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为自己死去的家人讨一个公道。

他们却集体遭遇立案难这堵墙,法院再次成了恶的庇护所。

这是对受害人家属诉讼权利的剥夺,也是对法院自身权威的损害。一个行政案件,有明确的被告,有被侵害的事实和证据,作为形式审查的立案庭,有什么理由拒绝立案呢?

这不也是对立案登记制的讽刺吗?

任何一种普遍性的制度,都蕴含着一定的教育、指示和规范价值,如果随随便便因人因事而变,这种制度形存实亡。因为案件重大涉及面广就可以拒绝立案,无异于宣布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是一纸空文。这对中共宣称的法治人权这类口号也是响亮的耳光。

法院是个息讼止争的地方,在这里完全可以把受害者家属的愤怒悲伤,通过程序化的权利保障和实体正义的获得,予以化解。这对社会的稳定都是很有利的。而且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完全可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澄清,回应外界的质疑,也是一种对内对外的公关。

在武汉肺炎肆虐时,通过记者的报道,通过自媒体,我们看到了太多家属的绝望哀哭,看到了太多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的破碎,如果我们都冷漠不关注,这悲剧就有很高的概率会重演,哪天说不定我们就会成为受害者。我们有道德的义务去感受这些受害者家属的至痛至哀,感受他们余生的凄凉,向她们伸出援助之手,在安全的限度内帮助她们维权,实现个体的正义和社会的正义。

法院应当立案,必须立案,而且应当赔偿,渎职滥权的人应当得到必要的惩戒,否则这就是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受害者的家属或许就会成为下一个上访者,会消耗更多的维稳资源。

             不平客 2020、10、13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