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BORDER》看正義與邪惡
簡介
《BORDER》是一套2014年在朝日電視台播出的電視劇,中文翻譯作《靈異界限》。小栗旬飾演的男主角,刑警石川安吾頭部被槍擊後意外生還,但因取出的手術過於困難,而且暫時未有後遺症,所以他唯有跟那顆子彈再相處一段時間。然而,在一次現場調查中,伴隨著頭痛,他看見了死者的靈魂,並能與其交談,故事就此展開。
觀後感
這是一套很棒的作品,幾乎沒有多餘的劇情,劇情的推展和男主角的變化很自然。我認為這是一套即使被劇透也不會太影響觀賞體驗的作品,因為劇情都相當簡單,本劇反而側重在男主角的查案過程和一路的心路歷程,經常是男主角的獨腳戲。當然,其他角色也令人印象深刻,不論是同時是好朋友和搭檔而平凡的立花刑警;還是我行我素,觀察力驚人的大眼法醫比嘉;和夾在熱血下屬和上層中間的班長市倉。其他諸如光影和運鏡也很出色。總而言之,有很多細節是不能透過文字轉達的,所以我強烈推薦大家看一次這套劇集。
劇集總共9話,然後還有真大結局的特別篇《贖罪》,和很悶而且不看沒損失的外傳《衝動》。
本作的標題「邊界」也得到很好的詮釋,生與死;警察與罪犯;正義與邪惡。
編劇對死者靈魂的利用也出乎我的預期,除了提供線索外,更是導致到主角心境產生變化的重要因素。
與死者交談的能力
石川雖然有與死者交談的能力,但死者的出現總是相當突然,有時候死者連自己為何被殺也不知道,只能提供一些身份背景之類的線索,而且屍體火化後靈魂就會消失。
透過多次與死者交談,石川再也沒法再以平常心看待案件了,他想救贖死者靈魂的想法和心情越發強烈,令他多次使用違法搜查,使用包括但不限於恐嚇、偷聽、和插贓等手段,偵破案件,逮捕犯人,令他們收到法律的制裁。
這類對比在劇中還有很多。
畢竟是6年前的劇集,關於劇情的文章在網上已經有一大堆,就不再贅述了。
法律=正義?
警察的權力是法律賦予的,所以理論上需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但法律並非萬能的工具,所以石川多次使用違法搜查。
雖然他不承認,但由他使用違法搜查的那一刻起,他早就偏離正義(法律)之道了。他還曾經諷刺地說:「我絕對不會偏離正義之道」。
在最終話,面對殺死了一個小學生的絕對惡的犯人時,他面前有兩個選擇:放棄這案件,繼續累積智慧,成為絕對的正義,等待下次機會;或成為暗世界的人,懲治惡人。
最後,石川為了貫徹正義,選擇親自了結犯人,但這並不影響他在我心中作為一個好警察的存在。我並不認為法律是判斷正邪的唯一準則,世界上有很多法律不能決定正邪的事情。石川最後殺死了一個以後會再殺人,並且很難逮捕的人,他也算得上為世界清除壞人,只是這種做法並不被法治社會接受。
為了「正義」殺人令石川陷入苦惱,殺了人,表示他越界,成為了暗世界的人,但殺人就一定代表邪惡嗎?他還能繼續貫徹正義嗎?在男主角身上,警察與罪犯,正義與邪惡的邊界變得很模糊。劇中也不只一次強調,正義與邪惡本來就是一體兩面的東西。無邪惡的犯罪者,何來正義的警察?透過違法搜查或殺人彰顯的正義,為何就不是正義?還有最重要的問題,石川應該何去何從?
石川的答案
在特別篇《贖罪》中,石川在情報販子赤井等人的幫助下,擺脫罪責,並給出了答案,他選擇成為暗世界的人,貫徹他的正義,很老土的結局。就像動漫Vanguard中,男主角面前有兩張卡,一黑一白,二擇其一,男主角憑威能,合成了一張灰的出來。(這個以後有機會再談)
編劇也刻意強調正邪與對錯是不同的概念,對錯是容易分辨的,正邪是難分的,石川殺死窮兇極惡但法律難以懲治的犯人,正邪難分,但對赤井等人來說,只是清除垃圾而已,是對的,所以他們願意幫助他,與正義和邪惡無關。有時候,與其考慮正邪,倒不如考慮是否做對了還比較好。
石川開闢出了一條屬於自己的正義之道,他對於使用違法搜查已經不再迷惘,畢竟對付厲害的罪犯,違法搜查能更有效率地蒐集證據和逮捕他們,也放棄取出腦內的子彈,他選擇繼續用這個能力救贖更多靈魂,贖還他殺人的罪業,在大限來到時,他會欣然接受。
石川的正義之道並不等於完全奉公守法,他願意為了救贖更多靈魂,以身犯險,是一條只屬於他的道路,亦帶出最後的道理:為了貫徹正義(自己的道路),有時候我們也需要手染鮮血,而且是一條一去無回頭的道路。
結語
我見香港現在的處境,感到非常擔心,眼見中國一步步收緊言論自由,同時我看見某Deadbody、「和理非」和某登呼籲大家守法,灌輸「惡法亦法」的思想,我只感到香港無得救。我並非呼籲大家隨便犯法,但大家在追尋所謂「光復香港」的時候,目標經常會跟守法相衝。大家將守法放在第一位,國安法一推出,大家就嚇得馬上自閹,標語都不敢打,只敢打底線。在為香港追求民主的時候,有些時候可能會被迫做一些違反法律的事,但大家不敢嘗試杯葛或對抗惡法,減少甚至摧毀政府的認受性,我非常肯定香港沒有光復的一天。
那些「和理非」只是希望做做樣子,只在守法的範圍內「抗爭」,當合法抗爭的容許範圍越來越小時,他們做的事情也跟著減少。比起爭取民主,他們希望的只是有追尋過民主的回憶而已。相反,那些「勇武」在攻擊警察,放汽油彈,都是在冒極大的風險下增加政府的管治壓力。雖然他們做的事是違法,但我肯定他們都在貫徹自己的正義之道。他們染指犯罪,破壞公物,傷人,踏上一條不歸路,只為香港可以在民主的路上推進,但多次行動都只換來「多謝黑警」的言論後,難怪勇武數量銳減。
勇武雖然做的是犯法行為,但當世界上很多事情都難分正邪對錯時,為何單以「畫面唔靚」就覺得他們做的事是錯?大家都底想追尋民主,還是「靚畫面」?「和理非」雖然守法,但為追求民主提供了甚麼實質貢獻?他們又何以見得在做對的事?不去自己思考何謂正邪和對錯,只單純用法律或「畫面」決定的話,只表示大家已經放棄思考,只希望用最簡單的方法決定。
想成就正義,就一定需要相應的邪惡。為何承擔法律責任就是讓犯罪者坐牢?不能單純感化他們?在我眼中,讓他們坐牢,奪去他們的人身自由和時間,也是惡的一種,是必要的惡。每當有警察被勇武傷害,都是在減少下次示威時有機會傷害手足的警察,為了成就對抗政府,爭取民主和雙普選的「正義」,汽油彈和傷害警察都是「必要的惡」,至少在香港,是爭取民主道路上很必然要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