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愧於心的「消費」與「投資」
上午逛大賣場時,發現有本書(好像是叫持續買進),大概站在那邊讀了幾十分鐘,其中一章是討論消費罪惡感。當中舉的例子挺有趣,像平常消費都是刷父母信用卡的人,因為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和風險,即便老是替人買單也不會有罪惡感。相反的,年薪百萬卻過度節儉的人,即便收入達到一定水品,也會因為一筆平常消費習慣以外的支出而感到有罪惡感。
不過,該書的情境是舉兩種不同類型的人,而個人認為同時兼具「股市散戶與菜籃族雙重身分」的主體,或許作為例子會更深刻。像是對日常生活開銷的每筆商品價格斤斤計較,但在股市賠的價差(無論是帳面長期套牢或實際停損出場)卻可能足夠應付好幾個月的日常生活開銷,這也是人們常說的「省小錢,賠大錢」。
為何會有這樣的罪惡感落差?個人認為,主要原因是日常消費通常都是現金支付(現代人可能比較多用手機支付),你能具體感受到這筆交易的過程是有代價(現金從手中流失)。相反的,當你做為散戶在炒短線或在不理解產品的情況,亂買作為長期投資的標的時,或許背後的心理因素是願意承擔風險換取高報酬、長期持有的過程帳面發生虧損是常態,或者視每次頻繁交易稍微小賠為理所當然。那麼即便後者的罪惡感看起來小很多,但作為體驗經濟的代價卻十分高昂。
相比於該書提及的消費罪惡感,個人認為「缺乏投資罪惡感」再加上「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FOMO),先不論不投資對未來風險的影響(好比勞動的主動收入有年齡極限,或者資產的價值被通膨吃掉),錯誤或不當的投資(或者根本是投機與賭博),很可能造成自己日常生活品質立即性的影響,包含無法專注於眼前的工作、吃緊的財務無法度過生活難關,或者和身邊的人產生關係衝突。換言之,個人主張,除了「工作與生活的平衡」(work-life balance,WLB)更應該進階到:
「除了工作與生活,也能夠適當消費與理性投資」(work-life balance with proper consume and investment,WLB + PCI)。
關於該如何適當消費而沒有罪惡感,我覺得今天偶然讀到的書確實帶有點啟發性,亦即你花多少的前提是等於你願意存或投資多少。例如,最近新出的iPhone 16大概3萬近4萬台幣跑不掉,那麼你是否願意為了買這台iPhone 16另外再存或投資一筆3萬近4萬的錢?
(註:個人觀點而言,如果一台手機能用5年以上,一輩子換不到10台的話,何不每次換機時都享受當下時代的科技成果)
至於該如何理性投資,坊間常聽到用閒錢投資的說法,不見得適用每個人,因為說到底持有的每筆錢都有它存在的價值與意義,你現在不使用雖然可以視為閒置,但是天有不測風雲,當需要緊急使用一筆預料之外的錢時,原本認為拿去投資的閒錢還能算閒錢嗎?
個人認為,每月或每固定周期投資的資金來源,必須要先扣除掉必要消費與近期預期可能發生的非必要消費,更謹慎一點是至少有一年或兩年以上的緊急備用金(預防臨時裁員失業、生重病、身邊的人發生意外等)。如此投資的本金所產生的被動收入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閒錢,因為這是靠公司實質獲利分潤、內在價值與時間價值換取。
總結來說,生活中有罪惡感不見得是壞的,這代表心中的直覺對自我保護產生某種訊號,但是如果能減輕非必要的罪惡感,適當的享受生活也並沒有哪裡不好進一步來說如果一個人的開源能力有限,也需要清楚節流是有極限;如果一個人的開源能力很強,也需要留意適當節流來避險,說到底就是尋求中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