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身份 | 我 能不能 或 要不要 以______的身份自居?
這篇絕對是一篇個人反思,大概沒有任何「有用」的内容。我不確定各位會否看下去,僅請你們記得,你有自主權決定任何時候停止閲讀,甚至退追蹤。極長文,提醒你了哦。
在我是任何一種身份之前,我首先是一個人。但是,我 能 或 要 以「内容創作者(Content Creator)、攝影者、模特兒、女性主義者」的身份自居嗎?
若此時我需要自我介紹,我大概會説:
我叫阿Fe,今年25歲,目前有在當私影模特兒、有影人、有在賣相,還有跟朋友們開了一個談性空間,叫Common6。
如果是更詳細的自我介紹,裏頭就牽扯了很多我對身份的反思。
我從18歲開始當私影模特兒,拍的幾乎都是裸照;直至20歲,得悉以前私影的照片被外流,開始思考我要怎樣看待這些私影經歷,同時在20歲拿起相機開始拍人。 受著在台灣就讀社工系影響,我接觸了更多有關於女性主義及性別議題的角度,並在21歲起,持續於社交媒體上較有系統地用照片輔以文字的方式,開始分享我在私影中遭遇的性暴力及攝影當中權力議題。22歲完成了畢業論文,以台灣女性模特兒為主要研究對象,探討女性展現身體自主權的自我認同及社會觀感。 23歲與友人D設立女性性感寫真平臺MindFoodStudio(簡稱MFS),24歲自己開設OnlyFans分享自己的日常與性歡愉的記錄,25歲與朋友們創立談性空間Common6,還在Twitter上拍攝自己的陰部以説明陰部構造。 IG帳號的追蹤人數最高試過17K,Twitter目前追蹤人數是44K。
在我的自我介紹中,不難歸納出我目前所擁有/被冠上的身份——「内容創作者(Content Creator)、攝影者、私影模特兒、女性主義者」,但,我能用這些身份稱呼自己嗎?
後續將會逐一梳理這些身份和我腦海中的困惑,幾乎每個身份我都帶有困惑(笑)。
在這些身份當中,最沒用懸念的應該是「私影模特兒」,畢竟一直有在收費地被拍攝,也樂於享受作爲私影模特兒的工作;關於這個身份,我沒有什麽要反思的,倒是這個身份引申出來的附帶情景和作用,成爲我對於「如何經營IG / 我是Content Creator嗎?」的困惑。
關於「内容創作者(Content Creator)」的身份困惑,主要出現在 Instagram (IG) 及 Onlyfans(OF) 的經營上,甚至我都不確定我算不算是在經營這兩個平臺。「經營」二字對我來説代表的是「有規劃的」,要説我對於IG/OF沒有經營,也不全是,但也確實是沒有任何規劃的,所以我很困惑,我能或要以此身份自居嗎?我應該在這方面努力嗎?要怎樣努力會更適合?
先來思考有關OnlyFans Content Creator的身份。
起初會開設OF,是因爲原本在MFS經營Patreon時,我亦有使用一部分空間寫長文和擺放自己的自拍或自慰影像;但由於MFS是我與友人D共同營運,偶爾友人D會評價我的内容,或是有些留言僅對我說,而會引起友人D的不適。
我知道我喜歡透過展露自己來獲得性歡愉,同時,我只想被欣賞我的人看見,我並不喜歡被友人評價,即使當中沒有惡意,甚至只是調侃,我也不喜歡。
思考過後,決定開設一個屬於自己的網上空間,並期望只有喜歡我的人才能看見,因此設立算是頗高的門檻嗎,為的就是想讓購買者思考,真的已經足夠喜歡到——要花費高價看阿Fe的日常或自慰嗎?
所以,OF的設立是任性的,也是本來沒有規劃要進行「賣相」的,我都不確定我能不能用「賣相」這個字來描述我所做的事。開設OF約莫一年後,我甚至會思考,惡意外流者說我是「電子雞」,我配用這個專業來稱呼自己嗎?(因此電子雞對我來説不是具攻擊力的用詞LOL)
因此我開始觀察香港有在販賣情欲作品的Twt主(部分會以Content Creator作稱),發現即使他們未有露臉,也會持續有產出不同主題的情欲短片,而且活躍程度甚高,幾乎每星期或者每個月都穩定產出至少一條影片;若以固定產出影片作衡量標準,我真的不算是。
前陣子有思考是否該參考其他模特兒的做法,每個月產出不同的被拍作品以供購買,或至少作爲OF的内容之一;然而我卻不怎麽喜歡這種方式,這樣的我算是有在經營OnlyFans / Content嗎?經營與否,又關乎於我是否要在其他平臺上宣傳我的OF。如果我將OF視爲必要或適合的内容創作,我爲什麽不宣傳?沒有將OF視爲經營的一部分,卻又似是在經營,該肯定這部分的身份嗎?
我沒有答案,我也不確定我需不需要這個答案。
一但我將OF視爲一個要經營的地方,容易讓我失去分享的欲望;然而,同時我覺得對於訂閱者是不公平的,因爲這是無法量估的内容——訂閱者無法預計訂閲一個月能獲得什麽内容——縱使我似乎已經將「游戲規則」說得明白,就是會不定期更新,但假如是一個認真經營OF content的人,該是將内容量化,好讓訂閱者掌握較多資訊吧?
想維持自己的任性,同時逗留在市場上越久,越覺得自己的方式似乎有點「不對」,如何平衡市場要求及自己的任性,是一大學問。
再來就是思考有關 Instagram Content Creator的身份。
不少人認識我是因爲我放在IG上的文章或限時,當中關於我在私影當中的性暴力、攝影中的權力差異、日常對於性暴力/性別的覺察、我怎樣看待影像外流、我對於一些事件引發的性/別思考,這些都是Content,對吧?
而 IG 的Content Creator牽涉到另一個身份——「倡議者」,我偶爾對於別人想起我會感到既感恩亦難受——感恩的是在別人遇到性暴力時記得至少有一個人可以支援他們、為他們轉介資源,同時亦難受爲什麽這個世界還會有人如我般會因著性暴力而成爲知名者。 要是世界不曾傷人,怎麽有人需要成爲這個範疇的倡議者?
前面説到「私影模特兒」的身份我沒有懸念,但這身份延申出來的——關於裝備自己、關於私影中的經歷、關於我怎樣看待私影——我還有很多話可以說。但,我還要以此作爲IG 的 Content嗎?當你寫再多Content,仍然有極大量的傷害事件不斷出現,寫下的有用嗎?
「世界很壞,但你可以選擇善良」—— 我理解,但同時我很困惑爲什麽仍然有無數人不斷傷害他者。有人利用攝影中的權力去誘使模特兒進行非知情同意的性接觸,每次聽到這些事件都教我疲憊。我們都需要學習怎樣裝備自己去面對一切事情,但爲什麽加害者就不能好好學習管控自己的幻想與行爲?這些疲憊甚至使我對於攝影者的身份感到困惑,且容我後續再說。
回到IG Content Creator的部分,是因爲影響力還不夠,所以觸及率還不夠高,才無法觸及需要這些資訊的人嗎?在於規劃IG content的角度,確實如果我持續發文,也許就能提高觸及率。隨著帳號被刪除,我的活躍程度顯然有變化,經營力度顯然不高;即使清楚舊文章有其作用,但知道如果只是單純重發,力度必然沒有那麽高。其實這個部分自己已有答案,就是找個地方存放舊有文章(如matters),然後積極於新文章中,再引導他者看舊文取得相關資訊。
若是以Content Creator作爲方式,我在内容和形式上也一再思考,我能怎樣做、我想怎樣做?
我要專注在性別議題嗎?要繼續說私影中的性暴力或是不同形式的性暴力嗎?要以描述自己的經歷作引入,還是試著講述不同人的經歷呢?還是要講身體構造、如何探索身體?要以圖文的形式繼續分享嗎?要嘗試拍影片嗎?要以裸體作工具去拍攝性教育影片嗎?要在Matters上寫長文嗎?
我沒有定案。不確定自己是否會繼續倡議下去,同時卻清楚總有值得倡議下去的地方,所以,大概還是會做,只是形式有待我好好整理吧。
接下來是關於攝影者的身份思考,我想放下這個身份了。
誠如早前所說,這些疲憊真的讓我對攝影者的身份感到很困惑。早前已經與MindFoodStudio 的友人D説明,我會退出MFS,且不再拍人。
「不再拍人」更清晰的說法是除了會繼續完成已答應之拍攝計劃外,我不會再以「拍人的攝影者」自居、不再經營帳號作拍攝他人之用。今後的拍攝對象只會是自己、伴侶、家人,朋友的部分,除非友人提出,否則不會主動邀約拍攝。
其實不再拍人的這個思考,早在22歲撰寫論文時就出現了。當時做文獻蒐集時,看到Susan Sontag的《論攝影》,其描述「相機是陽具」、「攝影是最溫柔的捕食行為」、「攝影是一種權力工具」;我還記得,自己在寫論文時,有無數次浮現厭惡自己是一名掌鏡者的念頭,我並不喜歡這種使用權力的方式。
當年跟朋友多番討論——我拍人真的有意義嗎?——而友人說,他在我的鏡頭前能看見真實的自己,也享受這個被拍的過程,他的回應安撫了我,我亦將攝影視為雙面刃,全看使用者如何使用,而我保留攝影這個途徑,好讓我或他者有一途徑認識彼此。
我一直清楚,我不喜歡攝影,我只是喜歡透過攝影這個工具認識一個人。我曾經說過,攝影的主題中,我唯一感興趣的是記錄情慾。
但我也是因為情慾的主題,決定放下攝影。
記錄雙人的性愛,我是旁觀者,找到適合的角度記錄發生的過程,僅此而已。 然而,記錄一個人的性愛,我是參與者,因為我無可避免地必須與被攝者溝通或角力,甚至為了製造更大張力而必須協商如何呈現畫面,或近或遠,或有身體接觸,稍一不慎,任何一方未有意識地思考,或是某程度上被一方帶著走,便容易陷入權力差異的困境。
MindFoodStudio 的創立原因,是因為回應外流和情慾自主,與其被拍得很醜地被外流,不如主動拍攝好看的照片作販售;也想要記錄女性自主的情慾,不論是自慰或是姿態,都由被拍者和攝影者共同決定。
但是,再怎樣有意識地與被拍者共享權力,我仍不能否認作為掌鏡者就是在控制畫面如何呈現、控制模特兒怎樣擺弄身體,我就是知道市場要看什麼,如果不符合市場預期,只是平鋪直敘地拍攝不太多動作的真實自慰,那就不符觀者期待。在展現情慾和市場之間的角力使我頗心累。
即使我有意識地處理作為掌鏡者的權力,但我不能確保合作夥伴或是被拍者是否時刻覺察這些權力差異時,而我會對攝影過程感到擔憂;由創立MFS至今,無數次與友人D商討「我放棄吧」,最終真的決定了放下這個計劃。MindFoodStudio 仍會交由友人D如常營運,只是我退出罷了。
決定放下攝者的身份,也是來自於對於「攝影權力」的強大厭惡感。有太多人不斷利用攝影行使性暴力,不只是近期受矚目的事件,而是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無名、隱藏的傷害存在。
友人問我,你不是要繼續做好攝者的身份,告訴別人攝者應有的模樣嗎?
不少人被我拍完後,走入這個被拍的圈子,然後遭遇不同形式的性暴力;每次想起,我都對於我擁有「攝者」的身份,由衷地厭惡。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蓄意利用攝影去傷害人?
當攝影與情慾掛鉤,稍缺覺察,就是在放任自己的慾望。
累了,確實頗累。今後用模特兒的身份,我仍能說攝影當中的權力議題,尤其是性與攝影。我真的尤其厭惡那些包裝性慾在「藝術」之上的人,坦誠面對自己的性慾,然後把持好你做人的基本尊重和攝影者的職業操守不行嗎?
我不打算再拍人了,我本來就不是一個創作者。我頂多是喜歡做記錄,記錄我眼前這個人,近年要我掌鏡的攝影更多是創作,我不喜歡也不享受,那就放過自己,不拍人,感覺輕鬆多了。
最後是思考「女性主義者」的身份,寫到這真的超累(笑)!
「女性主義者」這個身份目前不是我主動宣稱我擁有的身份,更多是「被認為是女性主義者」。我並不是拒絕這個身份,而是我總感覺我還不夠資格當一個「女性主義者」。
我確實很受女性主義的觀點影響,尤其自由女性主義、基進女性主義、性解放女性主義等,然而,我實在未能好好分類到底我的想法更偏近哪些流派,我只能說,我很喜歡也響往女性主義為我帶來的思想衝擊,但這樣的我就已經是女性主義者嗎?
前段時間我在Twitter 放上一條《身體力行性教育——陰部解構》影片,被一些「咸網」轉發且下標是「香港女權藝術家」,當下是困惑且笑了出聲,我對這稱呼也不是反感,就是有點違和(笑)
要成為一個女性主義者,好像有很多期望要符合,同時我也會想,我需要這個身份才能做我本來就在做的事嗎?如果一個身份本來就會帶來溝通的阻礙,我要使用這個身份自居嗎?
對於他者稱我為「女權」、「女性主義者」,我也不反對,只是這個稱呼若是他者已經示為貶意或有一定成見,那我也不勉強對話。如果有機會先認識我這個人,再對話就好。
會不會有一天我會稱自己為「女性主義者」,這部分還在探索的過程中,但不管有沒有這個身份,我都仍會繼續做符合自己價值觀的事,所以,關於這個身份的思考暫時就到這。
偶然地整理自己的思緒,又適逢2022年底,就當作是今年的整理了哈哈。2023年期望自己能夠在Common6休業後好好整頓自己,思考一個持續倡議或內容創作的方向,寫到累了,反正路程還遠,就慢慢探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