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无故监禁激增,维吾尔族遭不公重判

人权观察・H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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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近年来在新疆对维吾尔族及其他穆斯林无故起诉并判处重刑的案件增加。从2016年中国政府加大力度推行镇压式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迄今,新疆已有逾25万人遭正式司法系统定罪判刑。

由于新疆当局严密管制资讯,仅有极少数判决书和官方文件能够公开取得,人权观察分析其中近60宗案件发现,许多人并未犯罪却遭判刑入狱。除了这些正式起诉的案件之外,还有许多人被任意拘禁在非法的“政治教育”设施。

中国政府开设“政治教育”营的作法已引起国际公愤,但新疆穆斯林遭正式司法系统逮捕拘禁的情况却未得到太多关注。尽管表面看来合法,其实新疆监狱中许多囚犯只不过是为了正常营生和践行宗教信仰而被定罪。

刑控激增,大量重刑

如非政府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及《纽约时报》2019年所报导,中国官方统计显示,新疆判刑人数于2017年骤然上升,并在2018年继续增加。

根据中国官方统计,新疆各法院在2017年合计判刑99,326人,2018年为133,198人。当局未公布2019年判刑数据。

新疆受害者资料库》——根据家属陈述和官方文件纪录逾8千名囚犯资料的非政府组织——估计2019年的判刑人数应与前两年相当。在178宗判刑年度已知的案件当中,2019年被判刑的人数大致符合2017到2018年的平均数。

官方判刑数目相当,可能代表2019年在新疆被判刑的人数高达数万以上。

2017年的另一个改变是被判重刑的人数大幅增加,如官方统计所示。 2017年之前,判刑超过五年的人数占所有判刑人数的百分之10.8。同一比率在2017年突然升高到百分之87。

《新疆受害者资料库》也显示,在刑期已知的312人当中,在“严打行动”期间判刑者的平均刑度是12.5年,其中包括六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严打期间任意监禁

金怀德的案件生动呈现新疆大规模监禁穆斯林的任意性质。 2018年9月,这位回族穆斯林在昌吉县以“分裂国家罪”被判处终身监禁。根据人权观察取得的该案判决书,昌吉县中级人民法院认定47岁的金怀德“反复非法”组织海外古兰经研习活动,邀请孟加拉和吉尔吉斯等国宗教人士访问新疆,并于2006到2014年之间多次在新疆举办宗教讨论活动。当局指控金怀德鼓励其他人参加伊斯兰传道会(Tablighi Jamaat),一种跨国伊斯兰宣教运动。

并无任何公开可得的证据足以证明金怀德的行为构成公认的刑事犯罪。但法院仍认定他的活动“有助促进外国宗教势力渗透中国”、“强化伊斯兰教将统一全世界,最终建立哈里发政权的思想”并且因此“危害国家”。

金怀德曾因同样行为于2015年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七年,但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上诉请求加重刑罚,再审后改判无期徒刑。在此案之前,金怀德曾因向20余名回族与维吾尔族儿童讲授古兰经,于2009年被判刑18个月。

除金怀德案以外,《新疆受害者资料库》还发现其他六宗案件,部分资料来自当事人家属:

  • 乃比江・吾加・艾合买提,维吾尔族,因向人解说“何谓禁忌与合法”(伊斯兰教戒律)被控 “煽动民族仇恨与歧视”判刑10年;
  • 黄世科,回族,因在两个微信群组中解说古兰经被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刑二年;
  • 阿斯哈・阿孜提别克,哈萨克族,因带领来访的哈萨克官员参观中哈边境水利工程,被控“间谍罪”与“诈骗罪”,判刑20年;
  • 聂世岗,回族,因协助逾百名维吾尔族人汇款给旅居埃及亲属,被当局认定为恐怖活动资金,原被控“帮助恐怖活动罪”和“洗钱罪”判刑15年。上诉后,法院认定聂某不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仅犯“洗钱罪”,并将刑期减为五年;
  • 努尔兰・皮吾尼尔,哈萨克族,因在新疆为70多人提供宗教教育被控“扰乱公共秩序罪”、“宣扬极端主义罪”,判刑17年;
  • 塞力克江・阿德勒汗,哈萨克族,因私自销售价值人民币174,600元(约27,000美元)的香烟被控“非法经营罪”判刑三年半。塞力克江・阿德勒汗的判决书是中国官方裁判文书资料库公布的仅有七份法庭判决之一。

其他可取得资讯涉及51宗案件,包括起诉书、入狱通知、官方外泄文件和官方与家属通信内容,显示涉案的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人士大多因为过分广泛、模糊的罪名入狱,例如“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和阅读或收听“极端主义”资料。

其中一份文件是逮捕维吾尔族一家四人的起诉书,显示中国政府如何恶意扩大滥用“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概念。这四人因曾在2013到2014年前往土耳其探亲而于2019年1月被起诉。中国当局指称他们到土耳其会见的对象——大学教师艾尔金・艾买提(Erkin Emet)——是恐怖组织成员,而他们带去给他的金钱(约2,500美元)和礼品——包括一把都塔尔琴(传统乐器)、一枚金戒指和若干必需品——是“帮助恐怖活动”的物证。据艾买提表示,他在2019年得知其家属四人以及另一名表亲分别被判处11年到23年不等徒刑

由上述各项判决以及其他案件讯息可知,新疆各地法院将许多无辜者定罪判刑。

严打行动缺乏正当程序

新疆“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目标是突厥裔穆斯林的“思想病毒”,即不受国家许可的宗教与政治观点,例如泛伊斯兰主义。该行动并包括对全区民众进行大规模监控和政治思想灌输。当局以无理、空泛的标准——例如是否有海外亲属——决定“矫正”方式。当局认定违犯情节较轻微的,就送进政治教育营或以其他形式限制行动,包括软禁。由政府过去作法来看,情节较严重的便会交由正式的刑事司法系统处理。

“严打”是中国当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动的典型“打击犯罪”政治运动。当局要求公安、检察与法院合力实施迅速、严厉的惩处,以即审即决方式在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案件,排除中国法律保障的基本程序权利。

新疆的“严打”也是如此。许多新闻报导描述,包括刑事司法系统在内的新疆政府官员均承受庞大工作压力。有一则报导说,公检法官员忙到没空吃饭、睡觉,假期也都取消。人权观察2018年访谈曾于2016到2018年被羁押在新疆看守所的人士说,他们和其他在押人员都曾遭刑讯逼供,而且不准联络律师。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众多人员经过连家属也无法旁听的秘密审判即被草率判刑

国际压力可能有助促使中国政府释放部分“政治教育”营在押人员。中国政府否认在新疆实施大规模任意拘禁,声称“依法治疆”。但许多人被强迫失踪,在家属完全未被通知之下遭到拘留或监禁。获释人员也持续受到监控、限制迁徙,有些人则被强迫劳动

国际社会必须升高对中国政府的压力,要求对新疆情势进行独立调查。唯有如此才可能促使所有被不当拘押或监禁的人们获得释放。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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